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有抵押同樣存在風險。一、抵押物租賃在先,抵押在后,抵押權不能對抗租賃權依據(jù)《物權法》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后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二、抵押權不能對抗工程款優(yōu)先權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開發(fā)商品房期間,為籌集資金,可能會將在建工程抵押給銀行,以獲得銀行貸款。然而在司法實踐中,銀行在主張對抵押物實行優(yōu)先受償期間,往往存在諸多爭議,如在建工程施工方主張對在建工程款有優(yōu)先受償權。三、抵押權法律上可以執(zhí)行唯一住房,但實踐操作異常困難即使是被執(zhí)行人的唯一住房,抵押權人也可以通過人民法院對該唯一住房進行強制執(zhí)行。但在法院的執(zhí)行活動中,因為諸多客觀的因素,執(zhí)行較難進行下去。導致抵押權人的權利要從判決文書上的紙面權利,實實在在的變?yōu)榻洕娴倪^程很復雜。綜上,不動產抵押對于民間借貸中債權的實現(xiàn)并非萬無一失。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發(fā)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fā)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xié)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zhí)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三十一條承租人請求在租賃期內阻止向受讓人移交占有被執(zhí)行的不動產,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租賃合同并占有使用該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民間借貸抵押的注意事項:
1、根據(jù)《擔保法》規(guī)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民間借貸的雙方當事人在借款時不簽訂借款合同,僅僅有借條,而借條內容過于簡單。以住房作為抵押,不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僅以口頭約定,極易產生糾紛。
2、第三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為人的借款做擔保,不簽訂抵押合同。在實際操作中,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為保障自己的權益,約束債務人及時履行義務,往往會要求債務人向自己提供反擔保。在這種情況下,不僅要簽訂書面的抵押合同,而且應當簽訂書面的反擔保合同。
二、民間借貸抵押要注意什么
1、民間借貸當事人在辦理房地產抵押擔保時,不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合同登記手續(xù)。僅僅將其自己住房的房產證交付債權人質押。根據(jù)我國《擔保法》規(guī)定房地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不辦理抵押登記,有可能導致抵押無效。同時,由于不辦理登記,房管部門屢屢發(fā)現(xiàn),在民間個人借貸中有制作假房產證交付債權人作為擔保的。
2、大部分民間借貸抵押人均是以自己的現(xiàn)住房(許多是唯一的住房)提供擔保的。這就有可能造成債權的落空。
因此,專家建議,民間借貸抵押當事人,在發(fā)生借款時,要充分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查實借款人的房屋狀況,簽署好所有的法律文件,并到房管部門辦理相應的抵押合同登記,領取他項權證。
擴展資料:
注意要點
民間借貸作為一種資源豐富、操作簡捷靈便的融資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矛盾,促進了經濟的發(fā)展。但是顯而易見,民間借貸的隨意性、風險性容易造成諸多社會問題。
向私人借錢,大多是在半公開甚至秘密進行的資金交易,借貸雙方僅靠所謂的信譽維持,借貸手續(xù)不完備,缺乏擔保抵押,無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況變化,極易引發(fā)糾紛乃至刑事犯罪。由此看來,民間借貸也必須規(guī)范運作,逐步納入法制化的軌道。
為了避免借貸雙方發(fā)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保護債權人的經濟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借貸要合法
合法的借貸關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詐騙、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仍予以出借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僅得不到債權,還會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
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詐、挾迫等手段使對方違心借貸的,則屬于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有責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訂立協(xié)議
現(xiàn)實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對方是親朋好友,礙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貸時沒有出具書面字據(jù)。這樣,一旦借款人否認,出借人就很難保障債權。
即使訴至法院,也會因無法舉證而陷入敗訴的結局。因此,出借人必須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借貸協(xié)議,載明借貸雙方的姓名、借款種類、幣種、數(shù)額、時間、期限、用途、利率、還款方式、保證人和違約責任等條款,簽字畫押,雙方各執(zhí)一份,妥善保存。
利率應合法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提供擔保
對于數(shù)額較大或存有風險的借款,應履行擔保和抵押手續(xù),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第三人為其擔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單、債券、機動車、房產等個人財產作為抵押物,并都應訂立書面借貸協(xié)議。
有些財產抵押,還應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這樣,借款人一旦出現(xiàn)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可以向保證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償借款。
及時催收
按照《民法通則》第135條規(guī)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債權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如借款期滿后又經過2年,出借人不能證實期間曾經催收過的,法律不予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應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訴訟時效就可以從新的還款期限起重新計算。
運用法律
如果借款人不講信譽,逃賬賴賬,債權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質、強搶貨物等過激的違法行為,要正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zhí)行措施。
謹防“非法集資”式的民間借貸
一些個體企業(yè)或業(yè)主利用人們貪圖高利的心理,拋出高利息誘餌,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間進行地下非法集資。這類集資經營者不是揮霍過度、無力償還,就是金蟬脫殼、卷款而逃,使債權人血本無歸。這種“變味”的民間借貸風險最大,應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視。
簽訂合同
民間借貸大多以“借據(jù)”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來說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據(jù)過于簡單,如果發(fā)生糾紛很難憑此處理。
因此借貸雙方最好簽訂正式的借貸合同,詳細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免留下后患。當然,如果當事人之間確實沒有書面借據(jù)或合同的,但雙方都承認借貸一事的,可以確認雙方借貸關系存在。
利息約定
