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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關系的客體是物,債權關系的客體是行為,人身權的客體是人格利益。對此,下列表

首頁 > 債權債務2021-02-07 22:43:23

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 ) A. 物 B. 行為 C. 智力成果 D. 人身利益

法律關系客體包括物、行為、和與人身相聯系的精神財富(精神產品和其他智力成果),所以ABCD都正確

所有權客體問題

例:下列不能成為所有權客體的有( )。rnA.日月星辰 rnB.一項新產品的發明專利rnC.病人的假肢 rnD.人的眼角膜rn答案:ABCD rn問:為什么一項新產品的發明專利不能成為所有權的客體?所有權客體為物。所謂物就是民事權利主體能夠實際控制或支配的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財產。新產品的發明專利是民事主體能夠實際控制或支配的,而且也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為何不能成為所有權的客體???望詳解之!
民法上沒有所有權的客體,只有民事權利的客體,物權的客體,債權的客體,知識產權的客體,人身權的客體等等。
所有權是物權的范疇。
所以我想你在這題中所說的“所有權客體”應該指的是物權的客體。
物權的客體就是“物”,是指凡是存在于人之外的能夠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的,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財產。
日月星辰不是我們人力所能支配和控制的,所以他們不屬于“物”,因此就不是所有權的客體。
關于人的假肢。假肢作為一種商品或物品的時候,是一種存在于我們人體之外的,能被我們利用和控制的,并且能夠滿足我們、尤其是需要假肢的病人的某種需要的財產,故而它是一種“物”,也就是所有權的客體。
但是這里說的是“病人身上的假肢”,首先,它在病人身上,充當著病人身體上一種器官的功能、成為病人身體的一部分,這時他就從物權的客體轉化成人身權的客體了,不符合“物”的定義,因此就不是所有權的客體。當有一天假肢從人身上取下來時,它才又一次成為物。
區別它是不是“物”(所有權客體),就看他是在人之外還是在人之內的,關鍵就在于看他能不能和人體分割,如果它作為這個人身體的一部分,那就是不能和人分割的,他就屬于人身權的客體了。

舉個例子,心臟起搏器,這個本來也是物,也是所有權的客體,但是當他裝進人的身體內時,你想人的心臟跳動就靠他了,是不能分割的,他就不再是物了。同理假肢也是這個道理。簡單的說就是當人像依靠我們身上的每一個器官一樣地依靠它,它就不再是物了。
再比如頭發,在我們身上的時候是我們的人身權的客體,但是剪下來了,它就能賣錢,就變成物,也就是所有權的客體了。
所有權上的物,必須是有體物。而發明專利它屬于知識產權,是智力成果,屬于無體物。如果把這個答案改為一項發明專利的新產品,那就可以了。
你好。
本題中的答案c是要分情況來定的吧,一般的情況下,假肢在沒有裝到使用者回的身上之前僅僅是一答個有形物,可以成為物權的客體,而如果是被人使用之后即視為人體的一部分,不能成為所有權中所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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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是專利權的客體。

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的題,感覺互相矛盾呢?

1.某施工單位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工程承包合同,該施工單位承建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某住宅小區的建設項目。該工程承包合同法律關系的客體是( )。rnA、施工單位和房地產開發公司 rnB、工程承包合同rnC、住宅小區 rnD、建筑施工行為rn參考答案選:D、建筑施工行為rn在教材上關于民事法律關系客體上說;客體種類包括:財、物、行為、智力成果。其中關于物化行為產品可以是房屋、道路等建設工程項目。rn2.下列各選項中,屬于民事法律關系客體的是(  )。rn  A.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價款rn  B.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建筑物rn  C.建材買賣合同中的建筑材料rn  D.建設工程勘察合同中的勘察行為rn  E.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的施工圖紙rn答案是ABCErn3.甲公司承接由乙公司開發的4棟住宅樓施工任務,雙方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隨即甲公司向丙設備租賃公司租用挖掘機一臺,并簽訂了租賃合同。前述工程承包合同和租賃合同中,屬于法律關系客體的有()rnA 4棟住宅樓 B 甲公司的施工行為 C 挖掘機的使用權 D 甲公司所支付的租金rn答案是Crn問題1rn為甚么第一題的小區不是客體,第二題的建筑物就是了,第三題的住宅樓又不是了??rn問題2rn為什么第一題的施工行為是客體,第三題的施工行為就不是了??rn問題3rn有個例子rn例:甲有一個古董,乙提出購買,甲同意,以10萬元成交。其中,古董和10萬元都是客體。rn乙需要交付10萬元給甲,取得古董所有權,rn甲需要交付古董給乙,取得10萬元所有權。rn既然這樣怎么第三題的租金不是客體呢??rn rn打字好辛苦的,好心人幫幫忙,也別怕辛苦,可以追加分的。
個人認為你的第二、三道題的答案是有問題的。因為如果第一題對的話,那么第二三題就必需錯,反過來也一樣。

