注冊公司時,注冊資金的多少有什么影響?
朋友想開一個公司,但是剛開公司資金緊張,注冊資金就不能花費太多,又擔心注冊資金太少對公司會有影響,那么注冊資金多少對公司有什么影響呢?
公司注冊資金的多少抄其實并沒有多大的區別,注冊資金多,所繳納的工商費和印花稅就要多一點,承擔的法律責任也要大一點;反之,繳納的費用也會少,責任也相應會小。還有一點很重要的常識那就是:根據公司的經營范圍和公司規模來決定注冊資金的多少,工商局有明文規定,注冊的最少資金是多少。另外一點,不要把注冊資金和注冊資本混為一談,他們之間是不一樣的。注冊資金反映的主要是企業的資產規模;注冊資本是指由企業投資人認繳的,并向企業法人登記機關注冊的出資總額,主要反映的是股東與公司之間的投資關系和責任關系。
公司注冊資金大小對公司的影響:
1、由于注冊手續的費用是按資金多少的百分比來算的專,所以注冊屬資金多,注冊手續費就貴。雖然工商免費了,稅務還是按照注冊資金來收印花稅的。
2、公司注冊資本越高,所承擔的民事責任越多。
3、注冊資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該公司的資本是否雄厚,有沒有做大項目的能力,客戶有時候會以注冊資金作為一種合作上的考慮的;
4、很多競標項目是要考驗公司注冊資金的。因為注冊資金涉及你公司的資質評定等級,不同等級資質的公司可以獲得招投標的工程等級也不同,正如三級建筑資質的企業不能獲得500萬的工程招投標資格一樣;注冊資金不到一定規模連參與競標的資格都沒有;
5、很多行業注冊時就有注冊資金門檻的要求,注冊資金不夠不能申請注冊該行業名的公司。比如勞務派遣公司最低注冊資本200萬元,沒有200萬元就不能注冊;
6、注冊資金50萬以上,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
7、注冊資金50萬以上,銀行可辦理員工工資卡業務;
8、如果銀行貸款給公司,往往也要參考注冊資金這個條件。
有限公司注冊資金多少到底是什么有關系?
有些人不懂還在這回答,唉
我這做一下補充:
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數
直接決定了你這個版公司承擔的責任權大小
注冊3萬的以后涉及債務糾紛了別人起訴你賠償100萬
法院也只會判你賠最多3萬
所以從責任承擔這塊
注冊資金越小風險越小
就像樓下所說的,注冊資金跟你以后的債務有關系,注冊資金越大所承當的風險也就越大!
其次,注冊資金大小不影響你的稅率和經營范圍,1000萬的公司和3萬的公司都是交同樣稅率的稅,你開出去多少發票就按百分比繳納多少稅
但是在稅收上有點小小的區別就是一個印花稅:按照注冊資金的萬分之五來收?。ㄐ鹿境闪⒅皇堑谝粋€月交稅,以后就不交了)。至于以后的稅率各方面就都一樣了。
注冊公司,注冊資金多少有影響嗎?
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并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那么我們在填寫注冊資本時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跟著企盈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1、工商局是不收注冊登記費了。(以往,1000萬注冊資本要交8000元注冊登記費)
但是,稅務局收稅!要按照注冊資本的萬分之五交印花稅。來,咱算算,注冊資本1000萬,那就是給稅局交5000元。
不要以為沒實繳稅局就不收取了,實際上是,等你想注銷,請稅局開具清稅證明的時候,你不補上這些錢,稅局不會開具清稅證明。當然,也不建議太小。所謂“一元辦公司”更多是理論上的。
2、既然是注冊資本認繳制,那我認繳個100年,100年后實繳到位,可以吧?
法律的確沒有明確禁止條款。從法理上來說,認繳期限并不受股東年齡的限制,畢竟股東可以變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子孫孫,前股東可以轉讓股權給后股東,那么認繳義務也就自然由后期最新股東承擔。
但是,過長的認繳期限,超越了股東的自然勞動年齡,明顯給人一種皮包公司的感覺。注冊資本認繳期限并不是越長越好。
什么?別人看不見認繳期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面一目了然,認繳實繳情況全部都有哦。
3、不實繳就不會被抽查到?所以注冊資本寫大一點無所謂嗎?
在認繳期限內,不實繳只是不檢查實繳內容,并不是說不會被抽查到。除非是針對實繳進行的定向抽查這一種情況,否則,抽查概率跟是否實繳是沒有關系的。反而是,注冊資本越大,越可能被重點監控,抽查檢查的頻率會越高。
4、認繳資金虛高要承擔的法律風險更大!