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易產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對此有明確規(guī)定:
(1)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fā)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以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2)當事人約定了利率標準發(fā)生爭議的,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內確定其利率標準。
(3)在有息借貸中,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貸。 如果超過4倍(按現(xiàn)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點多)也沒關系,最多有糾紛時,法院不保護超出部分,但沒有糾紛時,就可以獲得更高收益。說明這條規(guī)定不具備懲罰性。
(4)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這條規(guī)定在司法實踐中具備一定的懲罰性,如果違反了該規(guī)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為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當初約定的倍數(shù),本來可以主張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當事人因借貸外幣、臺幣等發(fā)生糾紛的,出借人要求以同類貨幣償還的,可以準許。借款人確無同類貨幣的,可以參照償還時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償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參照中國銀行的外幣儲蓄利率計息。
注意訴訟時效
民間借貸由于大部分發(fā)生在親朋好友之間,很多人并沒有對它給予應有的重視。孰料,一些無賴之徒正好鉆了這個空子,采取賴賬、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債務。
在此提醒大家: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是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在此期間,你必須向借款人主張債權,2年之后,法院對你的債權不予保護;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民間借貸
一、民間借貸抵押的注意事項:
1、根據(jù)《擔保法》規(guī)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民間借貸的雙方當事人在借款時不簽訂借款合同,僅僅有借條,而借條內容過于簡單。以住房作為抵押,不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僅以口頭約定,極易產生糾紛。
2、第三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為人的借款做擔保,不簽訂抵押合同。在實際操作中,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為保障自己的權益,約束債務人及時履行義務,往往會要求債務人向自己提供反擔保。在這種情況下,不僅要簽訂書面的抵押合同,而且應當簽訂書面的反擔保合同。
二、民間借貸抵押要注意什么
1、民間借貸當事人在辦理房地產抵押擔保時,不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合同登記手續(xù)。僅僅將其自己住房的房產證交付債權人質押。根據(jù)我國《擔保法》規(guī)定房地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不辦理抵押登記,有可能導致抵押無效。同時,由于不辦理登記,房管部門屢屢發(fā)現(xiàn),在民間個人借貸中有制作假房產證交付債權人作為擔保的。
2、大部分民間借貸抵押人均是以自己的現(xiàn)住房(許多是唯一的住房)提供擔保的。這就有可能造成債權的落空。因此,專家建議,民間借貸抵押當事人,在發(fā)生借款時,要充分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查實借款人的房屋狀況,簽署好所有的法律文件,并到房管部門辦理相應的抵押合同登記,領取他項權證。
擴展資料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參考資料:民間借貸_百度百科
用房產做抵押的民間借貸要注意以下幾點:
1、民間借貸的雙方當事人在借款時以住房作為抵押的,應簽定房地產抵押合同,并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當事人之間如果僅以口頭約定或將《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交付債權人抵押是存在很大風險的。
根據(jù)《擔保法》規(guī)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簽訂書面抵押合同;房地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不簽訂抵押合同,一但發(fā)生法律糾紛,當事人的主張存在法律上的舉證困難,即便到法院訴訟,有時也很難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辦理抵押登記,有可能導致抵押無效。
2、第三人以自己的所有的住房為債務人的借款作擔保,也應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并到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待抵押登記生效后才能貸款。同時,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也應要求債務人向自己提供反擔保,這樣,才能督促債務人及時還款,保障自己的住房不至于債務人的過錯而被查封凍結、強制執(zhí)行。
3、很多民間貸款房屋抵押均以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提供擔保,這有可能導致事前的約定,甚至抵押權的不能實現(xiàn)。2005年1月1日起實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zhí)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guī)定》中第六條指出,“被執(zhí)行人及其所撫養(yǎng)家屬生活所必須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目前,銀行紛紛要求債務人提供第二住所證明,但對于民間借貸的當事人來說,操作過程中圖省事,導致不能執(zhí)行到抵押人作為擔保債務的房產。
擴展資料:
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而非經金融監(jiān)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年息36%內受國家法律保護,超過36%無效。
民間借貸作為一種資源豐富、操作簡捷靈便的融資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矛盾,促進了經濟的發(fā)展。但是顯而易見,民間借貸的隨意性、風險性容易造成諸多社會問題。向私人借錢,大多是在半公開甚至秘密進行的資金交易,借貸雙方僅靠所謂的信譽維持,借貸手續(xù)不完備。
缺乏擔保抵押,無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況變化,極易引發(fā)糾紛乃至刑事犯罪。由此看來,民間借貸也必須規(guī)范運作,逐步納入法制化的軌道。為了避免借貸雙方發(fā)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保護債權人的經濟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借貸要合法
合法的借貸關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詐騙、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仍予以出借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僅得不到債權,還會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詐、挾迫等手段使對方違心借貸的,則屬于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有責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訂立協(xié)議
現(xiàn)實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對方是親朋好友,礙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貸時沒有出具書面字據(jù)。這樣,一旦借款人否認,出借人就很難保障債權。即使訴至法院,也會因無法舉證而陷入敗訴的結局。因此,出借人必須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借貸協(xié)議,載明借貸雙方的姓名、借款種類、幣種、數(shù)額、時間、期限、用途、利率、還款方式、保證人和違約責任等條款,簽字畫押,雙方各執(zhí)一份,妥善保存。
