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實習應注意的法律問題:明確實習身份、細看協議包含內容、是否有工資、受傷了怎么辦、責任保險誰承擔。
一、明確去實習的身份
1、尚未畢業離校的大學生其人身屬性為所在院校的學生而不是實習單位的員工不可能像用人單位的勞動者一樣全面遵守實習單位包括出勤、考勤、考核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也不可能承擔用人單位一個完整的勞動過程。
2、實習人員出于學習或者以后工作的需要在單位進行社會實踐的行為,大學生的畢業實習屬于此種情況,對于這種實習生與單位的關系是否屬于勞動關系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二、實習協議包括哪些內容
在簽訂協議時一定要仔細看,一般的實習協議會包含:各方基本信息;實習的時間、地點、內容、要求與條件保障;實習期間的食宿和休假安排;實習期間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護條件;責任保險與傷亡事故處理辦法,對不屬于保險賠付范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部分的約定責任;實習考核方式;違約責任;其他事項。(頂崗實習的實習協議內容還應當包括實習報酬及支付方式)
三、是否有實習生工資
雖然法律沒有明文確認實習生與實習單位形成的是勞動關系,但是實習生畢竟為實習單位服務,提供了勞動,所以一般接收學生頂崗實習的實習單位,應參考本單位相同崗位的報酬標準和頂崗實習學生的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報酬。
四、實習期間受傷了怎么辦
學生在實習期間受到人身傷害,屬于實習責任保險賠付范圍的,由承保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賠付標準進行賠付。不屬于保險賠付范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的部分,由實習單位、職業學校及學生按照實習協議約定承擔責任。
五、實習生責任保險費誰承擔
我認為這是最重要的一點。
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經費可從職業學校學費中列支,如果職業學校與實習單位達成協議由實習單位支付投保經費的,實習單位支付的學生實習責任保險費可從實習單位費用中列支。
總之,一定要好好看協議!不要盲目就簽了,如果感覺自己的權益受到了傷害,一定要敢于“斗爭”,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是勞動者。學徒和實習不屬于勞動,不適用 勞動合同法 。 所以實習期間和單位之間不是 勞動合同關系 ,還是學生的實習者,要等畢業后才能和單位締結正式的勞動合同關系。
法律客觀:《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分析:實習協議重要。簽訂實習協議應該注意的問題:1、實習期內工作時間的約定;2、實習期間實習報酬的約定;3、實習過程中實習生發生傷亡的處理;4、因為不受勞動法調整,實習津貼可以雙方協商,不需遵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九百二十九條 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受托人超越權限造成委托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百三十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請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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