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后不付撫養費嗎
協議離婚的不能不支付撫養費,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系是基于血緣關系而產生的版,不管父母是權否離婚,對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協議離婚可以不支付撫養費嗎
協議離婚時,是否支付撫養費由雙方協商后確定。就是說,是否支付撫養費,由雙方協商好后記載于離婚協議中。
如果撫養孩子的一方自愿放棄要求撫養費,法律也是準許的。
協議離婚撫養費不給能起訴嗎
協議離婚撫養費不給是可以起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版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權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協議離婚撫養費不給怎么辦
協議離婚撫養費不給怎么辦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怎么辦?一是夫妻雙方協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訴。這是最主要的兩種途徑。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果夫妻是協議離婚,應該按照雙方自愿達成的《離婚協議》來讓另一方履行其義務,也可以據此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如果是法院調解離婚,除了《離婚調解書》外,也應該有一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里面應該有子女撫養條款,如果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拒絕執行,可重新起訴到法院,讓法院重新裁定,強迫執行;如果是判決離婚,可根據離婚判決書里面的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條款,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所以,父母一方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應該據理力爭,實在沒有辦法,去法院起訴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如果在這一過程中有什么疑難問題,可以咨詢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他們會在訴訟過程中提供非常有價值的訴訟意見和方法,幫助直接撫養孩子一方當事人爭取獲得孩子的撫養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現實生活中,婚姻生活出現裂痕,很多人都選擇離婚。隨之而來的是財產分割和撫養權問題。那么在協議離婚之后,撫養費的支付標準是怎樣的?離婚協議撫養費不給怎么辦?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為大家具體解讀,歡迎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一、撫養費的支付標準: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如果一方拒絕支付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對方不履行撫養義務怎么辦:
一方不履行撫育義務,可以向一審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對方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
法院進入強制程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根據執行工作規定第十九條,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也就是說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
強制執行的辦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如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是指財產被查封、扣押后,執行員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按照規定法院可將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或者變買。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
夫妻雙方離婚后,對于孩子的撫養義務并沒有隨著婚姻關系的消失而消失,離婚后,沒有撫養權的一方還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那么針對“離婚協議撫養費不給怎么辦”這一問題,在上文中已經進行了介紹,如果勸說無效,可以向法院訴訟,進行強制執行。
延伸閱讀:
2018最新子女撫養費起訴書范本
一方拒付撫養費,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嗎?
最新規定:支付子女撫養費標準
協議離婚給不給撫養費
協議離婚抄給撫襲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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