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同違約金怎么計算的問題,要分三種情況。第一首先要看合同對違約金有沒有約定,版有約定就按照權合同的約定來計算違約金。這個約定有可能是一個具體的金額,也可能是一個違約金的計算方式都可以。第二種情況,就是如果合同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或者是約定不明確的這種情況下,就看守約方因為對方的違約給自己這一方造成了多大的損失,這個損失的金額就是違約方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第三種就是如果說守約方的損失不好計算,那么也可以按照違約方因為他的違約所得到的利益,這個他得到的利益可以作為違約金的數額來進行計算。
買房子可以說是老百姓的生活中的大事了,但是房屋買賣中會經常出現違約的情形,在購房者這一角度來看,違約主要集中在房款支付方面。購房人的違約,主要在于逾期支付購房款。由于購房者偉仔規定時間內支付房款,實質上逾期付款的一段時期內,相當于是由售房者為購房者墊付了這筆費用,這就形成了購房者在這段時間內對售房者資金對占用,理應向售房者支付一定對數額的費用。逾期付款會產生違約金,但具體需要支付多少違約金,主要視雙方之間的合同而定。關于違約金的數額,實踐中大部分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條款,但是也有一些合同中未作此約定。在房屋買賣合同沒做約定的情況下,法院根據法律的規定,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來確定違約金的數額。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商品房買賣違約金是怎么確定?
一、購房者違約
根據《合同法》規定,只有當一方當事人有重大違約行為時,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還所交的預售購房款和利息,并支付違約金。此外,如果辦理按揭,銀行就會將貸款打入開發商賬戶,這部分房款視為已付,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房屋總價值及合同相應條款進行賠償,這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在你的購房合同里會有明確規定的!一般都是每天萬分之1到5的違約金,請參照你的合同,就可以計算了。
二、開發商違約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后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
3、房屋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拓展資料:
購房:是指向房地產商或者其他開發單位購買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產業主購買二手住房,通過廣告、網絡信息、房產中介等獲取房子的詳細信息,然后比對后決定購買。
獲取房產信息的渠道有戶外廣告,報紙廣告,網絡廣告,,中介介紹,朋友介紹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購房
違約方違約,需支付違約金的,那么違約金的數額如何確版定呢?我國《合同法》中違約金的性質權主要是補償性的,有限度地體現懲罰性。房屋買賣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以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房屋買賣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商品房退房違約金比例、退房違約金是多少?開發商違約的違約金計算方法是怎樣的?申請退房違約金需要走哪些程序?
商品房退房違約金比例、退房違約金是多少?
1.商品房退房違約金按購房合同中關于退房違約金的約定來執行。
2.如果購房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則雙方協商,協商解決不了則要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定金一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收取定金一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來處理。
3.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程度分擔違約金。
4.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可以要求違約方按對方所受損失進行賠償,違約金過高的也可以請求減少賠償金額。
開發商違約的違約金計算方法?
開發商與買房人就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有約定的,一般從其約定。但如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的,可以請求法院降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可以支持超過造成的損失30%的違約金。舉例說,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為2萬,而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為1萬元,那么法院最終會支持1.3萬元的違約金。同時,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的數額。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1、逾期交房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這與目前普遍采用商品房買賣合同標準文本中的約定的計算方式不同,又為大家提供了一種可以借鑒的方式。
2、逾期付款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帶卡利息的標準計算。
3、逾期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按照已付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帶卡利息的標準計算。
這是一個審判實踐上的重大突破,為解決長期解決不了的產權登記問題創造了條件。因為此前對于逾期辦理產權登記,只是判決確認違約和限期辦理產權登記,損失賠償需要業主舉證有實際損失;即使業主舉出了損失的證據,法院也難認定這損失與逾期辦理產權登記之間的因果關系。因此,對于此類案件法院也是無奈。現在有了上述標準,法院可以徑直判決開發商承擔逾期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金了。
上述三種計算標準都是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標準情況下法院掌握的標準,如果當事人雙方約定了標準,過高或過低時,法院將掌握這種情況下的上下限標準,即上限不低于實際損失,上限不高于實際損失的130%。
申請退房違約金要走哪些程序?
首先寫一個《退房申請》,在寫《退房申請》時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要承擔違約責任,一定要明確違約金的數額或者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其次,如果退房申請獲得批準,和開發商簽訂《解除協議》,在《解除協議》中一要明確什么時候去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退房手續,二要明確什么時候退購房款,三要明確相應的違約責任;最后,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據、合同等相關原件,以便發生糾紛時好維權。
依據指引:
①《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年4月28日)
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第十八條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以上回答發布于2015-11-0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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