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7年了,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前夫媽媽從新分割財產可以推翻它
離婚7年了,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前夫媽媽從新分割財產可以推翻它他媽分割什么財產?你們當初簽訂的協議里所涉及到的財產必須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他媽媽名下的財產你們無權分割,也就是他媽媽的財產分割無效。如果你們只是分割你們自己的財產,那么現在他媽媽也就無權重新分割。
離婚7年后的離婚協議,如果一方當事人想重新分割財產,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但不一定能夠推翻,因為離婚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協議書不公平可以推翻嗎
離婚協議書可以推翻(反悔)的情況,只能是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且需要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
法律依據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如下規定: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擴展資料:
關于民政局離婚協議書的相關問題
一、什么是民政局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是夫妻之間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所達成的有關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的協議。
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制作,經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
二、民政局會提供離婚協議書嗎?
民政局提供離婚協議書的范本,但是離婚協議書是一種很重要的文書,協議的都是財產和孩子撫養等重要的事情,因此建議您和另一方認真對待,仔細商量并根據情況而自行擬定或直接請律師幫您訂立。
三、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書寫要求
在書寫符合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時,要注意以下幾項內容:
1、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在內容上的規范:
(1)明確表示雙方自愿離婚;
(2)協議內容為雙方自愿達成;
(3)有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的一致處理意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中,如果存在脅迫、欺詐等情況是可以反悔,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沒有成功,離婚協議也是可以反悔的,具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四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擴展資料:
法律規定協議離婚可以對撫養權、撫養費、財產、債務等方面進行協議,協議不了的由法院介入處理,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簽訂離婚協議后可以再推翻。
從離婚協議的內容上看,包括三項主要內容,即自愿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其中自愿離婚即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
1、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時,可以簽訂離婚協議,在雙方拿到離婚證前可以推翻離婚協議。
2、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離婚協議后,并頒給了離婚證,則該離婚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雙方不能推翻。
3、符合法律規定的協議,若是當事人想要改變協議內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
_銷。
離婚協議書可以推翻(反悔)的情況,只能是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且需要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
法律依據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如下規定: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已經簽署離婚協議,取得離婚證,但是會離婚協議有異議,可否推翻?
已經簽署離婚協議,取得離婚證,但是會離婚協議有異議,可否推翻?除非證明對方有欺瞞,比如隱藏財產等,否則無法
已經生效了,一般是不能推翻的;但是,如果在子女撫養費方面有異,可以在旁邊進行補充并蓋章;
已經簽訂的離婚協議書能推翻嗎
簽訂離婚協議后可以再推翻。
從離婚協議的內容上看,包括三項主要內容,即自愿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其中自愿離婚即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
1、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時,可以簽訂離婚協議,在雙方拿到離婚證前可以推翻離婚協議。
2、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離婚協議后,并頒給了離婚證,則該離婚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雙方不能推翻。
3、符合法律規定的協議,若是當事人想要改變協議內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
_銷。
這要看具體情況的,是否是真實自由意思表示,其內容本身是否合法等等。
怎么寫離婚協議書,已經簽訂的離婚協議書能推翻嗎
簽訂離婚協議后可以再推翻。
從離婚協議的內容上看,包括三項主要內容,即自愿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其中自愿離婚即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
1、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時,可以簽訂離婚協議,在雙方拿到離婚證前可以推翻離婚協議。
2、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離婚協議后,并頒給了離婚證,則該離婚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雙方不能推翻。
3、符合法律規定的協議,若是當事人想要改變協議內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
_銷。
如果雙方已經離婚,離婚時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就是合法有效的,不能推翻。
如果尚未辦理離婚手續,這份離婚協議就是無效的,當然就可以推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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