所謂民事法律關系客體,是民事主體享有的民事權利和承擔的民事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
要與以下兩個相區別:
1、標的:民事權利所指向的對象,包括有體物、無體物(權利)、智力成果、工商業標記等,也就是當事人通過訂立合同所要完成的行為。
2、標的物:根據合同應當在當事人之間轉移的財產或當事人所應交付的物。人的行為可以成為合同的標的,但不能成為標的物。在轉移財產的合同中,其既有標的(轉移一定的物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又有標的物,但對于提供勞務的合同,其只有標的而沒有標的物。

在理解這個問題時,通常要這樣來看,物權關系的客體一般是物;債權關系的客體一般是債務人的行為,稱為給付;人格權關系的客體是人格利益,如生命、健康、身體、姓名、肖像、名譽、隱私等;而知識產權關系的課題則是各種智力成果。

要注意:“合同”是屬于債權關系,所以基于合同的客體,只是能給付。例如,我買一套房子,那么標的物是房子沒錯,但客體應當是房子的給付。那么這時候,物權的客體是物怎么理解呢?比如說,甲、乙共同對一房子享有所有權,那么這個所有權的客體就是房子(比如訴訟中所有權糾紛的處理,確定客體就很重要)。因為,債權反映的是財產的流轉關系則動態的,而物權、知識產權反映的是財產的歸屬和利用關系是靜態的。

所以:

第一題:“工程承包合同”債權的客體是“工程施工任務”,所以就選D了。
第二題:個人感覺題目的答案是“不屬于”客體的是。因為,除了D是客體外,其它的都不是,單看AB就可推斷這個題目錯了,因為目前的通說認為,一個債權關系中是不可能有兩個客體的。
第三題:個人認為答案應當是BC。
至于你所舉的例子,通說認為民事法律關系客體又被稱為民事權利客體,注意在一個法律關系中,是既有權利又有義務的,那么10萬元租金更應當是義務客體。另外,這個合同的標的物是古董,但客體也并不是古董,而是古董交易。

最后想說的是,你問的這些問題的出發點,都是基于民法理論的一些基本東西。實際上中外對些的認識是有差異的,比如說對于客體的定義,倒底一個民事法律關系中是不是只有一個客體,等等學界都是有爭議的。所以,對于學習法律的人來說,要明白這個問題的同時,還要注意自己糾結這些問題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為了考司法考試,還請以官方的教材觀點為主,因為不同學者的教材多少都會不同。選擇題目練習時也要注意,不見得所有的題目都是對的。還是建議要把教材吃透。

比如說,我上面的回答都是基于,司法考試的觀點。具體可以參考:2011版第三卷債的概述。
我個人認為為債的一種,而債的客體(標的)是行為,故合同之債所對應的客體應為行為。而由該行為產生的物化產品為標的物。

1、第一題的合同是工程承包合同,故法律關系的客體為建筑施工行為;
第二題,我認為題目應為“不屬于民事法律關系客體”;
第三題,我認為施工行為應為合同的客體。

2、例子當中,我認為該合同的客體是買賣行為,而非具體的物。

民法中,物權的客體是物,債的客體是行為,知識產權的客體是智力成果。

祝好!
  以下是中國政法大學法理學上的觀點:
  法律關系的客體的定義是,法律關系建立的目的,總是為了保護某種利益,獲取某種利益,或分配、轉移某種利益。所以,實質上,客體所承載的利益本身才是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聯系的中介。
  實際的法律關系有很多種,而多種多樣的法律關系就有多種多樣的客體,即使在同一法律關系中也有可能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客體。例如買賣法律關系的客體不僅包括“貨物”,而且也包括“貨款”。
  法律關系客體的種類包括物,人身,精神產品,行為結果。行為結果又分為物化結果和非物化結果。

  而民法上的債權法律的客體,描述的跟法理學上的不同,民法上債權法律關系的客體是行為或者說是給付,包括作為和不作為,比如在貨物運輸合同關系中,其客體是指運送行為。標的=客體但不等于標的物,標的物主要出現在合同中,有的合同有標的物有的合同沒有。
  你的題不知道來自哪里,不知道根據的法理學還是民法學,你最好還是區分一下題目來源,根據不同的理論會得出不同的答案的。比如民法上拾得遺失物是事實行為,法理上的拾得遺失物卻是事件。根據國私與民訴對于司法文書的送達那里也會有不同的答案。樓主還是看看題目究竟來自何方,不同的法律之間答案有可能矛盾。
  希望能幫助到你。
  兄弟你把來客體和標源的物這兩個關系搞混了。 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是指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而標的物,很明顯是指"物",例如買賣關系中,標的物是指賣方須交付的貨物 。
  關于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在理論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客體是物,也有人認為客體是物和行為,依通說,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只能是體現一定物質利益的行為。民事法律關系是一個統一的概念,它的客體也應該是統一的,把“物”和“行為”這兩個不同的事物分別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不妥的。物在民事法律關系中只能作為權利的標的,不能作為客體。單純的物和行為一樣都不能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只有把它們結合起來,即結合成“體現一定物質利益的行為”,才能成為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如買賣關系中的客體是交付買賣的物的行為;運輸關系中的客體是安全、及時送達運輸標的物的行為。即使是在所有權關系中,其客體也不是所有物本身,而是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所有物的行為。
哥們你的題目有錯誤。
去網上找一份民法講義看看吧。
你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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