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優先受償權順序和工程款
破產清償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后,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償。
一、下列財產不屬于破產財產:
(一)債務人基于倉儲、保管、加工承攬、委托交易、代銷、借用、寄存、租賃等法律關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財產;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質物,但權利人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或者優先償付被擔保債權剩余的部分除外;
(三)擔保物滅失后產生的保險金、補償金、賠償金等代位物;
(四)依照法律規定存在優先權的財產,但權利人放棄優先受償權或者優先償付特定債權剩余的部分除外;
(五)特定物買賣中,尚未轉移占有但相對人已完全支付對價的特定物;
(六)尚未辦理產權證或者產權過戶手續但已向買方交付的財產;
(七)債務人在所有權保留買賣中尚未取得所有權的財產;
(八)所有權專屬于國家且不得轉讓的財產;
(九)破產企業工會所有的財產。
二、破產清算工程款優先嗎
1.破產企業工程款優先。發包單位破產后,工程款屬于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工程款優于其他的債權受償。
2.即便是企業破產,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權屬于法定的權利,只要承包人主張的,可以根據法律規定主張優先受償權。在破產清算后,有剩余財產的,優先償還工程款。
三、工程款優先權是什么
1、工程款的優先權是指,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工程款,相對于其他債權,承包人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工程款優先權優先于抵押權,同樣,優先于當事人申請保全后針對該財產的債權。
2、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的范圍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人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費用,不包括預期利潤和違約金。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所墊付的費用是否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律師認為,該部分費用若在合同中有明確的約定,則按約定,如無特別約定,應當具有優先權。
3、發包人如果沒有按照約定支付價款,那么承包人是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的。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工程款優先權最新司法解釋是什么
在建筑行業工程承包的現象是非常普遍的,發包人支付價款,承包人負責建設工程。但是在工程建設完成后,發包人并不能如期付款,那么就可該工程進行折價或拍賣,承包方享有工程款優先權。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是指承包人對于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優先于一般的債權。
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和抵押權是什么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和抵押權都是對建設工程拍賣后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由承包人享有,抵押權由抵押權享有。關于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和抵押權是什么的問題,下面由我為你詳細解答。一、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和抵押權是什么 1、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是指,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就拍賣工程的拍賣款,享有優先的受償權。 2、工程款抵押權是指,建設工程所有人,將工程抵押給抵押權人后,債務人逾期不還款,抵押權人就建設工程的拍賣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第八百零七條
二、工程款優先受償權主張方式 1、催告程序。在法定優先權成立后,承包人應向發包人發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工程價款。此催款通知書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只有當發包人在該合同期限屆滿時仍未支付,承包人才能就該建設工程行使優先受償權。至于該催告的合理期限,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催告期限為28天,屬于約定期限。沒有約定的,可根據工程價款的標的大小掌握合理期限。一般來說,最長為兩個月(60)天。 2、行使方式。行使法定優先權有兩種方式:發包人和承包人協議折價;申請法院依法拍賣,且這里的拍賣僅限于通過法院來實現。途徑有兩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并提供證明法定優先權存在和具備行使條件的證據;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并通過強制執行程序執行。 3、行使期限。對于承包人的優先權,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6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對中途停建的工程[爛尾樓],如無法取得竣工日期的證據,可依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時間作為竣工日期。工程價款優先權自優先權產生之日起6個月內不行使而消滅。 4、法定優先權的效力。法定優先權具有物權的效力,包括優先效力、追及力等。當發包人進入破產程序時,享有別除權,即要求排除在破產財產之外。如果建設工程被轉讓,法定優先權不受影響。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和抵押權都是對建設工程拍賣后的價款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由承包人享有,抵押權由抵押權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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