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開發商的在建房現在暫未交房后期房產證手續如何辦理 都需要繳納什么費用
不合理,通常交房以后,三個月拿到房產證。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到時拿法院的拍賣成交文書,直接去辦理房產證即可。稅費與普通房屋買賣的一樣。
正常辦理就可以了!不需要你操心,法院能拍基本上不存在后遺癥,有問題會在拍賣公告中注明的!
你只要拍成功了,法院會告訴你的。
根據《不動產登記條例》: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登記程序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因此只需要拿著拍賣成交確認書和法院提供的房產查檔證明復印件直接上房管局辦理產權證即可。
開發商辦理房產證流程?需提交什么資料??需要通過那些部門??詳細順序是什么樣的?
開發商辦理房產證流程是怎樣的?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因此,房屋買受人是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法定義務人。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還規定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從而明確了開發商對買受人申請辦理產權證負有的是協助義務。因此,房屋買受人是申辦房產證的法定義務人,開發商負有協助的義務。
當商品房竣工后,開發商需將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房屋已竣工的證明、房屋測繪報告等材料準備好,并提交給權屬登記部門,之后取得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的收件單,這時初始登記辦證的義務視為完成。
辦理完初始登記后,開發商和業主需共同提出轉移登記申請,并提交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買賣合同等材料,而且業主也別忘了要繳納相應稅費,最后按規定領取房產證即可。
接到售樓處通知,持身份證,戶口簿,離結婚復印件,購房合同,80元工本費,遞交售樓處審核,審核完畢,持戶主身份證,審核的資料,去房管部門繳納契稅。
法院判決后開發商不辦房產證怎么辦
一、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來確定,也就是“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二、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開發商延遲辦理產權證的時間超過90天的,業主完全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追究逾期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逾期違約金的標準,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三、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開發商辦理產權證流程是怎樣的
開發商辦理產權證流程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辦理商品房產權過戶手續,開發商首先應向房地產產權管理機關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備案并提供相關法律文件;其次就是購房者和開發商應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個月內按規定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流程
1.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2.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 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3.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4.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5.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擴展資料
購房者購買房產后不能及時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原因一般說主要在于開發商,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房產本身就屬于不可能辦理商品房產權證的“非法”房地產項目,主要是沒有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方式),土地上的房屋不能依法取得商品房產權證。主要包括:
1.農村集體土地上開發經營的房地產。
2.聯建的房地產。聯建是一方提供土地,另一方提供資金,雙方聯合開發建設自用住宅。
3.開發商其他不規范行為。如:某些企事業單位由于不具備房地產開發經營資質,無法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合法手續,其所建立房屋自然無法辦理商品房產權證。
二、房地產項目立項雖以商品房立項,但是由于開發商前期資料不全、未及時繳納國有土地出讓金等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總之,此類情況是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因不具備商品房預售或現房銷售的法定條件,“五證”不全,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進行非法銷售,致使購房者無法取得商品房產權證。
