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起訴應注意什么問題
債權人起訴應注意的問題有: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渠道維權,去法院起訴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證明,起訴狀,并預交訴訟費用。債務起訴要準備好起訴狀、原被告主體身份資料、債權債務憑證。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債權人追債的方法有哪些
1、申辦強制執行公證法。
這是最最后的一個強制還債的方法,這種情況下還債會很快,但是經歷的流程比較長,涉及的部門比較多,需要舉證等繁瑣事務。
2、申請先予執行法。
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律出事生活、經濟困難等證明,讓法院判定被告先行支付部門債務,此方法是臨時措施,但能緩解一些,救急可以。
3、申請支付令法。
債權人還是需要走法院程序讓法院進行裁定,如果法院受理并判定債權人勝出即可讓債務人15日內履行職責,超出期限可以讓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法。
法院處理債務糾紛是最終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解決方式。訴訟時限受法律的嚴格限制。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訴狀或口頭起訴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審審理期限為6個月。
5、仲裁法。
債權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申請書要詳細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情況及事實理由。
6、調解法。
經調解達成協議后,債務人應按約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對于簽訂協議后債務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討債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
7、和解法。
討債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討債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
如何追債,追債的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般的追債手段有兩種,第一.法院,需要相關的債務債權證明去法院起訴,起訴是需要一部分費用的,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 等等,而且法院執行起來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第二.社會催收,這種方式雖然是見效快的方式,一旦觸及法律,會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而且催收的費用很高,一般在35%-50%之間,而且前期也會有一部分的費用。建議采用合理手段追債
處理債務糾紛要注意哪些事項 訴訟追債要注意什么問題
處理債務糾紛要注意哪些事項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本于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于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
(一)重視訴訟時效
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為此債權人要充分重視到這一點,否則時效一過,債權就失去了法律的保護。
(二)申請執行的期限
根據生效的法律文書,享有權利的債權人,在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但申誚執行的權利必須在申請的期限內行使。《民事訴訟法》第29條規定:“申請執“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為6個月”,無正當理由超過申請執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執行。
(三)重視擔保期間
《擔保法》第25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6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這就是說,在期間內債權人不僅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還必須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否則保證人免除責任。
(四)搞好證據收集
訴訟證據在民事訴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債權人只有憑借證據才能證明白己訴訟請求的正確性和合法性。為此,在經濟活動中,債權人必須重視平時文書、文件、各類合同文本、各類單據、票據、函件電報等書證的保存,也要重視物證以及電話錄音、傳真資料等視聽資料的收集。
二、訴訟追債要注意什么問題
(一)面對欠債不還果斷維權
在市場經濟情形下,發生經濟糾紛在所難免,但一旦發生,當事人就要果斷出擊。如果是因為欠債發生糾紛,必須態度堅決地采取法律行動解決,不要因為數額少,對方口頭承諾而一拖再拖,中了對方的“緩兵之計”,等對方轉移資產,再采取法律行動已是無濟于事。
(二)起訴前申請凍結對方資產
到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一方承擔,但原告要先墊付。法院判決勝訴后,有時由于欠債人沒有可執行財產,可能會出現贏了官司輸了錢的現象。起訴時,就先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申請法院快速查封、凍結欠債人的資產,也可以把這一點理解為將勝訴款項最終執行到位第一步。同時需注意的是,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在申請訴前保全15日內提起訴訟,否則訴前保全將無效。
(三)合同約定仲裁節約時間
