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需要進行認定,如果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法人自己的財產的,那么可以凍結其公司賬號。股東個人債務與公司財產無關,法院不會凍結公司帳戶。如法院凍結公司專戶,法院凍結公司賬戶,屬于執行行為,該執行行為是不正確的,因為欠款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不是公司,所以依法不應凍結公司的賬戶。對法院的錯誤凍結行為,公司作為利害關系人,有權依法提出執行異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七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六十三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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