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形式入股與以個人形式入股的區別?
一個朋友要來我公司入股,但是他想以他公司的名義入股rn我想知道以公司形式入股與個人形式入股有什么區別?rn我應該選擇哪種?rnrn急,謝謝
1、入股程序和稅收不同
個人入股程序相對簡單,公司入股在工商局程序更復雜一點。公司入股是以法人形式入股,個人入股是以自然人形式入股,權利和義務的承擔主體不一樣,法人是以組織形式,自然人是以各人形式。自然人入股可避免公司重復納稅,公司入股可能有重復稅收營業所和個人所得稅等。
3、收入分紅不同
個人入股分紅屬于個人,公司入股屬于公司。股份是按照投資金額和注冊資金的比例確定的,利潤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況按照比例分配的,這個沒有什么比較好的說法,直接按照股權比例分配。公司注冊時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了股權分配和利潤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按照正常分配原則即可。
4、承擔責任不同
個人入股由個人承擔責任。公司入股則有公司整體承擔責任。在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有關公司的每個人的權力和義務,例如股權比例,個人職責,如何分紅等等,還有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和認繳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
注冊公司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如果經營范圍有需要許可的項目,則需要辦理相應的許可證。
A、公司入股是以法人形式入股,個人入股是以自然人形式入股,權利和義務的承擔主體不一樣,法人是以組織形式,自然人是以各人形式。
1、法人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與自然人相對稱的,兩者相比較有不同的特點:第一,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實實在在的生命體,其依法產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規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稱為該國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規律進行,具有自然屬性,而法人不具有這一屬性。第二,雖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體,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體,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體。例如大多數國家(包括我國)的公司法都規定,公司法人必須由兩人以上的股東組成。對比之下,自然人則是以個人本身作為民事主體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與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根據《民法通則》第37條規定,法人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社會組織。在我國,成立法人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根據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如機關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的。二是經過核準登記而成立。如工商企業、公司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后,成為企業法人。
(二)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法人必須擁有獨立的財產,作為其獨立參加民事活動的物質基礎。獨立的財產,是指法人對特定范圍內的財產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獨立支配,同時排斥外界對法人財產的行政干預。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法人的名稱是其區別于其他社會組織的標志符號。名稱應當能夠表現出法人活動的對象及隸屬關系。經過登記的名稱,法人享有專用權。法人的組織機構即辦理法人一切事務的組織,被稱作法人的機關,由自然人組成。法人的場所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或社會活動的固定地點。法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指法人對自己的民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法人的組成人員及其他組織不對法人的債務承擔責任,同樣,法人也不對除自身債務外的其他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例如:如果出現廣州JJ公司壯告廣州XX公司,那么張三作為法人代表,就要出庭。到出庭那天,就由張三代表廣州JJ公司,當然,張三只是法人代表不是法人,不對法人的債務承擔責任。
2、自然人(natural person)
基于出生而為民事權利和義務主體的人。與法人相對。在中國和其他一些國家稱為公民。自然人的能力包括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見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
各國民法典都根據一個人是否具有正常的認識及判斷能力以及喪失 這種能 力的程 度,把自 然人分為有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
B、新股東如何入股已創立的公司
(http://www.17hoho.com/chuangye/chuangyezhidao/2007042647976.html)
如果公司在發展的過程中有新的股東加入,如何計算公司的價值以及他應當占有多少股份呢?
解決的方法和步驟如下:
一、首先應該確定新加入的股東是準備用現金,還是實物或技術入股。除現金外,實物或技術應通過評估先確定價值。
二、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現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冊資本和原股東轉讓其部分投資而保持原注冊資本不變兩種參股方式。
三、由原公司的全體股東形成決議,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東加入及采用哪種方式。
公司法有關條款如下:
第三十三條: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第三十四條: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第三十五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三十六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 載于股東名冊。
四、如果是采用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的方式,應該先將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然后將公司評估后的資產和新投入的資金相加的總資產作為新的注冊資本,按照新投入資金與評估后公司資產的比例確定新加入股東的股份比例。
五、如果采用新股東受讓原股東投資的方式,應由原股東協商誰愿意出讓手中的投資?原股東即可以出讓部分投資減少投資比例,也可以出讓全部投資退出股東會。這些都應該由原股東之間進行協商。
六、如果原股東同意新股東用實物(儀器、設備等)或技術入股,也應先進行評估后再按照規定操作。
公司法有關條款如下:
第二十四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土地使用權的評估作價,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國家對采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準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 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后,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七、如果新增股東,操作的手續可能和新設立公司相近似。
公司法有關條款如下:
第三十七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三十八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九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四十條: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四十一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沒有任何區別,唯一的區別就是公司入股為法人股東,個人入股屬自然人股東。
如果是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話,股份是按照投資金額和注冊資金的比例確定的,利潤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況按照比例分配的,這個沒有什么比較好的說法,直接按照股權比例分配。
公司注冊時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了股權分配和利潤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按照正常分配原則即可。
在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有關公司的每個人的權力和義務,例如股權比例,個人職責,如何分紅等等,還有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和認繳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注冊公司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如果經營范圍有需要許可的項目,則需要辦理相應的許可證。
公司入股,公司承擔責任
個人入股,個人承擔責任
個人入股投資項目與公司入股投資項目的利弊各是什么
小額投資最應該注意的就是不要用賭博的心態去做,最好能夠量力而行,因為在這個時代,能夠一夜暴富的機會,已經不存在了,一定要有一個長遠的打算,一定要有一個積累的心態。
股權投資現在的主要主體包括:自然人、合伙制企業、公司三種主要形式,其組織形式的不同主要是跟國家稅收政策與組織形式有較大的關系,如在美國合伙制企業形式在VC/PE中最多,而在歐洲公司制最多,而在大陸,也是由公司制向合伙人企業形式在轉型,主要是稅收優惠政策較多,畢竟在成本上稅收占了相當大的一塊。現在說你感興趣的自然人投資形式,這個股權投資形式比較少,稅收原因和投資范圍的限制都很多。自然人可以選擇注冊一個離岸公司來做,稅收和投資范圍限制都很少,操作也較為方便。
除了以上利弊,還有一點最本源的,在中國法律中,自然人不是一個法人主體,因此在商業行為中信譽與責任風險都是最大的,如自然人要承受無限責任,而有限公司卻是有限責任,這個你要搞清楚。
個人名義入股和投資公司入股有區別嗎?哪一個更好?
