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事件: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可以索賠的有:清理費用10萬,工程延期10天
人員機械的窩工都屬于承包人停工損失
可參考14版教材 建設工程經濟P259頁案例,對不可抗力事情有詳細的分析
擴展資料:
索賠費用的組成與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組成類似,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人工費
指列入概算定額的直接從事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和附屬輔助生產單位的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
在索賠費用中還包括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等損失費的累計,其中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應按照計日工費計算。
而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損失費按窩工費計算,窩工費的標準雙方應在合同中設定。
(二)設備費
可采用機械臺班費、機械折舊費、設備租賃費等幾種形式。
當工作內容增加引起的設備費索賠時,設備費的標準按照機械臺班費計算。
因窩工引起的設備費索賠,當施工機械屬于施工企業自有時,按照機械折舊費計算索賠費用;當施工機械是企業從外部租賃時,索賠費用的標準按照設備租賃費計算。
(三)材料費
材料費的索賠包括:由于索賠事項材料實際用量超過計劃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費;由于客觀原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由于非承包人責任工程延期導致的材料價格上漲和超期儲存的費用。
材料費中應包括運輸費、倉儲費,以及合理的損耗費用。
如果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損壞失效,則不能列入索賠計價。
承包人應該建立健全物資管理制度,記錄建筑材料的進貨日期和價格,以便索賠時能準確地分離出索賠事項所引起的材料額外耗用量。
威力證明材料單價的上漲,承包人應提供可靠的訂貨單、采購單,或官方公布的材料價格調整指數。
(四)管理費
此項可分為現場管理費和企業管理費兩部分。
索賠款項中的現場管理費是指承包人完成額外工程、索賠事項工作以及工期延長期間的現場管理費,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辦公、通信、交通費等。索賠款中的企業管理費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間所增加的管理費。
包括總部職工工資、辦公大樓、辦公用品、財務管理、通信設施以及企業領導人員赴工地檢查指導工作等開支。
(五)利潤
一般來說,由于工程范圍的變更、文件有缺陷或技術性錯誤、業主未能提供現場等引起的索賠,承包商可列入利潤。
但對于工程暫停的索賠,由于利潤通常是包括在每項實事工程內容的價格之內,而延長工期并未影響削減某些項目的實施,也未導致利潤減少。
所以,一般監理工工程師很難同意在工程暫停的費用索賠中加進利潤損失。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窩工費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發、承包雙方應按以下原則分別承擔并調整工程價款。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送至施工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施工機械設備的損失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現場的必要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所以說不可抗力不可以索賠是不正確的。
擴展資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發、承包雙方應按以下原則分別承擔并調整工程價款。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送至施工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施工機械設備的損失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現場的必要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不可抗力條款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雙方按以下的方法分別承擔,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有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留在施工場的的必要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不可抗力介紹: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的來源既有自然現象,如地震、臺風,也包括社會現象,如軍事行動。
作為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強制力,具有客觀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觀上的不可預見性以及社會危害性。世界各國均將不可抗力作為免責的條件,中國民法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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