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沒有欠條對方不認賬怎么辦
借錢沒有欠條對方不認賬怎么辦借錢沒有欠條對方不認賬可以向法院起訴,但要有證據。
只要有借錢的事實存在,則依法受法律保護,對方不按約定償還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但要求有證據證明,有其他證據證明債務事實存在也可以,如錄音、聊天記錄等證明材料中有對方承認借款的事實,再加上有銀行轉賬的記錄則更加可以證明。
欠條與借條的區別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買賣、勞務、企業承包等事實產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條。產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2、訴訟時效不同。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一樣的,但是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的時效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訴訟時效從欠條出具之日開始計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三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3、舉證責任不同。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合同已屆履行期限后出具欠條的情形。該情形下,欠條是作為債務人對其所欠債務的確認,其未定履行期限,表明其未有還款承諾,因此,訴訟時效期間從此時中斷。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等等。
對方有錢不還怎么辦
有時候,因為債務人沒有足夠的能力還錢,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不還錢,在這個時候,債權人的權益就不能得到保障了。那么在發生這種情況的時候,債權人應該怎么辦呢?關于這個問題,請看下文。
一、“四看”決定要錢策略1看欠條或借條的內容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么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你們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系的相關的材料。在我們的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對欠代、借條,我們要仔細研究一下上面的內容。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系,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內容不清,很可能錢要不回來。有這樣一個案子,甲借給乙8萬元,乙還了3萬元后就不還了,于是,甲將乙告上法庭,拿出對方寫的欠條,欠條上寫的“還欠款5萬元”,甲說:乙在還款3萬元后給我打的欠條,意思是再還5萬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說:我這寫的是“還(huan)欠款5萬元”,就是說已經給你了5萬元,再給3萬元就好了。雙方就此產生爭。所以,在要錢的時候,一定注意欠條的內容,防止節外生枝。
2 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我處理過一個案子,原告要求被告還欠款60萬無,被告拿出欠條說:看,根本就不是60萬,是60億!為什么呢,原來欠條上寫著“欠600000萬元”。這要想把錢要回來,那可就麻煩了。
3 看還款時間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什么是訴訟時效呢?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么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訴求了。欠錢這種法律關系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呢?就看欠條上的這個還款時間了,假設,欠條上寫著:應當于2012年10月10日還清,那么從10月11日,就開始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了。所以大家在要錢的時候,一定要牢牢記住訴訟時效這一個問題。曾經有一個案子,老大爺起訴要求還錢,因為超過訴訟時效了,法官不支持他的訴求,也很無奈。對老大爺說:我知道他真是欠你錢了,但是法官這邊只能依法判案,同情你,但是支持不了你。
4 看對方態度存在借、欠關系的,一般來說之前都是朋友,對方為什么不還錢,是否真是的還不上,還是已經變成老賴了。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么可以雙方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這樣有助于延長訴訟時效。如果對于第二處情況,呵呵,恭喜你,長征之路開始了二、收集“三組證據”如確定對方確實不想還的情況下,就該采取行動了!1第一組一-收集借過錢的證據一個欠條不能直接起訴?常有人這樣問我。在審判實踐是這樣的,如果金額不大,幾千,一、兩萬,那可以,一般拿個欠條起訴就行,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證據證明你把錢借過給別人。所以,如果甲借給乙10萬元,光拿著個欠條到法院起訴,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材料,那這個案子十有八九就是輸。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2、第二組一-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說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在這里和大家說一下不少人也問過我,自己偷錄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來當作證據,可以明確地說,只要不侵犯對方的權益錄是可以的,怎么叫侵犯對方權益呢,比如說在對方臥室里,你錄人家干點什么,這是不可以的,如果在一個公開的場合,談了個什么事情,這完全可以錄下來作為證據使用。3、第三組一收集對方財產信息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為什么呢,就是因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信息,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么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于個人來說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因此,這一步,只能說是盡量提供,如果實在不行了,可以委托律師查一下。三、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的原因是因為覺得那“不光采”這種觀念應當改變,訴訟是一個解除糾紛的一種方式是窮盡其他辦法無法解決的時候的最后一個手段。比如說欠錢不還,怎么要都不還,那還有什么辦法解決?只能用訴訟這一手段解決了。那么,怎么以訴訟方式解決欠錢不還這個問題呢?1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并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并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我建議還是保全,我辦的幾個案子,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說A公司欠B公司290余萬,我們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于是我們就做了財產保全,還沒等開庭呢,對方就同意還錢保旦旦分日的在還了兩期大概220萬元后我們考慮到基本上對方可以將其他錢都還上,于是解除了保全。這個案子雖然沒經過訴訟,但是結果非常理想2起訴好吧,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么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后一條路。至于說訴訟中到底怎么做,怎么開庭,限于篇幅,在這里就不細說了。3執行如果判決下來了,那么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4、調解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我個人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并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對方欠錢不還沒有借條怎么辦
法律分析:有其他證據如銀行轉賬流水、其他證人的證言也可以起訴的??梢韵蚍ㄔ荷暾堅V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銀行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欠款人不償還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沒有借條或欠條的話,僅僅是銀行交易流水是不足以證明的,還需要其他證據或者證人證言補強。如果法院判決雙方的借貸關系成立,債權人可以就法院判決書2年內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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