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權益:是指一個會計主體在一定時期所擁有或可控制的具有未來經濟利益資源的凈額。
所謂凈資產,在數量上等于企業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后的余額。
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有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負債是企業承擔的,以貨幣計量的在將來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它代表著企業償債責任和債權人對資產的求索權。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二者之間的區別:
(1)性質不同。
負債是企業對債權人負擔的經濟責任,債權人有優先獲取企業用以清償債務的資產的要求權;所有者權益則是所有者對剩余資產的要求權,這種要求權在順序上置于債權人的要求權之后。
(2)權利不同。
債權人只有獲取企業用以清償債務的資產的要求權,而沒有經營決策的參與權和收益分配權;所有者則可以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及收益分配。
(3)償還期限不同。
企業的負債通常都有約定的償還日期;所有者權益在企業的存續期內一般不存在抽回問題,即不存在約定的償還日期,是企業的一項可以長期使用的資金,只有在企業清算時才予以償還。
(4)風險不同。
債權人獲取的利息一般是按一定利率計算、預先可以確定的固定數額,企業不論盈利與否均應按期付息,風險較小;所有者獲得多少收益,則視企業的盈利水平及經營政策而定,風險較大。
(5)計量不同。
負債必須在發生時按照規定的方法單獨予以計量;所有者權益則不必單獨計量,而是對資產和負債計量以后形成的結果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所有者權益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債權人權益(負債)
所有者權益與債權人權益(負債)的區別
(1)性質不同。
所有者權益和債權人權益都是公司資金來源的途徑,它們都是公司資金的所有者,目的都是希望能夠從與公司的交易中獲得收益。但是公司債權人和公司股東又是兩種性質不同、權利義務有別、法律地位迥異的利益主體。公司股東是公司的所有人,具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權利不同。
所有者權益是剩余權益,在償還了債權人權益后,剩余部分才是所有者權益。債權人權益是企業債權人對企業全部資產的要求權;而所有者權益是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凈資產的要求權。
(3)償還期限不同。
債權人對企業資產的要求權優先于所有者。當企業進行清算時,在支付了破產、清算費用后將優先用于償還負債,如有剩余資產,才能按比例返還所有者。債權人權益是負債,企業存續期間內須償還;所有者權益是資本。企業存續期間內不償還。
(4)風險不同。
從財產求償權來看,債權人權益優先于股東權益。債權人權益是以公司全部資產為要求對象的,而股東權益是對全部資產扣除負債后的凈資產的所有權,是一種剩余權益。
另一方面,在公司的解散清算過程中,債權人權益也排在所有者權益之前。與風險承擔相吻合,債權人權益要求的報酬率一般低于股東權益要求的報酬率。不管公司經營狀況如何,債權人的權益報酬率是相對穩定的,除非公司資不抵債。
而所有者權益的報酬率則隨著公司經營業績的變化而變化:當公司經營業績好時,所有者權益的報酬率就高,反之則低或者為零,甚至會損失初始的投入資本。
(5)計量不同。
所有者權益是剩余權益,在償還了債權人權益后,剩余部分才是所有者權益。債權人權益是企業債權人對企業全部資產的要求權;而所有者權益是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凈資產的要求權。
擴展資料
所有者權益是指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應享的剩余權益,即一個會計主體在一定時期所擁有或可控制的具有未來經濟利益資源的凈額。會計方程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清楚地說明了所有者權益實質上是一種剩余權益,是企業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后的差額,體現企業的產權關系。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根據負債的定義,負債具有以下三方面特征:
(1) 負債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負債必須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這里的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于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2) 負債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是負債的一個本質特征,只有在履行義務時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才符合負債的定義。在履行現時義務清償負債時,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形式多種多樣。
(3) 負債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負債應當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所形成。換句話說,只有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才形成負債,企業將在未來發生的承諾、簽訂的合同等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負債。
