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時沒寫出還款日期,這樣的借條有多長期限失效?
雙方只要在簽署借條以后,就已經構成債務關系了。
借條沒有還款日期或欠條沒有還款日期,實際并不影響借條或者欠條的法律效力,對債權債務的形成也沒有什么影響,債權人一樣的可以向債務人要債催債,主張債權。但借條沒有還款日期或欠條沒有還款日期,會對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的計算產生影響,主要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無款可付而寫下的欠條與借款合同成立時一方寫下的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兩者的訴訟時效起算是不同的。
1、借款合同成立時一方寫下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寫下借條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時沒有任何一方權利受到侵犯,故其訴訟時效的起算應從權利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如果權利人主張權力時予以對方寬限期的,期滿債務人仍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即應知道其債權被侵害,則訴訟時效從該寬限期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
2、對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無款可付而寫下的欠條,此時權利人已經知道其權利受到侵犯,則訴訟時效的起算應自寫下欠條的次日起算。
借條和欠條是有區別的,借條代表的是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條是對以往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自欠條形成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沒有注明還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兩者在訴訟時效的適用上則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權利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所以你應該在該欠條出具兩年內向法院起訴,否則將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借條的訴訟時效
1、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
2、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依照《合同法》第206條,對于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據此,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滿2年。
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從債權債務關系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法院不再予以保護。
借條我只寫了借款日期,沒寫還款日期,那這個借條有效嗎?這個默認的還款期限是多久呢?
應該有效,在你第一次主張還款之日算起訴訟時限為兩年。如果從未主張過還款,未注明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為二十年。
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根據這一規定,最長的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效最長也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借條沒有寫明還款日期。表明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如果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超過兩年該債權不受法律保護,但是訴訟時效期間最長不能超過二十年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有用的,正是因為你沒有寫還款日期,所以你可以自向對方要錢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所以應該訴訟時效不會過。
有效,還款時間要看借款的目的,如果什么都沒有寫,你可以隨時要回你借出去的錢(或者隨時還款)
一朋友借錢寫了借條只寫了借款日期沒寫還款日期,現催討不還,如起訴的話有訴訟期限嗎
有訴訟期限的,訴訟期限是三年,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擴展資料:
法律規定的還款期限的約定和逾期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債務,自債權人首次要求對方償還債務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兩年。兩年內有再次催促還款,或者債務人有還款表示的,訴訟時效都將重新計算,但最長不能超過20年。
1、有的,自你主張對方還款的日期開始起算;
2、不寫還款期限且對還款時間沒有約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的返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十一條 【合同約定不明的補救】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借條,寫明了借款日期,未寫明還款期,那么有效期是多久?
RT。 欠條分為“注明償還期限”和“未注明償還期限”兩種。
注明償還期限的,其訴訟時效為償還期滿后兩年內。
未注明償還期限的,其訴訟時效為欠條出具日期的兩年內。
《民法通則》中關于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
第七章 訴訟時效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 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可以找些有關訴訟時效的文章看看,也不復雜的。
簡單的說一下吧,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餓除外
關鍵是如何確定起算時間:
法律規定是“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
具體到你說的借錢,如果明確約定還款時間,則自期滿之日的次日起算
如果未約定還款時間,自權利人主張權利時起算,若給予寬限期,則從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算。
就是說,沒寫還款時間,事后也未向債務人追索,訴訟時效就不會開始起算,借條就不會“過期”
再補充一句,訴訟時效的這“兩年”不是死的,只要債權人不間斷的向債務人追索,每一次主張權利,訴訟時效就會重新開始計算,這樣就不會“過期”。
20年內都存在訴訟時效
個人借款合同中沒有寫還款日期,是否有效
還款期限并不是借款合同生效的必要條款,只要借款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就是合法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在借款合同未約定還款期限的情況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內償還。此處的合理期限與借款金額有關,借款當時雙方商議的借款目的等有關,但出借方是權利人,只要出借方給予借款方相對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對方,對方就應當在此期限內償還,否則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是為正確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
根據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等相關法律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6日發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參考參考來源:百度百科-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度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有效。沒有約定還款日期,視為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注債務人償還,債務人也可以隨時主動向債權人償還。
有效力,但是借了還要約定。否則人家借錢不還,沒有理由追究違約、延遲履行的責任。
視為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注債務人償還,債務人也可以隨時主動向債權人償還。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還的,要給債務人充分的時間履行債務。
沒有明確還款日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但要給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
1、如果內容明確,有對方簽字,當然可起訴。2、沒寫還款日期,隨時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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