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債務如何承擔,企業分立有怎樣的法律風險
公司分立后債務如何承擔,以下是具體介紹,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公司分立后債務怎么辦
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對公司分立債務的歸屬有以下兩種:
(一)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
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1、新設分立的債務歸屬。所謂新設分立,就是將原公司法律主體資格取消而新設兩個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兩個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與c公司,那么債務就由b公司與c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2、派生分立的債務歸屬。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體仍存在,但將其部分業務劃出去另設一個新公司。就是說,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規模減小增加一家新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a公司與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債務由分立后的a公司與b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二)公司與債權人有債務歸屬約定
在分立前債權人得知公司即將分離后,可以與公司就債務承擔達成協議,約定債務由其中一家公司償還或者其他償還方式。這種情況下債務的承擔與法律規定略有不同。
二、公司分立后債權人向誰請求償還債務
公司分立后債務怎么承擔關系到債權人債權的實現,那么究竟債權人該向誰要債呢?
(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債務
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也就是說,公司分立時應對財產進行劃分,同時將債務進行分割。但是不論公司之間如何約定債務,公司都對債權人負擔連帶還債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請求債權。償還債務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償。
(二)分別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債務
分立后公司對債權人負擔連帶償還責任,都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因此債權人可以分別向各公司請求債權。但是所請求的債權之和不能超過債權人的總債權。
企業合并或分立后,以前的合同是否還要履行?原債務應由誰來承擔?
企業合并或分立后,以前的合同需要繼續履行且原債務應由變更后的法人承擔。
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根據《民法通則》的精神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因此當事人合并或者分立后不僅原有的一切債權債務依法由合并或者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而且原有的財產所有權、經營權、知識產權等也都轉移給合并或者分立后的企業。
此種權利義務的一并轉移與一般合同轉讓有所區別。由于合同的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其條件之一是須由轉讓人與受讓人就合同轉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合同轉讓才有可能發生且由企業分立導致的權利義務的轉移是基于法律的規定而發生的而非當事人的合議稱法定轉移其目的是有效地防止債務人假借合并或者分立逃避債務從而更好地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美翎律師事務所冉繽律師解答如下:
重慶《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因此,當事人合并或者分立后,不僅原有的一切債權債務依法由合并或者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而且原有的財產所有權、經營權、知識產權等也都轉移給合并或者分立后的企業。
公司分立債務如何處理
一、公司分立后債務:
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對公司分立債務的歸屬有以下兩種:
(一)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
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1、新設分立的債務歸屬。所謂新設分立,就是將原公司法律主體資格取消而新設兩個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兩個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與c公司,那么債務就由b公司與c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2、派生分立的債務歸屬。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體仍存在,但將其部分業務劃出去另設一個新公司。就是說,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規模減小增加一家新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a公司與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債務由分立后的a公司與b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二)公司與債權人有債務歸屬約定
在分立前債權人得知公司即將分離后,可以與公司就債務承擔達成協議,約定債務由其中一家公司償還或者其他償還方式。這種情況下債務的承擔與法律規定略有不同。
二、公司分立后債權人向誰請求償還債務
公司分立后債務怎么承擔關系到債權人債權的實現,那么究竟債權人該向誰要債呢?
(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債務
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也就是說,公司分立時應對財產進行劃分,同時將債務進行分割。但是不論公司之間如何約定債務,公司都對債權人負擔連帶還債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請求債權。償還債務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償。
(二)分別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債務
分立后公司對債權人負擔連帶償還責任,都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因此債權人可以分別向各公司請求債權。但是所請求的債權之和不能超過債權人的總債權。
公司分立的條件申請,公司分立后債務如何承擔
一、公司分立后債務怎么辦
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對公司分立債務的歸屬有以下兩種:
(一)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
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1、新設分立的債務歸屬。所謂新設分立,就是將原公司法律主體資格取消而新設兩個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兩個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與C公司,那么債務就由B公司與C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2、派生分立的債務歸屬。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體仍存在,但將其部分業務劃出去另設一個新公司。就是說,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規模減小增加一家新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A公司與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債務由分立后的A公司與B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二)公司與債權人有債務歸屬約定
在分立前債權人得知公司即將分離后,可以與公司就債務承擔達成協議,約定債務由其中一家公司償還或者其他償還方式。這種情況下債務的承擔與法律規定略有不同。
二、公司分立后債權人向誰請求償還債務
公司分立后債務怎么承擔關系到債權人債權的實現,那么究竟債權人該向誰要債呢?
(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債務
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也就是說,公司分立時應對財產進行劃分,同時將債務進行分割。但是不論公司之間如何約定債務,公司都對債權人負擔連帶還債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請求債權。償還債務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償。
(二)分別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債務
分立后公司對債權人負擔連帶償還責任,都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因此債權人可以分別向各公司請求債權。但是所請求的債權之和不能超過債權人的總債權。
公司法中公司分立后債務如何清還
公司分立后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75條,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法》第176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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