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那么購買保險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我為大家整理了購買保險的注意事項,供大家參考!
買保險的注意事項
買保險注意事項一:避免保單的重復
在對個人和家庭需保的項目進行全面分析之后,還需要根據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計劃進行綜合安排,避免各個單獨保單之間可能出現的重復,從而節省保險費,得到較大的費率優惠。比如,您的工作需要經常外出旅行,那么就應該買一項專門的人身意外保險,而不要每次購買乘客人身意外保險,這樣一來可以節省保費,二來在任何其他時候和其他情況下所出現的人身意外,也會得到賠償。
買保險注 意事項二:量入為出,有側重點的進行選擇
在選購保險產品之前,要對家庭固定和浮動的經濟收入進行分析,確定家庭的支付能力,避免盲目投保,影響正常的家庭消費,根據4321家庭理財法則,保費一般是取家庭年儲蓄或結余的10%—20%較為合適,使經濟能長時期負擔,又能得到應有的保障。在有限的'經濟條件下,投保應該有所側重,在考慮為未成年人投保時,應該先為監護人或家庭的經濟支柱投保,因為,即便是為兒女投保了高額的保險,一旦監護人出現意外,不但自己沒有投保,得不到補償,也會使兒女的保險荒廢。
買保險注意事項三:對比不同公司的保險產品,避免盲目購買
在進行保險產品的購買時,要貨比三家,同樣的保險產品,在不同的保險公司,保障范圍,領取條件,賠償等方面也會有所不同。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可以登錄保險公司的相關網站進行了解,也可以找相關保險公司的服務人員進行咨詢,對各大保險公司的產品進行客觀對比,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
買保險注意事項四:仔細研讀保險條款
在投保之前,投保人需要明確保險條款的內容,尤其是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這兩大部分,應了解這種保險其保險責任是什么?怎么繳費?如何獲益?有無特別約定等。避免在理賠的時候,后悔沒有看清條款。
買保險注意事項五:選擇合適的營銷員
在通過營銷員渠道購買保單時,有必要對營銷員的身份進行核實,切忌急于付錢簽單,一定要看清營銷員是否佩戴展業證,必要時可以登錄保監會官方網站核實營銷員是否具有合格展業資格,專家建議:無論保費多少,未避免上當,投保人最好不要將保費直接交于營銷員,應到公司正規的營銷場所繳納或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直接轉入保險公司賬戶。平安集團推出的平安一賬通功能,一個賬戶,一個密碼,一次登錄,就可以直接管理銀行賬戶、平安保險賬戶等多個賬戶,在您進行完銀行轉賬之后,不用退出重新登錄就可以直接查詢平安保險賬戶,證券、基金、電子郵箱等其他賬戶,真正實現輕松理財,能夠為您忙碌的都市生活增添一份便利。
相關法律解讀
合同生效期
【名詞解釋】《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并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中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注意事項】由這兩個條文可以看出,保險合同屬于諾成性合同,即只要締約雙方就合同的主要內容達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不以投保人繳付保險費為生效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投保人繳費與否是不影響保險合同成立的。保險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保人沒有及時繳付保險費,保險合同依然成立;投保人繳付了保險費,但保險公司未同意承保,保險合同仍然不成立。保險費的繳付與保險合同的成立與否是沒有必然聯系的。
保險猶豫期
【名詞解釋】由于保險條款復雜、涉及知識面較廣的特點,同時為了防止保險代理人誤導客戶,保險公司為保護投保人和被保人的合法權益,設定了“猶豫期”規定。“猶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后10天內,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可將合同退還保險人并申請撤消。在此期間,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請,撤消合同并退還已收全部保費,保險公司除收取10元的成本費以外,不得扣除任何費用。該10天即通常所說的“猶豫期”。
【注意事項】很多正在投保的客戶根本不知道買保險還有一個“猶豫期”,有一大部分已經購買保險的投保人,有的對“猶豫期”根本不知道,知道的人大多對內容也是云里霧里。等到這些人知道投保有“猶豫期”時,早已時過境遷,由此也引發了一些不必要的保險爭端。
一般來說,客戶收到保單后的10天是個重要的“猶豫期”,投保人可以充分利用這一段時間,仔細研究保單,或咨詢對該險種比較熟悉的朋友,對自己所投保險種作一番深入考慮,下定最后的決心,保或是不保。如果“猶豫期”過后退保,就要承受較大損失。
注意選擇合法企業,親筆簽名很重要,收費憑據要重視。一定期限享有退保權利,對于退保、減保可能給帶來的經濟損失,請在投保時予以關注。
1、當業務員拜訪時,有權要求業務員出示其所在保險公司的有效工作證件。
2、有權要求業務員依據保險條款如實講解險種的有關內容。當決定投保時,為確保自身權益,請認真閱讀保險條款。
3、在填寫保單時,必須如實填寫有關內容并親筆簽名;被保險人簽名一欄應由被保險人親筆簽署少兒險除外、。
4、當付款時,業務員必須當場開具保險費暫收收據,并在此收據上簽署姓名和業務員代碼;也可要求業務員帶到保險公司付款。
5、投保一個月后,如果未收到正式保險單,請向保險公司查詢。
收到保險單后,應當場審核,如發現錯漏之處,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及時更正。
6、投保后一定期限內,享有合同撤回請求權,具體情況視各公司規定。
7、如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請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以確保能享有持續的服務。
8、對于退保、減保可能給帶來的經濟損失,請在投保時予以關注。
9、保險事故發生后,請參照保險條款的有關規定,及時與保險公司或業務員取得聯系。
10、對投保過程中有任何疑問或意見,可向保險公司的有關部門咨詢、反映或向保險行業協會投訴。
擴展資料:
填寫投保單要如實告知。
如實告知不僅僅是對保險公司的要求,同時也是對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甚至受益人的要求。根據《保險法》第16條規定,若未履行如實告知業務主要有三種后果: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3、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參考資料來源:駐馬店政府金融網-購買保險注意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保險知識大講堂-購買人壽保險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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