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的擔保期限幾年?
不管來是什么只要是擔保源人,有效期是根據簽訂的合同來定的,簽訂的合同有效期是多久需要擔保的時間就是多久。一般只有符合條件才能適合當擔保人。 符合擔保人的條件: 年齡是滿18-65周歲的自然人; 享有政治權利; 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民間借貸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多長時間?
幫朋友擔保,借條上寫借某某9萬多錢2015--3.4號借的錢,還款日到2016年3.4號還款,如果到期不還款超一天一千塊錢,16年債權人起訴到法院,到2018年借款人還沒換,擔保人該怎么辦。民間借貸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期限因擔保的種類不同而有所區別。
一、一般保證版
1、有約定保證期間的從約定;權
2、無約定的,按照《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二、連帶責任保證
1、有約定保證期間的從約定;
2、無約定的,按照《擔保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民間借貸中,擔保人的保證期限由雙方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限最長內為六個月。
根據容《擔保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拓展資料:
民間借貸作為一種資源豐富、操作簡捷靈便的融資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矛盾,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但是顯而易見,民間借貸的隨意性、風險性容易造成諸多社會問題。向私人借錢,大多是在半公開甚至秘密進行的資金交易,借貸雙方僅靠所謂的信譽維持,借貸手續不完備,缺乏擔保抵押,無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況變化,極易引發糾紛乃至刑事犯罪。由此看來,民間借貸也必須規范運作,逐步納入法制化的軌道。
參考資料:民間借貸-百度百科
民間借貸擔保期限是多久?
借款期限應根據借款種類、借款性質、借款用途來確定。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訂立借款期限條款必須詳細、具體、全面、明確,以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防止產生合同糾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第十二條規定,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由此可見,乙、丙作為擔保人應當承擔對債務的連帶責任,你有權向兩位擔保人主張你的權利。
保證期間的界定與保證期間的定性,一直是學界中非常有爭議的問題,而如何界定其定義與保證期間的定性密切相關。故準確界定保證期間的含義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關系到保證期間的定性和正確適用。然究竟何謂保證期間?所謂保證期間就是指保證合同當事人的約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保證人能夠容許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最長期限。在保證期間中,債權人應當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在一般保證中)或向保證人(在連帶保證中)主張權利。逾此期限,債權人未提起上述主張的,保證人則不承擔保證責任。可見,保證期間構成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權利消滅的法律后果。
其次,根據《擔保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最后,要提醒你關于擔保中特殊時效的規定。根據《擔保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1、一般責任保證中,保證期限為約定的保證期限內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限的,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在上述期限內,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責任消滅。
2、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期限為約定的保證期限內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限的,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在上述期限內,債權人未對保證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責任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32條第2款規定“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二年”。
民間借貸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
借條擔保人的有效期是多久
借條擔保人的有效期是多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回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答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寫有還款期限的借條,應該在還款期限到期后,找借款人催要,如借款人還不出錢,就需要叫借款人重寫借條;沒有寫還款期限的借條,有二十年有效期。
借條的有效期是多久,需要看債權債務人雙方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借條上寫明內了還款日期的,其訴容訟時效期間從還款日期次日起算計三年,如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十年。
借條上的終身擔保人有效期是多少天?
不管是什么只要是擔保人,有效期是根據簽訂的合同來定的,簽訂的合同有效期是多回久需要擔保答的時間就是多久。一般只有符合條件才能適合當擔保人。 符合擔保人的條件: 年齡是滿18-65周歲的自然人; 享有政治權利; 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還款期加2年
還款期加2年+6個月。
擔保人欠條的有效期是多久
借條中有保證人的,要寫明保證的額度和保證的期限,以免因約定不明而發內生不必要的爭執;
如容果借條中有擔保人但沒有約定擔保的期限,這也是有效的,根據擔保法,此債權的擔保期限是六個月,從償還期限屆滿起計算。
相關法律知識:
擔保人承擔的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欠條有效,擔保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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