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需要哪些條件
一、合同成立合同的當事人就合同的條款協商一致。合同成立以后,便產生一定的法律效力。由于訂立合同的方式不同,法律規定有所不同,合同成立的時間也有區別。以對話方式(口頭或電話)要約,受約人立即承諾的,合同即為成立。如當事人約定了承諾期限的,受約人在承諾期限內表示承諾的時間即為合同成立的時間。以書信、電報方式訂立的合同的成立時間,以要約人收到承諾的信件或電報時所簽發收據的時間為準。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合同需要經過鑒證、公證、第三人證明或者有關機關核準登記的,必須在履行上述手續以后,合同才算成立。在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條件下,在有效期間內受約人未拒絕承諾或作為表示同意要約的,如發送貨物、支付價款等,則在規定或約定的期限屆滿后的次日為合同成立的時間。
二、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條件主要有: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法。商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同成立”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于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法。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后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法。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法。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條件法。實際上由于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不同,許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合同法》規定,合同生效應當具備以下要件: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合同的內容合法,即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即標的等,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當事人締約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內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達到非法目的等規避法律的事實。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所謂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其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時,便成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備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同成立的條件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條件主要有: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于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后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 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 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條件。 實際上由于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不同,許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合同的成立條件具體有幾種
合同的成立條件具體有: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法。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合同成立的一般條件有哪些
第一,是合同簽訂雙方的主體是合格的;
第二,雙方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第三,合同簽訂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或者是社會公德;
第四,合同的標的物必須確定的;
第五,簽訂的程序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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