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因此您有充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問題,訴訟后,得到了法院的生效判決后,憑此判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可。
擴展資料:
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時,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當事人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內容,經人民法院審理并判決后,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就孩子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支付、增加、減少等糾紛起訴至法院的,應列未成年子女為原告,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經過判決的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費等問題,就可以申請法院的強制執行。
可以向法院起訴。 離婚協議不屬于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因此您有充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問題,訴訟后,得到了法院的生效判決后,憑此判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可。
離婚協議只是對當事人雙方有法律約束力,但卻沒有強制執行效力。離婚協議要取得法院強制執行的效力,離婚當事人必須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的確認,來獲得法院強制執行效力,從而使自己的權利得到真正的落實。
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時,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經過判決的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費等問題,就可以申請法院的強制執行。
擴展資料:
離婚協議簽訂后未能履行引起訴訟,作為法院受理的仍然是婚姻案件,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糾紛,否則,一方在起訴時僅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即可,而不必作為繁瑣的婚姻案件來對待了。
可見,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后未能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而引起訴訟,說明雙方未履行所簽的離婚協議,對此應視為雙方已經反悔。 同時 也說明已不能實現協議目的,可以解除該協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離婚協議(基礎含義)
可以向法院起訴。 離婚協議不屬于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因此您有充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問題,訴訟后,得到了法院的生效判決后,憑此判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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