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需要什么條件
我計劃在農村信用社貸款10萬,他們說要找2個擔保人,資產在10萬的,我不明白,具體說是不清楚找什么樣的,知道的請快點幫下我,急!急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就是說與你貸款版用途沒有關系。
2、享有政權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不能是是租房住的公民。
4、要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在你還不起的時候擔保人要有還款能力。
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沒有銀行欠款,黑戶或者老賴等。
擴展資料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參考資料:擔保人_百度百科
擔保人需要有代償能力
一、債務擔保人有哪些責任?
依據法律規定,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一)民事責任
1、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二)連帶責任
連帶保證責任
1、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三)擔保(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二、什么情況擔保人可以免除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債務擔保人責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
1、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4、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以上即是關于債務擔保人要承擔的相關責任,以及責任可以免除的具體情況,希望這些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如今,為他人提供擔保就很有可能存在巨大的風險,這是擔保人必須了解的。如果您要為他人承擔擔保責任,應該區別您所承擔的責任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責任等,這些關系到您自身的利益。當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時,您可以關注一下,自己是否有免責的事由。在保證之前,建議您咨詢相關專業律師,他們會給您具體指導。
在農村信用社辦理小額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60年,也就是需要借款人必須是成年人,而且具有還款能力。
2、具有勞動能力,是家庭戶主或主要家庭成員。
3、有農村信用社的下去內常住戶口或長期居住證明,且有固定的住所。居無定所無法找到借款人,這是具有風險存在的。
4、有合法穩定的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的能力。
5、借款人及家庭成員無不良信用記錄。
6、在農村信用社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且主要結算業務通過農村信用社辦理。
7、自有資金達到資金總需求的30%以上。
8、符合農村信用社評級授信的相關要求。
9、農村信用社規定的其他條件。
看完了需要具備的各種條件后,我們來看一下需要準備的資料,這些資料是必須準備和攜帶到農村信用社的,缺一不可。
需要提前準備好的資料包括: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已經農村信用社評級授信的農戶,提供評級授信資料證明(貸款證等)。
(3)借款人家庭主要成員同意借款意見書。
(4)借款人及其配偶個人征信查詢使用授權書。
(5)農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資料。
這些材料是到農村信用社借款所需的必備材料,一定要準備充足,傳統金融行業所需的材料是需要實物的,互聯網借款平臺需要的一般為電子版和影印版,所以匯商所小編提醒各位借款人,切莫遺忘。
最后,匯商所小編再給您介紹一下申請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的具體流程,雖然比較繁瑣,但還是需要提前熟悉一下,防止到了柜臺手忙腳亂的情況發生。
1、向農村信用社提出申請。
2、向農村信用社提交貸款需要的資料。
3、在農村信用社客戶經理的指導下填寫借款申請書。
4、按照農村信用社約定日期接受貸前調查。
5、貸前調查結束后,在規定的工作日內,等待是否同意貸款的答復。
6、貸款批準后,到農村信用社面簽“農戶信用借款合同”。
7、面簽借款借據,支用現金。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并經國務院批準后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后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后,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擔保人的責任與權利
誰可當擔保人?
年齡超逾18歲,不是破產者。
擔保人可較后選擇退出嗎?
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擔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許原任擔保人退出。
擔保人何時可抽身而退?
當貸款已還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負責攤還他的債務。
當擔保人有何權利?
根椐中央銀行指南,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 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 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 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 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債。
( 注:所有擔保人都應被告知上述權利,不管有關權利是依據1967年破產法令或有關借貸機構接受貸款擔保之中央銀行指南。)
誰將被銀行控告?
若借款人違約不還借款,銀行將會向誰追討債務--借款人或擔保人?
銀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債。銀行有權選擇先向借款人或擔保人采取法律行動。它甚至可以同時向兩方面追討債務。
只有在通過法律途徑(在法庭提出控訴,向借款者追債)仍不得要領之后,才可對擔保人采取法律行動。
在<1967年破產法令>下,金融機構可致使一名負責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產。對于擔保人也一樣,除非他是一名“社會擔保人”。
金融機構只有在使盡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債不果之后,才可起訴“社會擔保人”,要求宣判他破產。
在上述法令下,“社會擔保人”是指為下列各項貸款作出擔保的人。
* 家居房屋貸款
* 教育或學術研究獎、助學金貸款
* 私用交通工具分期付款之貸款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并經國務院批準后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什么樣的人具備做擔保人的條件?
擔保人應該具有什么條件?希望看到的都回答下,本問題10天后采納答案,也許你回答的答案就能被采納!謝謝!記住,外地人是不可以作為本地買房擔保人的,辦法就是找本地擔保人,你們電廠應該還有其他正式員工吧!!除此之外還可以找銀行、醫院、學校等事業單位的正式員工作為擔保人或者收入相對穩定的私營企業業主都可以。
什么人可以做擔保人: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擔保人應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且不是當事人,沒有被判刑。有負擔標的物所指的金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關于做擔保人應具備的條件有以下相關的條款: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擔保人的條件有哪些?
擔保人的條件有哪些?《擔保法》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所以貸款擔保人條件應該是:要符合法定條件,具有償還貸款的經濟實力,并承擔連帶償債責任。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貸款擔保人應具備什么條件
一般銀行的主要條款: 必須有抵押物才能貸款,而且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總和不能內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容的1/2; 2.有長期穩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貸款本息的收入來源; 3.擔保人; 4.個人貸款需提供的資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房地產權證以及擔保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銀行需提供的有關資料。 還要支付律師見證費、抵押登記費、抵押房產的保險費、房產的評估費等。 一般貸款下來要1個月左右^_^ 流程: 1.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2.銀行受理后,對抵押房產價值進行評估,根據評估值核定貸款金額; 3.簽定借款合同等; 4.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事宜; 5.銀行放款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3、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4、能履行擔保義務。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就是說回與你貸款用途沒有關答系。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不能是是租房住的公民。
4、要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在你還不起的時候擔保人要有還款能力。
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沒有銀行欠款,黑戶或者老賴等。
擴展資料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參考資料:擔保人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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