立完案,法院查封對方財產后,企業應充分準備材料,積極應訴,使判決能盡可能地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證據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債權人的訴訟請求。訴訟階段,按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一般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兩審終審。面對法院時效上的問題,一些對現金流動要求比較高的當事人也可在最初簽合同時與對方約定發生問題時通過仲裁解決,明確約定仲裁地點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請執行,不需要經過二審,如此,可滿足時間快捷的要求。
(四)注意申請強制執行時效。
訴訟之后當事人應當及時申請強制執行。訴訟雙方中有一方是個人的,在判決勝訴后的一年時間內申請強制執行是有效的,雙方都是法人的,在判決勝訴后的半年時間內申請執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過法定期限不申請執行,就喪失了強制執行申請權。
處理債務糾紛要注意哪些事項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本于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于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
(一)重視訴訟時效
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為此債權人要充分重視到這一點,否則時效一過,債權就失去了法律的保護。
(二)申請執行的期限
根據生效的法律文書,享有權利的債權人,在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但申誚執行的權利必須在申請的期限內行使。《民事訴訟法》第29條規定:“申請執“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為6個月”,無正當理由超過申請執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執行。
(三)重視擔保期間
《擔保法》第25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6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這就是說,在期間內債權人不僅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還必須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否則保證人免除責任。
(四)搞好證據收集
訴訟證據在民事訴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債權人只有憑借證據才能證明白己訴訟請求的正確性和合法性。為此,在經濟活動中,債權人必須重視平時文書、文件、各類合同文本、各類單據、票據、函件電報等書證的保存,也要重視物證以及電話錄音、傳真資料等視聽資料的收集。
二、訴訟追債要注意什么問題
(一)面對欠債不還果斷維權
在市場經濟情形下,發生經濟糾紛在所難免,但一旦發生,當事人就要果斷出擊。如果是因為欠債發生糾紛,必須態度堅決地采取法律行動解決,不要因為數額少,對方口頭承諾而一拖再拖,中了對方的“緩兵之計”,等對方轉移資產,再采取法律行動已是無濟于事。
(二)起訴前申請凍結對方資產
到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一方承擔,但原告要先墊付。法院判決勝訴后,有時由于欠債人沒有可執行財產,可能會出現贏了官司輸了錢的現象。起訴時,就先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申請法院快速查封、凍結欠債人的資產,也可以把這一點理解為將勝訴款項最終執行到位第一步。同時需注意的是,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在申請訴前保全15日內提起訴訟,否則訴前保全將無效。
(三)合同約定仲裁節約時間
立完案,法院查封對方財產后,企業應充分準備材料,積極應訴,使判決能盡可能地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證據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債權人的訴訟請求。訴訟階段,按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一般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兩審終審。面對法院時效上的問題,一些對現金流動要求比較高的當事人也可在最初簽合同時與對方約定發生問題時通過仲裁解決,明確約定仲裁地點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請執行,不需要經過二審,如此,可滿足時間快捷的要求。
(四)注意申請強制執行時效。
訴訟之后當事人應當及時申請強制執行。訴訟雙方中有一方是個人的,在判決勝訴后的一年時間內申請強制執行是有效的,雙方都是法人的,在判決勝訴后的半年時間內申請執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過法定期限不申請執行,就喪失了強制執行申請權。
追討欠款的法律技巧,追討欠款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訴訟時效問題。《民法通則》規定的普通訴訟時效是兩年,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四年。如果在上述訴訟時效內債權人不主張債權,在法律上的勝訴權就將歸于消滅,也就是說,債權人超過了訴訟時效再提起訴訟,其訴訟請求將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對帳齡即將超過兩年的應收款,適宜訴訟的,一定要及時起訴。暫不宜起訴的,也要保留訴訟時效中斷的書面證據。我們追款,應該多給債務人發出書面催收函件并盡量說服債務人簽收確認,異地的可采用電報以便有據可查,并力爭讓債務人多寫書面的欠條或還款計劃,既達到訴訟時效中斷的目的,又為訴訟準備了充足的證據。對于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的應收款,力爭和債務人達成新的協議或者讓債務人出具新的還款條,以形成新的債權債務關系。
