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債務人,可以延長訴訟時效嗎?
一、法律是怎樣規定債務人失蹤訴訟時效的 1、債務人失蹤不到兩年 延長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薄霸V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nbsp; 由此可知,可以通過以上方式延長訴訟時效,避免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不受保護。 2、債務人失蹤兩年以上 如果債務人失蹤兩年以上,那么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可以申請宣告失蹤。申請宣告失蹤的主體應該是債務人的親屬和利害關系人,債權人屬于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宣告失蹤,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 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二、個人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有多久 個人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1、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3、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咨詢專業律師。
哪些情況可以使訴訟時效延長?
除了法院訴訟請求權以外,其他什么情況可以使訴訟時效延長?訴訟時效延長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確有法律規定之外有正當理由而未行使請求權的,適當延長已完成的訴訟時效期間。它是發生在訴訟時效屆滿之后,而不是在訴訟時效過程中,而且能夠引起訴訟時效延長的事由,是由人民法院認定的。延長的期間,也是由人民法院依客觀情況予以掌握。.延長訴訟時效所依據的正當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職權確認的,因為社會生活的復雜性決定了法律不可能將阻礙訴訟時效進行的情況全部地加以規定。當出現中止和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事實即特殊情況,造成權利人逾期行使請求權時,有必要授權人民法院審查是否作為延長時效的事由,以彌補法律規定的不足。而所謂特殊情況而不指權利人由于障礙在法定訴訟時效期間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情況。訴訟時效的延長適用于已經屆滿的訴訟時效。已完成的訴訟時效期間仍然有效力,而由人民法院決定適當延長一定的期間。
欠款訴訟時效最新規定
欠款的訴訟時效最新規定如下:如果債權人與債務人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從還款日期起計算3年訴訟時效。如未約定還款時間,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參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一、一直欠錢不還人找不到
1.可以從債務人的財產中劃扣。債務人失蹤不到兩年,延長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時開始計算。同時,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由此可知,可以通過以上方式延長訴訟時效,避免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不受保護。
2.債務人失蹤兩年以上,如果債務人失蹤兩年以上,那么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可以申請宣告失蹤。申請宣告失蹤的主體應該是債務人的親屬和利害關系人,債權人屬于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宣告失蹤。宣告失蹤后根據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如何保護債權債務的訴訟時效
當事人要保護債權債務的訴訟時效,可以通過中斷訴訟時效的方式延長訴訟時效,如果出現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等情形的,則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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