負債的確認條件: 將一項現時義務確認為負債,需要符合負債的定義,還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 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從負債的定義可以看出,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是負債的一個本質特征。
(2) 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負債的確認在考慮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同時,對于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應當能夠可靠計量。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所有者權益詞條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本質的區別有:
第一,兩者的性質不同。負債是債權人權益,到期可以收回本息所有者權益是所有者對企業凈資產的求償權,沒有明確的償還期限。
第二,兩者的償還責任不同。負債要求企業按規定時間和利率支付利息,到期償還本金所有者權益則與企業共存亡,無需償還。
第三,兩者享受的權力不同。債權人享受收回本金和按約定收回利息的權利,沒有參與經營的權利,也沒有參與企業收益分配的權利所有者既具有參與企業管理的權利,也具有參與收益分配的權利。
第四,兩者計量特性不同。負債可以單獨直接計量,而所有者權益除了投資者投資時以外,一般不能直接計量,通過資產和負債的計量來進行間接的計量。
第五,兩者的風險和收益大小不要同。負債風險小,收益一般也要小些。所有者權益風險大,收益可能較高。
所有者權益的特征有:
第一,所有者權益在企業經營期內可供企業長期、持續地使用,企業不必向投資人返還資本金。而負債則須按期返還給債權人,成為企業的負擔。
第二,企業所有人憑其對企業投入的資本,享受稅后分配利潤的權利。所有者權益是企業分配稅后凈利潤的主要依據,而債權人除按規定取得利息外,無權分配企業的盈利。
第三,企業所有人有權行使企業的經營管理權,或者授權管理人員行使經營管理權。但債權人并沒有經營管理權。
第四,企業的所有者對企業的債務和虧損負有無限的責任或有限的責任,而債權人對企業的其他債務不發生關系,一般也不承擔企業的虧損。
負債的特征有:
第一,負債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第二,負債的清償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第三,負債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所有者權益
百度百科-負債
所有者權益是指一個會計主體在一定時期所擁有或可控制的具有未來經濟利益資源的凈額。
所謂凈資產,在數量上等于企業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后的余額
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有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負債是企業承擔的,以貨幣計量的在將來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它代表著企業償債責任和債權人對資產的求索權。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區別
(1)性質不同。負債是企業對債權人負擔的經濟責任,債權人有優先獲取企業用以清償債務的資產的要求權;所有者權益則是所有者對剩余資產的要求權,這種要求權在順序上置于債權人的要求權之后。
(2)權利不同。債權人只有獲取企業用以清償債務的資產的要求權,而沒有經營決策的參與權和收益分配權;所有者則可以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及收益分配。
(3)償還期限不同。企業的負債通常都有約定的償還日期;所有者權益在企業的存續期內一般不存在抽回問題,即不存在約定的償還日期,是企業的一項可以長期使用的資金,只有在企業清算時才予以償還。
(4)風險不同。債權人獲取的利息一般是按一定利率計算、預先可以確定的固定數額,企業不論盈利與否均應按期付息,風險較小;所有者獲得多少收益,則視企業的盈利水平及經營政策而定,風險較大。
(5)計量不同。負債必須在發生時按照規定的方法單獨予以計量;所有者權益則不必單獨計量,而是對資產和負債計量以后形成的結果
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負債是企業對債權人負擔的經濟責任,債權人有優先獲取企業用以清償債務的資產的要求權;所有者權益則是所有者對剩余資產的要求權,這種要求權在順序上置于債權人的要求權之后。
(2)權利不同。債權人只有獲取企業用以清償債務的資產的要求權,而沒有經營決策的參與權和收益分配權;所有者則可以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及收益分配。
(3)償還期限不同。企業的負債通常都有約定的償還日期;所有者權益在企業的存續期內一般不存在抽回問題,即不存在約定的償還日期,是企業的一項可以長期使用的資金,只有在企業清算時才予以償還。
(4)風險不同。債權人獲取的利息一般是按一定利率計算、預先可以確定的固定數額,企業不論盈利與否均應按期付息,風險較??;所有者獲得多少收益,則視企業的盈利水平及經營政策而定,風險較大。
(5)計量不同。負債必須在發生時按照規定的方法單獨予以計量;所有者權益則不必單獨計量,而是對資產和負債計量以后形成的結果
所有者權益是指一個會計主體在一定時期所擁有或可控制的具有未來經濟利益資源的凈額。
所謂凈資產,在數量上等于企業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后的余額
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有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負債是企業承擔的,以貨幣計量的在將來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它代表著企業償債責任和債權人對資產的求索權。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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