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就業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
我在畢業前和一家公司簽訂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具體是這樣的:公司蓋章了,也有我的簽字,但是沒有學校沒有蓋章,只有在學校就業工作部門聯系方式一欄里面印有學校的地址信息電話名稱,藍色的條文。沒有蓋章。簽訂的協議上有兩千元違約金,請問我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還有公司和我一人保留一份都沒有蓋學校的章的,學校的那份給學校咯,請問這樣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么就業協議是你跟公司兩方簽字的。你簽字了公司蓋章了,合同成立并生效了。 學校蓋章與否不影響合同的成立。 合同內容有違約金約定,從其約定。
嚴格說沒有效力。但是,你不能再辦新的三方協議了。
你好!依你所述情況,雖然形式有欠缺,但合同應為有效,如果你違約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不想承擔違約責任,可以先履行合同后視對方情況(是否有違反勞動法等情況)再定。
就業三方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通過面試后在中國銀行實習,說三月份簽就業三方協議,這個有法律效力嗎?如果我考上研究生不在中行了要付違約金嗎?三方協議通常只三方當事人簽訂的協議,此類協議如果是依法簽訂的,并且不存在法定合同無效的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三方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答案是肯定的,三方協議中的一方一般是中介方或者見證方,只要訂立的三方合同不違反相關的法律條例,且訂立的三方都具有訂立合同的條件,訂立的三方合同就視為有效。
但與企業簽訂三方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三方協議之試用期內常見的勞動糾紛
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三方協議即告終止,此時用人單位會與其簽訂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其中約定了勞動者在單位的試用期限、服務期限、工資待遇及其它各項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簽訂之后,雙方即正式確定了勞動關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項約定內容中,試用期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階段。因此,關于試用期的法律問題,提醒畢業生以下幾點:
(即是說:一般的順序是先簽訂三方協議,然后報道時簽訂勞動合同,在其中規定相關的事宜以及試用期問題。而且,試用期間或結束后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則它需要列舉相關的證據。)
三方協議之試用期時限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國家機關、高校、醫藥研究所、醫療行政部門采用見習期,為一年,試用期采用于企業、公司(包括外企、合資、私企),與醫院建立勞動關系的采用試用期。為15日-6個月。見習期可以延長,試用期不能。見習期是具有一定強制力,試用期是雙方約定。
三方協議之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之所以稱為試用,其含義就在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在此期間內考察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具有較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這種約定是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行為,對于這種約定條律,法律一般確認為無效。
三方協議之試用期辭退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得很清楚,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其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里畢業生應當明確,用人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勞動者無需提供自己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
舉證責任無疑限制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隨意性,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方協議之兩個試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單位還會第一個試用期過后與勞動者約定第二個試用期,這種情況應該區別對待。如果前后兩個試用期都是經過雙方協商之后在合同中確定下來,那么,兩個試用期相加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上限的,則不合法,不超過則兩個試用期皆為合法。