利率應合法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提供擔保
對于數(shù)額較大或存有風險的借款,應履行擔保和抵押手續(xù),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第三人為其擔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單、債券、機動車、房產等個人財產作為抵押物,并都應訂立書面借貸協(xié)議。有些財產抵押,還應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這樣,借款人一旦出現(xiàn)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可以向保證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償借款。
及時催收
按照《民法通則》第135條規(guī)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債權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如借款期滿后又經過2年,出借人不能證實期間曾經催收過的,法律不予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應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訴訟時效就可以從新的還款期限起重新計算。
運用法律
如果借款人不講信譽,逃賬賴賬,債權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質、強搶貨物等過激的違法行為,要正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zhí)行措施。
謹防“非法集資”式的民間借貸
一些個體企業(yè)或業(yè)主利用人們貪圖高利的心理,拋出高利息誘餌,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間進行地下非法集資。這類集資經營者不是揮霍過度、無力償還,就是金蟬脫殼、卷款而逃,使債權人血本無歸。這種“變味”的民間借貸風險最大,應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視。
簽訂合同
民間借貸大多以“借據(jù)”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來說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據(jù)過于簡單,如果發(fā)生糾紛很難憑此處理。因此借貸雙方最好簽訂正式的借貸合同,詳細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免留下后患。當然,如果當事人之間確實沒有書面借據(jù)或合同的,但雙方都承認借貸一事的,可以確認雙方借貸關系存在。
利息約定
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易產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對此有明確規(guī)定:
(1)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fā)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以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2)當事人約定了利率標準發(fā)生爭議的,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內確定其利率標準。
(3)在有息借貸中,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貸。 如果超過4倍(按現(xiàn)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點多)也沒關系,最多有糾紛時,法院不保護超出部分,但沒有糾紛時,就可以獲得更高收益。說明這條規(guī)定不具備懲罰性。
(4)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這條規(guī)定在司法實踐中具備一定的懲罰性,如果違反了該規(guī)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為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當初約定的倍數(shù),本來可以主張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當事人因借貸外幣、臺幣等發(fā)生糾紛的,出借人要求以同類貨幣償還的,可以準許。借款人確無同類貨幣的,可以參照償還時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償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參照中國銀行的外幣儲蓄利率計息。
注意訴訟時效
民間借貸由于大部分發(fā)生在親朋好友之間,很多人并沒有對它給予應有的重視。孰料,一些無賴之徒正好鉆了這個空子,采取賴賬、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債務。在此提醒大家: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是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在此期間,你必須向借款人主張債權,2年之后,法院對你的債權不予保護;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參考資料:民間借貸—百度百科
如是在正規(guī)民間借貸公司辦理房屋抵押貸款,而非銀行,在借款時注意以下幾點:
1、謹慎審查出借款方的資質和信譽情況,盡量選擇合法登記、規(guī)范經營、信譽良好的中介公司;
2、堅決拒絕簽署內容空白或不完整的文件,在簽署《借款合同》、《收款收據(jù)》時仔細審查各條款,切勿草率簽字,必須在取得借款后按實際金額出具《借據(jù)》、《收條》等;
3、約定的借款利息、逾期還款利息、違約金、滯納金標準各項及總額均不得高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4、就同一筆借款不能重復簽署多份《借款合同》、《收款收據(jù)》;
5、保留好相關的收款、還款憑證,盡量通過銀行轉賬形式還款,并保證收款賬戶戶主與出借人一致,同時在匯款時注明歸還哪一筆借款、本金與利息分別是多少等細節(jié);
6、還清借款后,必須要求出借人將原有《借款合同》、《收款收據(jù)》等原件交回借款人或當場銷毀,避免出借人再次據(jù)此提出主張;
7、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能否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抵押人是否對抵押物有合法處置權、抵押物價值是否能覆蓋債務金額;
8、借款合同約定利率是否合法;
9、違約責任是否約定清楚;
10、款項交付是否切實履行,并留有原始憑證。
擴展資料
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為保證貸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產、有價證券及其他憑證,通過一定的契約合同,合法取得對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而向其提供的一種貸款。
這種貸款實際上是債務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 (抵押權人) 以取得貸款,這期間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債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并可優(yōu)先受償?shù)馁J款方式。
這種貸款方式,可以減少債權人的貸款風險,為債權人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證。在住房信貸中采用抵押貸款是基于銀行經營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考慮的。由于這項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個人,而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信譽程度銀行不可能了解清楚,這樣就增大了銀行貸款的風險,而抵押貸款恰恰在貸款風險較大的情況下,為債權人提供了收回貸款的有效保證。
因此,銀行在對居民個人的住房貸款中,大都采用抵押貸款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住房抵押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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