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個人破產確實可以少還債。但是不能高消費。
公司抄宣布破產后,債襲務以公司剩余財產按照債務優先順序承擔還款責任。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1)按照你注冊資金金額支付,然后可以申請破產,不然抽逃注冊或者虛假注冊公司資金也是要坐牢的,而且要你個人財產賠付。
2)如果是你公司欠的,是這樣。
3)所謂的有限也就是以你們當時的出資為限承擔責任,不會追究到其他個人財產,但若其設立公司時有虛假出資的情形則可以追究。
法律依據:《破產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破產人的保證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對債權人依照破產清算程序未受清償的債權,依法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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