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規定了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等八種證據類型。債務糾紛應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1、身份證明;2、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合同、收據、借據、欠據、協議、信件、電報等);3、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4、利息計算方法、起止時間、依據;5、擔保或者抵押的證明材料、債務轉讓的證明材料;6、請求訴前財產保全或者財產保全的,提供可財產保全財物的存放地點、數量價值,銀行存款開戶行、賬戶;7、能證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實的證明材料。
借錢給別人是一件講情義的事,可是要錢回來往往容易丟了情面,萬不得已,我們可以通過起訴追回欠款!那么我們該怎么搜集證據?怎么起訴?下面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1 我們應當努力搜集這些證據↓↓
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證明買賣關系存在的證據
1、《購銷合同》、《供貨協議》;
2、訂(定)貨單;
3、證明口頭協議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
證明協議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運單;
2、證明尚欠貨款的憑證: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其它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3、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證據: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書、客戶投訴、退貨及索償的證據。
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一般情況下,債務糾紛應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
1、身份證明;
2、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合同、收據、借據、欠據、協議、信件、電報等);
3、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
4、利息計算方法、起止時間、依據;
5、擔保或者抵押的證明材料、債務轉讓的證明材料;
6、請求訴前財產保全或者財產保全的,提供可財產保全財物的存放地點、數量價值,銀行存款開戶行、賬戶;
7、債務人家庭成員情況;
8、能證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實的證明材料;
9、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提交申請書。以上證據在法院開庭時必須出示原件;
10、因客觀原因對證明與本案有關的證據無法自行收集,可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等。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擴展資料:
起訴的相關要求:
1、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人民法院對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2、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采取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必須由人民法院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予以拘留、罰款。
參考資料來源: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欠錢不還的起訴的程序如下:1、寫好起訴書;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4、法院判決;5、執行判決。
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規定了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等八種證據類型。債務糾紛應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1、身份證明;2、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合同、收據、借據、欠據、協議、信件、電報等);3、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4、利息計算方法、起止時間、依據;5、擔保或者抵押的證明材料、債務轉讓的證明材料;6、請求訴前財產保全或者財產保全的,提供可財產保全財物的存放地點、數量價值,銀行存款開戶行、賬戶;7、能證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實的證明材料。
欠錢不還的起訴的程序如下:1、寫好起訴書;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4、法院判決;5、執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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