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的保全是不是債的擔保的一種?
債的保全是不是債的擔保的一種?算是一種具體形式。
債的保全是債權人為防止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而危害其債權,對債的關系以外的第三人所 采取的保護債權的法律措施。債權人保全債權的權利有代位權與撤銷權兩項。債權人的代 位 權是為保持債務人的責任財產而設的,適用于債務人的財產應增加且能增加而因債務人的懈 怠未增加的情形;債權人的撤銷權是為恢復債務人的責任財產而設的,適用于債務人不應減 少而減少其責任財產的情形。債的擔保,是指法律為保證特定債權人利益的實現而特別規定 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財產保障債務人履行義務、債權人實現權利的制度。在現代各 國法上,債的擔保方式一般都包括人的擔保和物的擔保兩類。人的擔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 用擔保債的履行的擔保方式。人的擔保即保證擔保,是由保證人以自己的信用擔保債務人履 行債務的擔保。物的擔保,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財物來作債權擔保的擔保方式。物的擔保包括 移轉物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的權利移轉型的物的擔保和不移轉物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的限定 物權型的物的擔保兩種形態。故這兩者是有區別的。
是一種具體的形式
合同法中 債的擔保和保全有何相同點
都是債權人為了保證自己債權的實現而實施的法律行為
債的保全和債的擔保之間的關系
保全是司法行為,擔保是民事行為。
縱橫法律網-安徽金晟律師事務所-付曉艷律師
債的保全和債的擔保的區別,并舉例說明
民法的作業~~能幫忙答的詳細點嗎??債的保全是債權人為防止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而危害其債權,對債的關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護債權的法律措施。債權人保全債權的權利有代位權與撤銷權兩項。債權人的代
位權是為保持債務人的責任財產而設的,適用于債務人的財產應增加且能增加而因債務人的懈怠未增加的情形;債權人的撤銷權是為恢復債務人的責任財產而設的,適用于債務人不應減少而減少其責任財產的情形。債的擔保,是指法律為保證特定債權人利益的實現而特別規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財產保障債務人履行義務、債權人實現權利的制度。在現代各國法上,債的擔保方式一般都包括人的擔保和物的擔保兩類。人的擔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擔保債的履行的擔保方式。人的擔保即保證擔保,是由保證人以自己的信用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物的擔保,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財物來作債權擔保的擔保方式。物的擔保包括移轉物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的權利移轉型的物的擔保和不移轉物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的限定物權型的物的擔保兩種形態。
債的保全與擔保
請求關于債的保全與債的擔保方面的內容債的保全是債權人為防止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而危害其債權,對債的關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護債權的法律措施。債權人保全債權的權利有代位權與撤銷權兩項。債權人的代 位權是為保持債務人的責任財產而設的,適用于債務人的財產應增加且能增加而因債務人的懈怠未增加的情形;債權人的撤銷權是為恢復債務人的責任財產而設的,適用于債務人不應減少而減少其責任財產的情形。債的擔保,是指法律為保證特定債權人利益的實現而特別規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財產保障債務人履行義務、債權人實現權利的制度。在現代各國法上,債的擔保方式一般都包括人的擔保和物的擔保兩類。人的擔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擔保債的履行的擔保方式。人的擔保即保證擔保,是由保證人以自己的信用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物的擔保,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財物來作債權擔保的擔保方式。物的擔保包括移轉物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的權利移轉型的物的擔保和不移轉物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的限定物權型的物的擔保兩種形態。
這是兩不不同的法律概念及程序,是否你的理解有誤,我估計你想問的是訴訟保全與擔保問題,但問的范圍太大,詳細內容可查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有專門規定),在百度可搜索到,如果可能請說明具體案情,便于具體答復。
債的保全是為了保障債權人的利益,對債務人的某些財產進行保全,防止債務人對這部分財產處分之后導致無法履行償債義務。
債的擔保,主要是指在債務發生時,在合同中約定如到期未能償債,需要賠償給債權人的財務。
舉例子,A借給B20萬元做生意,約定B的房子是擔保物,但后來B很倒霉,不僅生意賠了,連房子都因為意外失火而損失,這時A為了防止B無法償還債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將B的銀行存款,或者車輛作為債的保全。
房子就是擔保,向法院申請的那些財產,就是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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