三、房屋建筑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不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和《北京市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所規定的條件,房屋建筑工程不能進行竣工驗收登記備案以取得《北京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登記備案表》,購房者也無法順利取得房屋產權證。
四、開發商為籌集資金已將國有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給銀行,而開發商未經抵押權人(銀行)同意銷售該土地上的商品房,一旦開發商不能及時償還工程貸款,必然影響到購房者取得房屋產權證。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怎樣才能順利取得房屋產權證
百度百科--產權證
開發商辦理房產證主要分為兩個環節,第一個是辦“大證”,即初始登記,第二個就是辦“小證”,即轉移登記。權屬登記通常先由開發商完成初始登記,之后才由各個買受人分別辦理商品房買賣登記。辦理初始登記須由開發商單方面提出申請,當商品房竣工后,開發商需將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房屋已竣工的證明、房屋測繪報告等材料準備好,并提交給權屬登記部門,之后取得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的收件單,這時初始登記辦證的義務視為完成。辦理完初始登記后,開發商和業主需共同提出轉移登記申請,并提交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買賣合同等材料,為業主辦理轉移登記是在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后的登記環節。另根據有關規定在辦理轉移登記前,業主應先繳納契稅和維修基金等相關稅費。最后按規定領取房產證即可。
開發商房產證辦理的流程:
1權屬登記通常先由開發商完成初始登記,之后才由各個買受人分別辦理商品房買賣登記。初始登記主要系由開發商向權屬登記機構提供立項批文、土地使用權證、測繪資料等證明文件,在此過程中開發商可要求買受人配合提供相應材料。在開發商完成初始登記后買受人可自行申辦產權,其間需開發商提供相應材料(如單元測繪圖紙等)的,開發商負有相應協辦義務。因此,開發商負有的辦證義務主要分兩部分:一是初始登記時以其為主的辦理義務;二是買受人申辦產權時其所承擔的協辦義務。
2.當開發商將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各項規定資料(共約計13件)備齊交給權屬登記部門進行初始登記,并取得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的收件單,應視為開發商已完成初始登記辦證義務。在合同無特別約定時,且買受人未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申辦產權,開發商即完成其辦證義務。
3.遵循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雙方約定辦證義務的,從雙方當事人約定。如合同約定“開發商在交付之日起一定期限內備齊資料,為買受人向登記機構辦理權屬登記手續,買受人應按要求提供有關證件”,開發商應在完成整個房地產項目的初始登記后,還負有為買受人主動辦理單元權屬證書的義務,買受人應按開發商要求及時提供有關證件,開發商承擔辦證義務直至其取得權屬登記部門關于申辦單元權證資料的收件單時止。
如何辦理房屋產權證書,辦理房屋產權證書的大致步驟為:
首先,開發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齊全的房屋前期資料,如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開工證、竣工圖紙等。
第二,根據上述資料,由測繪部門進行實地測繪并繪制圖。
第三,根據實際測繪的面積結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門立契過戶。
第四,憑借買賣契約,房管局房政部門審核后裝訂齊備的檔案并擬定、發證。從這個過程看,要把房產證如期地辦理出來,開發商起主要作用,不是開發商一家就能獨立完成的。
因此,有些購房者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仍拿不到產權證,原因由可能是開發商本身存在的諸如:房產開發前期資料不全、未能通過有關部門綜合驗收、未能委托辦理實地測繪手續。對于非因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的逾期辦證,如房管局有關測繪級行政部門因作業繁忙而延緩了發證時間(馨窩網)。
法院判開發商辦理房產證,開發商不辦理怎么辦
(1)登記收件。產權登記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記收件。登記收件表示主管機關接受產權人主張權利的申請。因此,產權人必須填寫申請書,并交驗有關證明、證件;經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請書,收存需要進一步審查的有關證明、證件。(2)勘丈繪圖。它是對已申請產權登記的房地產逐戶、逐處進行實地勘察,查清房地現狀,丈量計算面積,核實墻體歸屬,繪制分丘平面圖,補測或修測房屋分幅平面圖,為產權全面審查和制圖發證提供依據。(3)產權審查。對申請登記的房屋,經過認真細致的實地勘察和丈量制圖,掌握了房屋全部實況資料以后,即可轉入產權審查。產權審查是以產權檔案的歷史資料和實地調查勘察的現實資料為基礎,以國家現行的政策、法律和有關的行政法規為依據,對照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墻界表、產權證件、證明,逐戶、逐棟認真審查其申請登記的房屋產權來源是否清楚,產權轉移和房屋變動是否合法等整個復雜細致的工作過程。需要說明的是,這里的產權審查是全面的、更為細致的產權審查,是經過了登記收件勘丈繪圖后的產權審查。(4)繪制權證。對申請人申請的房地產,經過審查確認可以頒發產權證后,應及時轉入制權證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工作是繪制應頒發的產權證件。(5)收費發證。它是產權登記發證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應收的登記費收繳入庫,把應發出的權證發放到所有權人手中。
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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