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申請破產是不是不用還錢啊????
公司宣布破產后,債務以公司剩余財產按照債務優先順序承擔還款責任。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1)按照你注冊資金金額支付,然后可以申請破產,不然抽逃注冊或者虛假注冊公司資金也是要坐牢的,而且要你個人財產賠付。2)如果是你公司欠的,是這樣。3)所謂的有限也就是以你們當時的出資為限承擔責任,不會追究到其他個人財產,但若其設立公司時有虛假出資的情形則可以追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申請破產要看是有限責任還是無限責任.
如果是有限責任,只以公司的財產清償債務.還不上的就不用還了.
如果是無限責任,則還要拿家里的財產清償債務,直至還清為止.
企業破產債務就不用還了嗎?
公司宣布破產后,債務以公司剩余財產按照債務優先順序承擔還款責任。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 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
在香港可以不還,政府會幫忙協調,但是在大陸,你想的真美!破產了照樣要你還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就意味著破產程序的開始,從破產程序開始到破產終結的整個期間內,債務人及其有關人員都將受到破產法的約束。破產程序開始后,管理人將接管破產企業,開展包括接管債務人財產、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管理和處分債務人財產等一系列工作。這些工作必須得到債務人有關人員的配合。為了保證破產程序有序、高效地進行,破產法第15條第1款規定了債務人的有關人員在破產程序中應承擔以下三方面的義務: (1)合作與協助義務。債務人的有關人員應當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進行工作。其中,前一種義務具有財產保全的性質。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以及與之相關的重要資料,對破產程序的有序和有效進行至關重要。有關人員如果違反這些義務,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或者偽造、銷毀有關財產證據材料而使財產狀況不明,將被追究法律責任。后一種義務對于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和管理人接管和管理債務人財產,有著重要的意義。這里稱的“工作”,不僅包括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事務,也可以包括程序進行中的具體工作,如受管理人指派外出調查或追債,按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查閱資料、制作文書等。 (2)信息提供義務。債務人企業的有關人員在破產法上負有對兩種特別對象的信息披露義務。首先是對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信息披露義務,即如實回答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詢問的義務。其次是對債權人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列席債權人會議并如實回答債權人的詢問的義務。 (3)附屬義務。債務人的有關人員還負有與履行上述義務相聯系的兩種附屬義務:一是不擅離義務,即未經人民法院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二是不新任義務,即在破產程序進行期間不得新任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有關人員”的定義。 根據破產法第15條第2款的定義,第1款所稱“有關人員”包括兩類人員。一類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人員,即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另一類是由人民法院確定的人員,其范圍包括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如企業的董事、監事、經理、財務總監等人員。
宣布破產了是不是就不用還錢了
公司宣布破產后,債務以公司剩余財產按照債務優先順序承擔還款責任。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1)按照你注冊資金金額支付,然后可以申請破產,不然抽逃注冊或者虛假注冊公司資金也是要坐牢的,而且要你個人財產賠付。
2)如果是你公司欠的,是這樣。
3)所謂的有限也就是以你們當時的出資為限承擔責任,不會追究到其他個人財產,但若其設立公司時有虛假出資的情形則可以追究。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是不是對方宣布公司破產,她就不用還我的錢了嗎?
我借了5萬塊錢給了一個女網友,到期她也不還,前幾天我去了當地和她聯系上了,不僅錢一分沒有要回來,到花了1千多元,她還是說沒有錢還我,甚至說[只要她的公司宣布破產,所有的債務就可以不用還了,我今天見了你給你打了借條,我也和你聯系了,你也告不了我詐騙,]以前我和她只是聊的來的網友,現在她已經換了QQ和UC號碼,就是在逃避我,我是一個打工的,和她沒有任何生意上的來往,借給她的錢是我到處借的,各位大律師,我該怎么辦?,我現在殺她心就已經有了盡快起訴吧。她公司破產,她個人欠你的錢還是要還的。
企業破產后債務就不用還了嗎?
企業破產是指債務人因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訴請法院宣告破產并依破產程序償還債務的一種法律制度。那么當企業破產后,破產人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的情況下該如何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首先,應當先償還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其次償還破產人欠繳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最后再行償還普通破產債權。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綜上,企業破產后,應當就破產人全部財產償還債務,不能全部償還的,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按照清償順序償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您好!企業破產后仍然需要償還債務。
根據《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宣布破產后,債務以公司剩余財產按照債務優先順序承擔還款責任。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 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
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必須還
用固定資產
想的美
你想多了,會債務重組。
相關推薦:
營業執照變更流程(個體變更經營范圍流程)
承攬合同的條款有哪些(加工承攬合同詳細內容有哪些)
保密合同范本(簡單的保密合同協議書2022模板五篇)
涉外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2020法考備考考點 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
營業執照注銷的流程(注銷營業執照怎么辦理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