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月利息2分,月利率為2%,年利率為24%,是受法律保護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合法,民間借貸中的兩分利,也就是每月利息2%,年息2%*12=24%。屬于法定支持最高利息,屬于合法借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擴展資料:
民間借貸注意事項:
一、官方借貸的利息需求留意哪些
1、借貸單方商定的利率未超越年利率24%,出借人懇求借款人依照商定的利率領取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單方商定的利率超越年利率36%,超越局部的利息商定有效。借款人懇求出借人返還已領取的超越年利率36%局部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事后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該當將實踐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3、借貸單方對后期借款本息結算后將利息計入前期借款本金偏重新出具債務憑證,假如后期利率沒有超越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務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前期借款本金;超越局部的利息不能計入前期借款本金。商定的利率超越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越局部的利息不能計入前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借貸單方對逾期利率有商定的,從其商定,但以不超越年利率24%為限。
未商定逾期利率或許商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狀況處置:
(1)既未商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商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依照年利率6%領取資金占用時期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商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商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依照借期內的利率領取資金占用時期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5、出借人與借款人既商定了逾期利率,又商定了違約金或許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許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越年利率24%的局部,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沒有商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領取,或許超越商定的利率自愿領取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度、個人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越年利率36%局部的利息除外。
7、借款人提早歸還借款并主張依照實踐借款時期計算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民間借貸
百度百科:《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月息2分現在是合法的,月息2分就是年息24%,屬于受法律保護的利息。
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對于年利率24%也就是月息2分及其以下的民間借貸利息屬于司法保護區,法院予以保護。
對于年利率超過36%也就是月息3分的民間借貸利息,其超出部分屬于無效區,法院會認定為無效約定,對當事人約定的年利率在24%至36%之間的部分屬于自然保護區,自主規定償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參考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百度百科
合法,只要不超過36%都合法。
月息兩分即2%,年息=2%*12=24%<36%。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高利貸的危害:
1、借款時就扣除利息
高利貸和普通的貸款不一樣,他在發生放款時就會扣去相應的利息。比如,一個借款人向高利貸借款10萬,那么他到手只有8萬現金,月息20%,到一個月時,如不還本金,可先付2萬塊小錢。然后將房產抵押,如果最后還不上,抵押的房產就歸放款人所有了。
2、口頭約定預期年化利率,不留痕跡
很多高利貸沒有具體的貸款協議,只會寫下多份借條,上面僅注明了借款數額和日期。大數額的借貸,放貸人會約對方到浴室“裸談”,目的就是防止對方悄悄留下錄音證據。
3、高利貸逼債手段殘酷
發放高利貸的機構或個人往往伴有犯罪的歷史,所以,在向借款人討債的時候也是無所不用其極,經常發生威脅借款人或干脆“住”進借款人家中等行為。但是警察只能將其當做民間經濟糾紛,勸他們向法院起訴解決。
當警察一走,追債人員便又繼續進行威逼惡索。很多因此引發的案件,最后都是以非法拘禁、暴力傷害定罪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高利貸
月息兩分合法。月息2分換算成年利率為24%受法律保護。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后將利息計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后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后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后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十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 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你好,你說說的月息2分是合法的,月息2分換算成年利率為24%,而受法律保護的年利率為36%以下。
具體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拓展資料
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它產生于原始社會末期,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也就是說,在資本主義社會出現之前,在現代銀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間放貸都是利息很高的。
參考資料:《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字數限制,詳見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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