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從法律上講,這塊土地的使用權是公司的,公司對其有處分權。不能因為沒有回經過村民的同意就否認了答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本身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則是有效的。即使合同無效獲具有可以撤銷的情形,也是應該通過協商或訴訟的程序依法解決。
如果合同有效,則解除合同肯定涉及到賠償問題。不過,從你所說的情況看,100萬肯定訛人了。至于損失賠償多少,告訴你:實際損失賠償原則,即事實損失多少賠償多少。明白嗎?當然,如果合同無效,則對你們就有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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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法律規定有哪些,特征是怎樣的
出租是土地流轉的一種形式,在《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專理辦法》中有具體屬規定。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出租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第二十五條 發包方對承包方提出的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承包土地的要求,應當及時辦理備案,并報告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
第三十四條 通過招標、拍賣和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可以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其流轉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在土地使用權出租中,什么情況下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關系?
有下來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源解除租賃關系:
(1)承租人擅自轉租、轉借和交換土地使用權的。
(2)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規定用途的。
(3)承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欠交租金6個月以上的。
(4)承租人利用承租土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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