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需要什么程序?要多長時間
法院不去執行怎么辦啊
法院強制執行需要多長時間
對于執行案件,從立案到執行完結,期限為六個月,即對于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法院自立案之日起開始計算,要在六個月內執行完畢。如果是非訴執行案件,那么期限要短一些,一般是三個月。
法院執行從法律上來講六個月應該執行完畢,但是現實中往往很長時間,主要是看被執行人的財產是否好處置以及是否涉及其他法院等情況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回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答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根據上述規定,一級法院強制執行的時間是6個月。
法院強制執行程序時限要多久
法院強制執行的時限為六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專訟法》第226條,人民法院自屬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相關推薦:
合同到期不續簽(勞動法合同到期不續簽規定)
保密協議必備哪些內容(保密協議應該具備哪些內容)
稅務行政復議范圍規定(稅務行政復議對象的依據是什么)
合同的內容怎樣變更(合同變更的條件是什么)
畢業生三方協議(大學生社會必修課 三方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