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起訴狀范本欠款起訴書怎么寫欠款訴訟時效
債權人為追討債務而向人民法院起訴,應依法先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人民法院受理后對于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按審理程序在6個月內審結。其中起訴狀的內容和審理期限具體規定如下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追討欠款起訴書格式范本怎么寫,欠款起訴流程
題目民事起訴書
原告人的基本情況
被告人的基本情況
訴訟請求:要求判決被償還欠款xx元
事實與理由:
最后原告簽字手印
寫上年月日
追討欠款起訴書要怎么寫
題目民事起訴書
原告人的基本情況
被告人的基本情況
訴訟請求:要求判決被償還欠款XX元
事實與理由:
最后原告簽字手印
寫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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