二、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保證即信譽擔保,要求債務人提供我們可接受的相關公司的信譽保證并出具書面保證函。如果起訴,可將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保證人應對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有的債務人提出實物抵債,債權人往往接受不了,要么是因為實物派不上用場,要么是因為抵債價格太高。但我們可以采取抵押或質押的方式。以不動產擔保,叫抵押;以動產或權利擔保,叫質押。抵(質)押不等同于抵債。設定抵(質)押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在擔保物上一旦設定抵(質)押,擔保物的所有權人便不能隨意處分該物,限制了該物的流轉。以后一旦起訴,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查封、拍賣、變賣抵(質)押物并優先受償。即使債務人破產,接受了抵(質)押擔保的債權人仍然優于其他普通債權人就該抵(質)押物優先受償。對某些特定物設定抵(質)押,一定要履行登記手續,否則無效。以房產或土地使用權、車輛抵押,分別在國土、房產管理部門、公安車管部門登記;以股權質押,要記載于公司的股東名冊上;以商標、專利、著作權中的財產權質押,分別到商標局、專利局、版權局登記。由于未登記而造成抵(質)押無效,這方面的虧我們吃過不少。
三、查清債務人的工商登記情況,抓住每一個應承擔債務的民事責任主體。工商登記是一個企業設立、變更、終止情況的真實記載。我們要查清楚債務人的開辦單位或股東出資的情況,核實注冊資金(財務上叫實收資本)到位了沒有。如果股東或開辦單位出資不實,應以虛假出資額或抽逃出資額為限對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對于非公司制的企業法人,如果注冊資本的出資沒有達到《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最低限額,開辦單位應對其全部債務承擔責任。我們可以將股東或開辦單位列為共同被告一并起訴,對債權人而言,多了一個還款保障。即使我們沒有債務人注冊資本不到位的確鑿證據,但只要有初步證據,就可以一并起訴股東或開辦單位。上了法庭,舉證責任就在股東或開辦單位了。你說你出資到位了,光有驗資報告還不行,前幾年驗資程序本來就不規范,就是現在,幾百塊錢也可以買到假的驗資報告,你必須拿出證明你出資到位的會計憑證來,實收資本帳可以作假但會計憑證是偽造不了的。當然,假如股東或開辦單位出資真的到位了,我們也就放棄對其訴訟請求了,我們也就放棄對其訴訟請求或者由法庭駁回,告錯了也無所謂。這是一種訴訟策略。假如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虛假的驗資報告,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會計師事務所還應以虛假驗資金額為限對債務人的債務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我們也可一并將會計師事務所推上法庭。有時我們通過調查債務人的工商檔案,還可查明債務人掛靠開辦單位,名為全民、集體,實為私營企業。由于私營獨資、合伙企業主對其債務承擔的是無限責任,我們也可將其法定代表人列為共同被告,由其法定代表人對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油品圈子里這樣的企業還不少。還有一種情況,債務人未經正常清算程序便歇業或被吊銷營業執照了。有的債權人一看,債務人都不存在了還怎么追款,財務上便做了呆帳處理。其實不然,如果債務人未經正常清算程序,可以狀告其開辦單位作為被告參加訴訟,由清算的資產償債。還有的債務人內部承包了,也可以將承包人一起告,承包人對債務人的債務負連帶責任。總之,承擔債務的被告越多,對債權人的保障就越大。
四、查清債務人的資產狀況。我們追款的同志,一定要有高度的職業敏感,對債務人的資產狀況要通過各種方式、手段摸清、排查,以便訴訟程序中提交給法院查封、凍結。上門追債,要記清債務人的車牌號碼、辦公地址、職工宿舍的門牌號碼,到車管、國土、房產部門核實債務人車輛、房產的產權及抵押情況,到工商局查詢債務人開辦的屬下企業。訴訟程序中,債務人對外投資的股權也是可以查封、拍賣的。我們盡可能地在債務人處查閱其財務報表、審計報告、評估報告或固定資產明細帳。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債務人的應收款,如果我們有確鑿證據證實,在訴訟程序中也可以申請法院查封債務人的對外債權,由債務人的債務人直接向我們清償債務,在法律上叫代位執行。對于債務人的資產,容易忽略的還有其無形資產,包括商標、專利、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這些都可以查封、拍賣。
五、做好財產保全措施。我們辦的每一單追款案件,毫無例外地都要申請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就是在法院判決之前先行查封債務人的資產。判決能不能順利執行,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保全措施成功與否。做好財產保全措施,又是建立在上面所講的查清債務人資產的基礎上。一般來講,判決前查封了債務人的資產,對債務人往往會有壓力,迫使債務人主動還款或者和解,因為執行程序中以拍賣的方式處分債務人的資產,債務人受到的損失會更大。另處,如果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港、澳、臺或外籍人士,可以申請法院扣留護照、回鄉證等出入境證件。根據我們的司法實踐經驗,這一招比民事拘留還靈,執行程序中不還清欠款便不能出境。
六、運用好支付令的方式追款。民事訴訟法規定了督促程序,對于債權債務關系明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債權人可以不經起訴而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法院向債務人發出督促還債的支付令后,如果15天內債務人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支付令的好處是簡單快捷,節約訴訟成本,申請一件支付令僅需交費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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