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公司名稱做了變更,合同還生效嗎?
我公司(簡稱A公司)與B公司簽訂了業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B公司的名稱和代碼證信息做了變更,現在A和B公司之間的合同是否還生效?只要合同是在無脅迫,乘人之危及其他法定無效的情形下簽訂的,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同就合法有效。
即使簽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死亡,該合同仍然有效,但協議的權利及義務由其繼承人承擔。
至于是否可以繼續實施合同約定事項,則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那可以拿上自己公司名稱變更證明,這個是可以的,可能在一些情況下會出現一些扯皮的現在,但是只要是合法的變更是受法律保護的,也可以變更之后再和對方公司商議以新的名稱再簽一份
公司名稱變換了,原先的合同還有效嗎?該如何處理?
我們公司名稱變換了,但在沒有變換前,與一家公司簽定了銷售合同,對方還沒有完全支付合同款,而現在公司名稱變換了,原先的合同款還能收回嗎?如果能,那需要做些什么?合同依然有效,對方公司類型什么都沒變過。如果他們不按合同辦事就是違法行為了。當然啦,如果你想安心點可以重新去簽一份,原有的作廢就可以了。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合同的管理制]度、誠實信用的市場經濟秩序和合同當事人的財產所有權。(二)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在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這里的虛構事實指行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實,騙取被害人信任,其表現形式主要為:假冒訂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盜竊、騙取、偽造、變造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書、制造“合法身份”、“履行能力”的假相;虛構不存在的基本事實;虛構不存在的合同標的,等等。隱瞞事實真相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掩蓋客觀存在的基本事實。其表現形式主要是:隱瞞自己實際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實,隱瞞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圖;隱瞞合同中自己有義務告知對方的其他事實 其表現形式有如下五種: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詐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騙取當事人財物。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四)、主觀要件合同詐騙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是的,依然有效的。
公司改名稱后原來合同還有效嗎
我司簽訂了合同且已經開始施工,突然接到工商的電話說重名了,所以更改了公司名稱,但是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是之前的名稱,現在名稱已更改,會不會影響之前簽訂的合同?是不是要重新簽訂合同?之前簽訂的合同還是有效的,如果不放心可以簽一個補充合同,就原XXX公司于XXX更名為XXX公司,原先在XXX合同內容繼續有效什么的。
如果打官司的話,依照法律來講,公司更名,法定代表人更換是不影響已經生效的合同效益的。
但是個人建議還是在做一份合同從新標注,好多公司法盲賴賬很讓人討厭。
那肯定是有效的,名字改一下如果還沒到合約時間是繼續有效的。
這個還真不太清楚
我與一公司簽訂某個項目合同,現該公司要轉讓,若第三方接手后,我與原公司簽訂的項目合同還有效嗎
如果第三方接手以后 不承認該合同 那我該怎么處理如果與你簽訂合同的公司沒有注銷,那么仍然要繼續履行你們之間的合同。你說的轉讓應該是股東或法人發生變更,公司還是存在的,因此,你與公司所簽訂的合同當然繼續履行。
如果公司賣給別人了,需要再為以前的合同負責嗎?
這個要看具體的情況的,你應該以買你工資的人進行溝通,進行交流。說明你以前的具體情況。這個汪汪也需要看具體的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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