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筑法》第8條,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除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施工許可證準備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立項批文和投資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
4、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確認表(原件);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中標通知書或洽談確認單;
7、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資金證明(原件);
9、質量監督委托書;
10、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備案表;
11、監理合同及監理企業資質證、營業執照、本工程監理人員名單、證書復印件、聯系電話或建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情況;
12、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企業主要負責人、現場負責人、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的“三類人員”證書原件;
13、施工組織設計(附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名冊);
14、圖紙審查批準書和審查合格全套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原件);
15、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承諾書;
16、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預付情況和支付計劃證明(加蓋建設、施工單位公章。原件);
17、提交定額測定費收據復印件;
19、法律法規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擴展資料∶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步驟:
1、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政務中心建委窗口)領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簽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并附第三條規定的全部材料,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3、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工程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材料后,對于符合條件的,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建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施工許可證
百度百科-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筑施工許可證如何辦理?這里我根據自身工作經驗,來給大家梳理一下。
01首先要知道到哪里辦理,一般是到項目所在地的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各地的辦公室職能的劃分有少許區別,到部門窗口咨詢具體到哪個辦公室辦理。
02 其次是辦理前所要準備的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一式貳份(原件)
2、立項批文和投資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
4、拆遷許可證或施工現場是否具備施工條件(原件)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
7、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資金證明(原件)
9、質量監督委托書
10、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備案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預付情況和支付計劃證明(加蓋建設、施工單位公章。原件)
11、外地施工(監理)企業提供進金登記備案表
12、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合同、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企業主要負責人、現場負責人、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的“三類人員”證書原件
13、施工組織設計
以上為絕大多數地區都要準備好的資料,另外在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前咨詢一下,根據當地規定或項目規模是否需要其他材料。
接下來的流程是:1.申請人向建設管理處提交材料→2.窗口初審材料→3.建管處審核材料→4.簽署意見→5.網上申報及打印施工許可證→6.窗口領取施工許可證。在第2步和第3步審核不通過時,需要整理好材料重新提交材料,按程序依次辦理。
04一般正常情況下建筑工程管理處收到申請后十五個工作日內能辦理好,就能拿到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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