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在我國居民身份證是公民身份的合法證明依據,因此身份證是必須的! 2、借款合同、借據、借條之類的證據,根據有關規定,原告應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3、注意區分借條和欠條的區別,借條法律時效為20年,而欠條為2年,約定還款日期的,從到期之日起計算,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從出具憑據之日起計算。4、銀行匯款單、公證書或者發票等書證也可以作為證據,因此在平時借款的時候注意保留。5、證人證言,可以找與自己沒有利害關系的證認證言作為證據,并最好可以當庭作證。6、錄音,在我國,當事人在打官司常有舉證責任,因此,當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證據是打贏官司的關鍵。而對于證據的調查取證,就是相當關鍵的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發生民間借貸糾紛,債權人需要起訴打官司,除了債權債務相關合同、借、欠據、銀行匯款單、公證書或者發票等證據外,還可以提交什么證據?
發生民間借貸糾紛,債權人需要起訴打官司,除了債權債務相關合同、借、欠據、銀行匯款單、公證書或者發票等證據外,還可以提交什么證據?
發生民間借貸糾紛,債權人需要起訴打官司,除了債權債務相關合同、借、欠據、銀行匯款單、公證書或者發票等證據外,還可以提交什么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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