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因資不抵債破產清算以后,清算組要求我以我的個人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我
問:我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因資不抵債破產清算以后,清算組要求我以我的個人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我想問一下,為什么要我的個人財產來清償債務呢?我開的雖是一人公司,可也屬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該適用有限責任制啊。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清算組又稱清算人,是指在公司清算期間負責清算事務執行的法定機構。公司一旦進入清算程序,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經理即應退任而由清算組行使管理公司業務和財產的職權,對內執行清算業務,對外代表公司。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在公司被吊銷公司法人營業執照情況下,清算責任主體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清算責任的,應當視為對債權人的財產損失負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條第三款規定:“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清算主體在法院確定的期限內或在法定的期限內未盡清算責任,或者債權人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后清算主體有未盡清算責任的行為,造成公司財產毀損、滅失、貶值等,致使債權人的債權遭受實際損失的,清算責任主體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清算主體應與公司法人對債權人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依據《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破產后的債務誰來承擔?
書上說如果破產,股東最多只付出自己所投資的所有,那么多出來的債務是誰來還?責任是有限的,那些多出來的債務又債權人自己承擔,因為他沒有看到該公司的資產負債表,資不抵債還要給他投資,如果存在報表作假,那么可以起訴法人代表和財務人員咯
有限公司破產后債務誰承擔?
第一、公司破產后會有專門的債務處理小組對債務進行梳理
。如果公司申請破產,那么就會被要求成立專門的債務處理小組來對公司的債務進行梳理以及債務的處置工作,公司的破產后債務處置的工作由債務處置小組來完成。
進入破產流程的公司,本身就是存在很多的債務問題,需要有專門的人員來對相關的債務以及資產進行梳理,這個債務處置小組由會計師、律師以及相關的人員組成,對于債務處置小組人員的分工是不同的,需要大家共同協作來完成整個債務的梳理。
第二、對公司所有資產和債務梳理完成后,開始資產處置及資金回款
在完成公司所有資產、債務等問題后,就會開始進入正式的資產處置工作,通過對公司資產的處置,來完成資金的回款。
任何一家公司在面臨破產的時候,都會有一定的資產需要進行處置,如果債權人通過債務處置方案后,那么債務處置小組就會開始推動公司的資產處置,把公司名下所有可以處置的資產完成變現。資產處置的周期會比較長,需要花費較長的時間,通過資產處置后收到的回款,就可以用于后續的債權人資金的回款。
第三、根據實際回款的金額對相應的債權人按比例進行資金分配,完成債務清算
在每個公司破產處置中,所有債權人會對債務的問題達成共識。
當破產公司完成資產處置后,處置所得的資金就會回到公司,債務處置小組會根據債權人達成的債務分配方案來將資產處置的回款進行分配,最終完成公司破產債務的處理。
有限公司破產經清算以后,將有限的資產進行比例清償后就徹底結束了,股東只有認繳的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破產后債務由公司承擔。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破產后應當以破產財產清償債務,破產申請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以及破產申請受理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為債務人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三十條破產申請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以及破產申請受理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為債務人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有限公司破產后債務誰承擔
有限責任公司是我國公司的主要類型,有限責任指的是公司承擔的民事責任是有限的,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后,就需要進行破產的清算償還債務。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后債務由誰償還?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屬于法人組織,公司的民事責任應該由公司的出資承擔,所以破產后債務由公司資產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破產的條件:
1、《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2、《民事訴訟法》第一九十九條規定:“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還債,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可見,我國破產法對破產條件界定是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況。所謂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是指債務人對請求償還的到期債務,因喪失清償能力而無法償還的客觀經濟狀況。其內容包括
(1)債務人明顯喪失清償能力,不能以財產、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償債務;
(2)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是期限已經屆滿、債權人已提出清償要求的債務;
(3)債務人對全部或主要債務不能清償處于持續狀態。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后,這個法人要承擔什么責任?
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責任,
當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時,股東不承擔連帶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即法人本身,法人有獨立的資本,獨立的人格,獨立的責任(法律擬制人),所以破產后責任由法人自己承擔,股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就一個股東,法定代表人也是股東自己)以自己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也就是當初出資成立公司的錢,如果公司破產,資產都抵債了,就拿不回了)。
但是注意一點,當股東將自己個人的資產和公司的混同,或者出現其他"私自損害公司的利益時,公司可能會被人格否認,股東和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相關推薦:
涉外行政訴訟程序規定(行政訴訟適用什么程序)
保密協議主要內容有哪些(保密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車庫買賣合同(購買車庫合同怎么簽寫)
民間個人借款合同范本(個人借款協議書范本5篇)
保密承諾書怎么寫(保密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