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實施后
根據新的民間借貸規則
利息的計算方法
發生了哪些重大變化?
看下面三個案例。
一個
2020年8月20日前的貸款合同
利息怎么算?
案例簡介
因業務周轉需要,王于2020年5月18日向朋友張某借款人民幣100萬元,月息2%。后因王某未按約定還款日償還借款本息,張某于2021年7月1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按約定返還借款本息。
法庭審判
法院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應受法律保護。貸款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案中,王與張某的借款合同成立于2020年5月18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1年1月1日生效),借款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前的,應當適用當時的司法解釋計算合同成立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最高年利率為24%,支持2020年8月20日起的利率正義。
2
未指定的貸款利息
如何計算期間利息和逾期利息?
案例簡介
2020年7月1日,趙向朋友楊借款人民幣100萬元。雙方簽訂的借條僅約定2020年12月31日前還款,未約定貸款利息。借款期限屆滿后,趙某一直未還款,楊某于2021年7月1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借款本息。
法庭審判
法院認為,趙某與楊某對借款期間的利息未作約定,故對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期間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雙方未約定貸款期間的利率或逾期利率。貸款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責任,應予支持。因此,2021年1月1日至貸款償還日的利息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
三
是同意先還本金還是先還利息?
如何確定還款順序?
案例簡介
2021年1月1日,沈向朋友林某借款人民幣100萬元,期限2個月。林出于感情沒有要求沈支付期間利息,而是約定從逾期之日起按月利率2%支付逾期利息。借款期限屆滿后,沈某僅于2021年6月5日還款6萬元,于是林某于2021年7月1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借款本金100萬元及逾期還款利息。
法庭審判
法院經審理認為,在雙方未約定借款本息償還順序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應當按照與實現債權有關的費用、利息和主債務的順序抵銷。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至于沈返還的6萬元,雙方并未明確約定應是償還借款本金還是逾期利息,應當按照先息后息的順序抵銷。扣除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5日計算的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掛牌利率4倍的逾期還款利息后,剩余金額用于抵扣貸款本金。
表1閱讀民間借貸利息最新算法: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條債務人除履行主債務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按照下列順序履行: (一)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2)興趣;(3)主債務。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未約定支付利息的,視為不計息。
如果借款合同對還款方式不明確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利息約定不明確,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外,借款人與貸款人對借款利息約定不明確,貸款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五條貸款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牌價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第二十八條借款人和貸款人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牌價的四倍。
逾期利率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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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審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適用本規定。
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審民間借貸案件,借貸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當事人請求適用當時的司法解釋計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對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還之日的利息部分,適用起訴時本規定的利率保護標準計算。
相關問答:貸款利息怎么算? 銀行貸款利息計算方式:一般是按月復利計算的。分期還款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等額本息,一種是等額本金.短期的也可以一次性還本付息還款.下面以貸款銀行60000元,一年(12個月),按現在一年期貸款年利率5.31%(月利率:5.31%/12=0.4425%)計算為例,詳細講述不同計算方式,貸款利息怎么算:1.一次性還本付息,本息合計:60000*(1+0.4425%)^12=63264.69元2.分期償還.等額本息.等額本息還款是每一期(每個月)還款額都是一樣的還款,計算如下:6萬,1年(12個月), 月還款額:[60000*0.4425%*(1+0.4425%)^12]/[(1+0.4425%)^12-1]=5144.98元還款總額:5144.98*12=61739.76元(說明:^12為12次方)3.分期償還,等額本金還款是不等息還款,就是越來越少的那種,每個月償還本金相同,利息遞減.6萬,1年(12期)每月還的本金相同:60000/12=5000元第一個月還款=第一個月本金+第一個月利息:還款額:5000+60000*0.4225%=5253.50第二月還款:5000+(60000-5000)*0.4225%=5232.38第三月還款:5000+(60000-5000*2)*0.4225%=5211.25以此類推第N個月還款:5000+[60000-5000*(N-1)]*0.4225%共計利息額:61725.75計算結果如下:1月,5265.5(元)2月,5243.38(元)3月,5221.25(元)4月,5199.13(元)5月,5177(元)6月,5154.88(元)7月,5132.75(元)8月,5110.63(元)9月,5088.5(元)10月,5066.38(元)11月,5044.25(元)12月,5022.13(元)決定貸款利息的三大因素: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貸款利息=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限=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限=貸款金額*天數*日利率=貸款金額*月數*月利率=貸款金額*年*年利率貸款天數=月*30天+零頭天數(如1月1日至5月24日即為4*30+24=144天)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拓展資料】相關法律規定,貸款利率如果超過24%法律將不再保護債權人的權益。如果超過36%法院會直接判定無效。如果超過24%低于36%,債務人不起訴,還可以收,債務人若起訴,法院不支持收取。貸款利率最高的安全線就是24%,債務人必須無條件償還本息。如果和這個安全線去對比,市面上大部分貸款利率都不算高,至少銀行貸款中利率最高的產品也比它要低。市面上還有一些非銀行貸款,利率比較高,它的高可能不在明面上,不在對外宣傳上,而在實際的計息方式上。下面我來舉一個例子,咱們來看看它的利率是高還是低。宣傳上說借10萬元,每月還款9000元,共還12期,劃算下來,年利率為8%。這個利率是不是很低呢?對于純信用貸款來說年利率為8%已經是比較低的了,當然也有更低的,只是8%的年利率絕對稱不上高,跟24%相比也是差的很遠。事實情況是這樣嗎?從這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出,還款方式為等額本息。8%的計算方法為(9000*12—100000)/100000=8%實際上這樣計算是不對的,它的錯誤之處在于把還過的本金也當做計算利率的分母了。正確的計算應該是還過的本金不再計算利息,采用等額本息計算器進行計算,每月還9000元的10萬元貸款利率為1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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