三方協議之只簽試用期合同不簽勞動合同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北京地區就有規定:北京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后用人單位不愿意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推(如試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為一年,反推依據按《勞動法》關于試用期限的相關規定)。另外《上海勞動合同條例》對此也有特別的規定。
對,簽了三方不去了就是毀約,要付違約金的,三方是政府辦的,具有法律效力
請問就業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我的就業協議上就只有公司的蓋章,其他備注之類的什么都沒有寫的!所以,我想問就業協議有法律效力的嗎?有
就業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我在2009年9月1日與某校簽訂教師聘用協議書,聘用期到2011年8月31日。現工作一年后發現該校于我想象的有很大出入。而且學校也沒有遵守協議書上所述的按時發放工資。更沒有為我們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rn我現在想辭職,校方說:要是辭職需提前15日和校方聯系說明情況,如不提前說明,校方會追那責任,讓我們再在校工作一學期。rn請問這樣的協議有法律效益嗎?如果我不提前通知,我真的要負責任嗎?校方還欠我們兩個月的工資我們還有權要回嗎?1.你們的協議在內容上只要不違背法律的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協議。2.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出辭職如果不是在試用期內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3.關于工資問題,你們當然可以要回 實在不行就起訴他 這個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4.你們可以拿著法律的規定去給學校談判
實在不行就去當地的律師事務所 請他們出一份律師函
有的,我就是從事勞動仲裁工作的。首先,看你學校是公立,還是私立。公立學校到人事仲裁,私立學校屬于企業到勞動仲裁。雖然現在兩個部門上面已經要求合并,但不知道你們當地是否完成了合并工作,要沒合并完成,就按上面的說法,判斷自己應該到哪申訴。1、你沒有提前15日說明,是指單位不給你經濟補償金(因為屬于你違約,而不是校方,若是校方補償金按照1年合同賠償1個月工資處理)。2、學校是否按時發放工資不重要,重要的是學校現在是否拖欠你的工資。如果拖欠完全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請要回來。3、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必須為你繳納。2、3項無論是不是你違約,學校單位都必須無條件支付。
首先到勞動部門投訴它拖欠工資。然后提出辭職
大學生就業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
我與公司簽了大學生就業協議,協議規定實習期過后公司如果要與我簽訂勞動合同,而我不簽的話就要賠付5000元違約金,但現在實習期還沒過,我不想在那里了,我如果離開的話需不需要賠付違約金?根據實際情況,你不要說一半,該公司應該在您身上投入培訓或者其他經濟上的投資,您最好介紹全面點
不需要。這涉及民法通則中關于雙方地位的問題。這是一個霸王條款,并且規定了雙方不平等的地位(他要你你必須答應,你要他他不一定要你),所以不需要。
1、早干嘛去了。
2、人事局的做法是對的。你當時又沒有簽這樣的合同,怎么好補簽呢?如果以前的糾紛,那還按現在的合同辦,顯然不能。如果按以前的時間,那是不是,你還要補待遇呀!
3、如確實工作,應提出怎么承認你以前工作的工齡是最重要的。當時有沒有簽什么合同呀,如有那可以證明的工齡;沒有,可提出補相關材料。
4、協議書對雙方是有約束的,但協議書上沒有的內容,就不要去追究了。當事人一句話就讓你無話可說,“誰說了?你理解錯了!”徒傷感情!
最后特別提醒,工齡是最重要,能解決就行了。其他的,就自己買單吧,誰讓我們當時年輕,容易相信別人呢?
不需要,現在法律規定只要不涉及行業機密就沒有違約金,
就是幾個月前的事兒。有一個小孩兒,他爸爸媽媽晚上都出去了,就他一個人在家。由于那個小孩兒也不信什么鬼呀神呀的,所以也不害怕。這就是“心里沒鬼怕什么?”到了晚上十一點多了,他爸爸媽媽還沒回來,他開始有點擔心。結果一給他爸爸媽媽打電話,電話筒里傳出來的,卻是“您的的電話是空號,請查詢后再撥······”那個小孩兒很害怕,就報了警。結果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家的電話突然著火了。那個小孩兒大叫,往外跑,結果們也鎖了。他絕望的看著墻壁。
“嚇死我了!”那個小孩兒醒過來,發現自己在做夢。這是,一個女的拿來毛巾,給他擦了擦汗。然后那個小孩兒倒頭就睡。正當閉上眼睛的那一霎那,回想起那個女的,突然想起那個女的沒有眼睛,眼眶里是漆黑的,臉上也留著血,臉色慘白。他大叫一聲:“啊!救命啊,快來人呀!”他開始往門外跑,結果門真的鎖了,他去廚房拿起菜刀,就像那個女的砍去,結果菜刀把那個女的一截兩半,然后那個女的有復原了。伸出指甲里都是血的手,向那個小孩兒抓去。
此時此刻,你千萬別看你的后面,因為,用肉眼是看不到的!如果你不把這篇帖子復制發給3個人,凌晨四點,你將會死于非命······
不需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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