認繳不等于不繳,只是說創業初期可以暫時緩繳,認繳制沒有改變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相關規定。例如,公司如果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如因企業經營不善,而需申請破產清算。
如果公司清算后,公司還存在100萬的債務無法償還,此時公司如果注冊資金只有50萬,那么股東的償還額度只要償還50萬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冊資金是100萬,則需要償還100萬。由此可知,注冊資金虛高,而股東自身承受能力不夠就會讓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
一句話:有多大的擔當才能干多大的事業,根據公司的業務情況以及個人承受風險能力,選擇合理注冊資本要結合自身的情況,才能更好的幫助公司發展。不要說什么隨便填,成年人的世界,任何選擇都是有代價的。
注冊公司中所指的注冊資金是指企業的貨幣表現,簡單的說是公司注冊資金的多少應專承擔等同于屬大小注冊資金的風險。
公司注冊資金越大,所承擔的責任肯定是更多,公司注冊時你選擇注冊資金若是為10萬,那么某天你公司經營不善或是負債了要將公司注銷,那么在你公司破產后你所承擔的外債最多也只能是10萬,是不會超過你公司的注冊資金的。
還有一點更為重要的是針對招標企業而言,很多時候往往注冊資金的大小決定著你對某個項目是否有招標權,因為在大眾的心理已經默認理解為公司規模大小和公司注冊資金大小是成正比關系的,因此,建議需要注冊招標公司的盡量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切勿盲目決定公司注冊資金。
注冊資金跟公司的運作是有影響的。以下就我知道的說明一下,不全面。
首先內,注冊資金容越多,公司需要交稅比較多,客戶比較容易相信,也證明公司的實力比較強。但因為有些怕交太多稅,以及為了有更多的流動資金,所以注冊自己不多。
其次,注冊資金跟公司的運作有關系,比如一千萬跟一百萬的公司可以申請到的項目就不一樣。這個需要結合公司的需要去做。貿易型的公司300萬就差不多了。
當然,還有一些其他影響,但可以直接到工商局去了解,最好讓他們給些建議。
沒什么影響,只是讓人知道你的實力,提高你的信譽
注冊一個公司,注冊資金的多少說明了什么?
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并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那么我們在填寫注冊資本時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跟著企盈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1、工商局是不收注冊登記費了。(以往,1000萬注冊資本要交8000元注冊登記費)
但是,稅務局收稅!要按照注冊資本的萬分之五交印花稅。來,咱算算,注冊資本1000萬,那就是給稅局交5000元。
不要以為沒實繳稅局就不收取了,實際上是,等你想注銷,請稅局開具清稅證明的時候,你不補上這些錢,稅局不會開具清稅證明。當然,也不建議太小。所謂“一元辦公司”更多是理論上的。
2、既然是注冊資本認繳制,那我認繳個100年,100年后實繳到位,可以吧?
法律的確沒有明確禁止條款。從法理上來說,認繳期限并不受股東年齡的限制,畢竟股東可以變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子孫孫,前股東可以轉讓股權給后股東,那么認繳義務也就自然由后期最新股東承擔。
但是,過長的認繳期限,超越了股東的自然勞動年齡,明顯給人一種皮包公司的感覺。注冊資本認繳期限并不是越長越好。
什么?別人看不見認繳期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面一目了然,認繳實繳情況全部都有哦。
3、不實繳就不會被抽查到?所以注冊資本寫大一點無所謂嗎?
在認繳期限內,不實繳只是不檢查實繳內容,并不是說不會被抽查到。除非是針對實繳進行的定向抽查這一種情況,否則,抽查概率跟是否實繳是沒有關系的。反而是,注冊資本越大,越可能被重點監控,抽查檢查的頻率會越高。
4、認繳資金虛高要承擔的法律風險更大!
認繳不等于不繳,只是說創業初期可以暫時緩繳,認繳制沒有改變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相關規定。例如,公司如果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如因企業經營不善,而需申請破產清算。
如果公司清算后,公司還存在100萬的債務無法償還,此時公司如果注冊資金只有50萬,那么股東的償還額度只要償還50萬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冊資金是100萬,則需要償還100萬。由此可知,注冊資金虛高,而股東自身承受能力不夠就會讓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
一句話:有多大的擔當才能干多大的事業,根據公司的業務情況以及個人承受風險能力,選擇合理注冊資本要結合自身的情況,才能更好的幫助公司發展。不要說什么隨便填,成年人的世界,任何選擇都是有代價的。
注冊資金起一個責任作用 比如注冊資金為10萬元
以后要是公司由于負債什么的宣布破產,原來欠100多萬那么只要賠償10萬元就可以了 當然 申請破產是很嚴的
如果不申請破產,就要還清債務的
注冊資金另外一個作用是擔保作用 比如和另一家公司做一筆50萬元的生意 對方公司看到你的注冊資金為10萬元 就會有所猶豫 如果看到注冊資金為50萬 那就不會猶豫
這就類似是個證件 標榜著你的實力 當別人找合作伙伴的話多半會先看對方的注冊資金 而股東根據出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對你以后的發展也有一定的影響
依據新公司法的規定如下: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注冊資金須遵守上述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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