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破產債權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能理解!!???!!

首頁 > 債權債務2021-09-19 15:35:37

關于破產債權的一個疑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債務人未支付應付款項的滯納金,包括債務人未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應當加倍支付的遲延利息和勞動保險金的滯納金,不屬于破產債權。rn 從文義上看,似乎是說破產案件受理后產生的滯納金不屬于破產債權,而受理之前的屬于。rn 從目的解釋的方法分析,又似乎是不論受理前受理后產生的都不屬于,從法理上說,此處的滯納金與行政、司法機關對債務人的罰款、罰金以及其他有關費用不屬于破產財產的理由一樣:行政、司法機關對債務人的罰款、罰金以及其他有關費用是國家機關針對債務人的違法行為采取的刑事或行政處罰措施。這些處罰措施具有特定性,如將其作為破產債權,必然會減少其他債權人應分得的財產,從而產生將處罰效力及于其他債權人的效果。因此,行政、司法機關對債務人的罰款、罰金以及其他有關費用不得作為破產債權。rn 我覺得這樣理解是不是更準確:不論是破產受理前還是受理后產生的都不屬于,但破產受理前已支付的就算了,債務人不得追回,未支付的不屬于破產債權。rn 就上述問題,向專家請教!
沒錯,你理解是對的。進入破產程序后,所有經濟活動就處于停止狀態,債務只有是原始金額才屬于破產債務。這也是為了公平保護各債權人。

很簡單,如果你簽一個協議,原本債務時10萬,但每天罰息1%,那么沒多少天,利息比本金都高。這就不利于公平對待其他債權人。

破產債權的含義是什么?!

熱心問友 2011-11-01 破產債權確認的含義應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破產債權的確認包括整個破產債權的確認過程,指的是債權人通過破產程序向有權的主體(人民法院)申報債權,由有權的主體對債權進行登記并審查,確認債權之有無、性質及數額的法律行為,狹義的破產債權的確認僅僅是指有權的主體依法對破產債權之有無、性質與數額予以確定和認可的行為,破產債權的確認作為一項完整的法律制度應從廣義上理解。因為,破產債權的申報、登記、審查均是債權確認這一行為的前提和步驟,目的都是為了確認債權之有無、性質及數額,無債權確認之行為,其他如債權之申報、登記、審查等行為如果獨立存在均無任何法律上的實質意義。債權確認實為整個破產債權確認制度的關鍵行為和步驟,但我們不能因為其是債權確認的關鍵行為和步驟,而否認債權確認必需的債權申報、登記和審查等程序行為的存在。猶如立法,不僅包括法的制定、認可、修改、補充等行為,還包括從立法議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擬定、法律草案的審議、法律草案的表決和通過、法律公布等行為過程,我們不能因為立法的關鍵在于法律草案的表決和通過,而否認其他行為是立法行為。因此,我們應該認為債權之申報、登記、審查和確認是一個對破產債權進行確認的整體行為,都是破產債權確認制度完整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對于破產債權確認行為的性質,本人認為就像債權確認之訴訟,是對債權人實體民事權利的一種裁判,法律屬性應是一種司法裁判行為,債權確認是進行債務清償的前提,具有與判決同等法律效力。而根據我國憲法規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行為,只有國家審判機構——人民法院才有權依法定程序作出。債權確認的整個過程就如法院確認債權的訴訟過程,債權申報就如確權訴訟的起訴,債權登記又如確權訴訟的受理,債權的審查則如確權訴訟的開庭受理,債權的最后確認恰如確權訴訟的調解或判決。如果對破產債權確認的性質認識不清,就必然會導致破產立法在規定債權確認主體時的混亂、不統一,產生人民法院、清算組、企業監管組、債權人會議都有權行使此權力;程序規定也不具體,過于簡單,甚至連債權申報、登記、審查和確認的形式等問題根本沒有規定,司法實踐也就無法與立法協調統一。破產債權的確認作為一種司法裁判行為,應當具有司法的職權法定性、程序法定性、裁判權威性的特點。我國目前的破產債權確認制度的立法規定顯然與司法的法理不相符,未來的破產立法應當將破產債權確認制度規范化、統一化、司法化,克服現有立法的弊端。 追問: 可不可以簡述!!不要太多

破產是什么意思?怎么來的?

專業人士來幫忙普及普及~~

雖然各種各樣的新興企業如雨后春筍般不斷發展壯大,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經受不住時間的考驗,紛紛倒閉、退市。企業倒閉面臨的最大一個問題就是企業的破產清算。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后,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所謂有關機關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破產概念專指破產清算制度,即對債務人宣告破產、清算還債的法律制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九十條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企業法人符合破產條件,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還債;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債務不再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一百二十條 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管理人應當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結后,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財產分配報告,并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管理人終結破產程序的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裁定終結的,應當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條 管理人應當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第一條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備破產原因:
(一)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二)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相關當事人以對債務人的債務負有連帶責任的人未喪失清償能力為由,主張債務人不具備破產原因的,人民法院應不予支持。
第二條 下列情形同時存在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一)債權債務關系依法成立;
(二)債務履行期限已經屆滿;
(三)債務人未完全清償債務。
“破產”一詞有兩種含義。第一,破產是指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事實狀態;第二,破產是指在債務人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情況下,公平清理債務的一種法律程序(即破產程序)。
破產法上關于破產的定義為:當債務人不能以其財產清償到期債務時,法院對債務人的總財產進行概括的強制執行,以使全體債權人獲得公平清償的程序。

相關推薦:

農產品購銷合同范本(簡單農產品購銷合同范本)

行政起訴期限(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是多久)

民事訴訟證據收集(民事案件證據搜集方法)

醬油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開一個醬油廠的流程)

民間借款合同格式(民間借款協議合同書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