如果你自己已經有一家公司在營業(你和家人完全控制),而且與即將入股的公司不做同類業務的話,建議你用公司入股比較好;
如果你將來還希望陸續投資別的公司,建議先成立一個自己和家人100%控制的公司,然后由這個公司去入股;如果只是因為朋友關系入股這一個公司,還是建議自然人入股;
雖然說用公司入股可以有稅收籌劃的辦法,但如果只有入股一個公司也意義不大,而且成立公司本身也會有其他額外成本;此外,如果你雖然有自己的公司,但公司還有其他股東,那么如果以公司入股還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個人入股由自己決定。
1、個人入股是以自然人的形式入股,法人入股呢,公司入股就是法人形式入股,各自承擔的權利和義務的主體是不一樣的,法人是組織形式,自然人的個人形式,自然人入股了,可避免了公司重復納稅,公司入股的可能有重復稅收營業收入和個人所得稅等這些問題,
2、從分紅收入分紅來說呢,個人入股屬于個人,公司入股屬于公司股份呢,是按照投資金額資金的比例呢?確定的,利潤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況按照比例分配,這個沒有。
3、承擔的責任不同呢,個人如果是由個人承擔責任,公司入股呢,只有公司整體承擔責任,在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有關公司每個人的權利和義務,還有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和認繳的期限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注冊公司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如果經營范圍有許可的話,再辦理相應的許可證。
比如個人或團隊(A)與上市公司(B)合成立一家公司(C)。其中A占股60%,B占股40%。這樣根據財務規則,B就不能將C合并報表。但是如果A控制兩家公司,以兩家公司各占股30%入股C,這樣上市公司B就是大股東,就可以將C合并報表處里。另外,以公司如果還可以達到各種各樣發目的。比如新浪、百度等以離岸公司持有國內實體的方式進行美股上市:還有一些公司通過復雜的股權關系來掩蓋背后的受益所有人,或者掩蓋內幕交易。當然,以公司入股還是以個人入股還涉及到所得稅問題,都需要綜合考慮。
1、入股程序:以自然人入股程序相對簡單 ;以公司名義入股程序相對復雜;
2、操作方式: 自然人入股是直接操作 ;公司入股是間接操作;
3、稅收: 自然人入股可避免公司重復納稅 ; 公司入股公司重復納稅;
4、收入:分紅 以個人名義入股,以后公司的收入分利屬于個人,如果以公司入股,收入分利屬于公司;
5、形式:個人入股是自然人形式入股; 公司入股是法人形式入股;
6、登記:個人入股需到工商部做股權變更手續 ; 公司入股需到工商部做股權變更手續;
7、責任:個人入股責任由入股自然人承擔; 公司入股責任由入股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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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有區別的,因為投資的主體是不一樣的,我認為投資公司入股是更好的。
是有一定區別的,以個人名義入股更好一些。收益是根據個人的股份所得的。
自然人股東和單位股東有什么區別
自然人股東和單位股東有什么區別1、法律層面不同合伙人存在于合伙企業,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分。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存在于有限公司當中,享有《公司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2、公司治理層面不同一般公司當中的創始股東、真正參與公司運作管理的股東成為合伙人。而僅僅投錢,追求回報,不參與經營的投資人成為股東。3、命名限制不同合伙企業名稱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或者“公司”字樣,公司名稱必須使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樣。4、資本金限制不同合伙企業沒有最低注冊資本金的限制,公司有最低注冊資本金的限制。5、繳納稅費不同合伙企業只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公司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股東對其所取得的公司紅利或股息繳納個人所得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1、權利義務行使承擔方式不同。
自然人股東是相對法人股東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個人投資者,在他進行公司的投資以后通過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冊,進行公司股權登記,就成為自然人股東。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個人。法人股東是一個組織,其權利義務的行使承擔,后果由組織承擔。
2、構成形式不同
自然人股東為—個具體的人,個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東權利。法人股東也稱單位股東是一個組織,作為抽象的依法擬制的實體,需通過具體人的行為來完成,方式為派出股東代表,憑授權委托手續代表其完成。
擴展資料:
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權利:
(一) 股東身份權
(二) 參與決策權
(三) 選擇、監督管理者權
(四) 資產收益權
(五) 退股權
(六) 知情權
(七) 提議、召集、主持股東會臨時會議權
(八) 優先受讓和認購新股權
(九) 以自己名義向侵犯公司或股東利益的人提起訴訟
(十) 分配公司利潤,取得公司剩余財產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 自然人股東
自然人股東為—個具體的人,個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東權利并承擔義務,如參加股東會,查閱財務會計資料、領取股紅等。
法人股東也稱單位股東是一個組織,作為抽象的依法擬制的實體,其權利義務的行使承擔,需通過具體人的行為來完成,方式為派出股東代表,憑授權委托手續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組織承擔。
‘自然股東’即投資者個人,屬于自然人;‘單位股東’屬于法人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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