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需要寫明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基本信息。2、股權抵押合同需要寫明相關的借款信息。3、同時需要約定出現例外情況或者違約情況時的違約金的數目,違約賠償方式等。4、需要寫明貸款人權利和義務、抵押物是什么等內容。5、最后雙方簽字蓋章,寫明協議簽訂日期、簽訂地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法律分析:一份合法有效的股權質押協議,應寫明:1、出質人和質權人的基本資料,比如,姓名、地址;2、寫明合同的標的,寫明“質押標的為乙方在有限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約定好質押的數額以及紅利和別的收益的分配;3、注明擔保范圍,通常,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等;4、注明交易的時間,確保股權質押取得了有限公司董事會的同意和文件、材料等的完整、真實、有效交接;5、確定甲方對股權能夠行使的權利以及質押期間股權的有關處理事宜;6、寫明違反合同約定的后果,并且要有甲方、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或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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