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欠條屬于經濟糾紛。債權的訴訟時效是3年,即向法院申請保護其權利的期限,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斷。欠條約定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為還款日期開始之后3年內。欠條未約定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為自最后一次催告后3年內。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日期的話,如果他沒有還款,那么你可以去法院申請執行。但是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么你就要經常要求其還款,這里要注意你最好要有證人可以證明你去催他還款過,帶個人一起什么的都行,這樣可以把訴訟時效后延,而且即使到法院你也可以多一個證據。
法律依據
《訴訟時效司法解釋》第六條
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債權債務訴訟時效是多久
債權債務訴訟時效是三年。
訴訟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中斷時,訴訟時效期重新計算。權利自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債權人喪失勝訴權。
債權人免除債務,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系及其他債的關系。
免除可以附條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條件的免除比如,債權人表示只要債務人在合同履行期歸還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條件的免除比如,贈與人表示贈與合同成立后,如果經濟狀況惡化,贈與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比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個月1號開始不必再支付房租。附終止期限的合同比如,出賣人通知買受人,其售予買受人商品的八折優惠月底終止。
債權人可以免除債務的部分,也可以免除債務的全部。比如,債務人乙應當償還債權人甲二萬元人民幣,甲表示乙可以少還或者不還,就是債權人免除債務。甲表示只需要償還一萬元,是債務的部分免除;表示二萬元都不必償還,是債務的全部免除。
債權人債權未到期的代位權行使的具體辦法:
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行使債權人代位權須有必要的條件,即債務人對相對人享有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存在訴訟時效期間即將屆滿或者未及時申報破產債權等情形,影響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在符合這樣的條件要求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行使債權人代位權,其具體方法是:
(1)以債務人的名義,代位向債務人的相對人請求其向債務人履行,這是典型的代位權行使方法。
(2)相對人在破產程序中的,債權人可以代債務人之位,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將該債權納入破產財產清償范圍,期待在破產清算中實現債權。
(3)作出其他必要的行為,例如,符合條件的,可以請求查封、凍結財產等。
后兩種方法,超出了傳統債權人代位權的范圍,其目的仍然是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以保護自己的債權,是針對實際情況所作的規定,對于保全債權人的債權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四百五十三條
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限,但是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欠錢不還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借給別人錢別人不還的,出借人可以催告對方在合理期限內還款;如果對方拒絕還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依法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如果對方在判決或支付令生效后仍不還款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如果準備走司法途徑,那么首先要準備的是訴訟材料,而其中對訴訟起著決定性作用的是證據。借條是起訴最有力的證據。但是有了借條不意味著一定能夠打贏官司,借條之所以是有力的證據,主要是因為能直觀有效的證明對方確實有借錢未還這一事實,但是如果借條寫得不規范,失去了證明力,就不一定能勝訴了。
欠錢不還是常有的事情,對此,最好的辦法是起訴,怎么獲得訴訟的勝利就成了是否能要回借款最關鍵的事情。
一、借錢給別人,別人不還應該怎么辦
遭遇別人借錢不還的向對方發出催告、協商都不還的可以準備好相關證據到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對方還錢。判決后對方依舊不還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對方有能力履行判決而拒不履行的,情節嚴重的,將涉嫌犯罪并將承擔相關刑事責任。
二、欠錢不還如何訴訟
欠錢不還是民事糾紛,那么就可以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債務糾紛訴訟的程序一般包括如下步驟:
1、寫好起訴書,起訴書為打印文件。除首尾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事實和證據”一般是起訴書的主體。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1)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想要給自己借出去的錢加一層保護,最好不要忽略寫借條這一程序。在借錢給他人之前,特別要注意他人借錢的用途,一旦有違法律法規,債權將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一、借條怎樣寫才有法律效力
要使借條有證明力,在寫作過程中要注意一下幾點:
(一)紙張質量
一般借錢后都是一段時間后才會歸還,中途如果出了差錯就會導致借條毀損,證據的滅失。因此,不要隨意拿一張紙寫借條,最好是完整且質量較好的。
(二)借款金額寫法
首先是數額的確定,關于借錢的數額不能隨意,借多少寫多少,最好用大小寫,大小寫要一致。曾有人就因為借款金額的不一致導致糾紛產生。
(三)借錢用途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在寫借條的時候只寫借了多少金額,卻很少寫借錢的用途的。這里進行說明,借出去的錢不能用于非法活動,如明知對方借錢用于從事非法活動還借其錢,則這種債權不受法律保護。
(四)利率
和利息不一樣,x%利率為年息,x‰利率為月息。約定的利率在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4倍以內受法律保護,超過部分法律不保護。在借條中最好約定好具體的利率,明確具體金額。
(五)還錢時間
還錢時間的約定關系到訴訟時效,否則過了訴訟時效,債權將得不到實現,所以最好約定好還錢時間并且記入借條中。
二、怎樣借錢給別人才是最安全的
1、考察借款人信用和借款用途。出借人要從借款人平時為人怎樣、信譽如何、有無正當收入等細節綜合分析償還能力和信用度。對一時急需如看病、上學、建房等且有償還能力的可以借款。對出手大方、花錢無度、不守信用者堅決不借。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違反法律、社會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民事行為無效。所以,問清借款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錢是用于賭博、詐騙等違法活動,不僅可能血本無歸,還有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簽訂借款合同。首先,出借人、借款人雙方都必須完全自愿。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可撤銷。其次,借款最好采用書面形式以防日后發生糾紛,借款合同( 協議 )上應寫明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借款數額、幣種、借款時間、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償還日期、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及其他雙方約定的合法內容。
3、簽訂擔保合同。為保證資金安全,在借貸過程中,出借人應盡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擔保,簽訂擔保合同,使債權風險盡可能降至最低。可以采取保證人保證、不動產抵押或動產和權利質押等擔保方式有效避免風險。借款人提供保證人擔保的,保證人要有正式工作單位,且應書寫保證條款。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的,一般應要求為房產等不動產擔保并進行相應抵押登記。未經登記不動產抵押權以及權利質權無法有效設立,也就是說未經抵押登記或質押登記,出借人的合法權益有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二百二十一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二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的返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錢不還訴訟時效
法律主觀:
一、借錢不還的訴訟時效是多少
1、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款合同,按照《民法典》規定,訴訟時效從其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為3年。
2、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
3、在3年內,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4、除非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欠款合同20年內不主張權利,才會超出法律時效。
二、借款過訴訟時效后又約定還款期限
時效屆滿后,雙方約定或者債務人承諾對債務進行重新結算、審計,或約定其他付款的先決條件的,可認定債務人作出了“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此時訴訟時效可重新起算。
三、怎么延長借款的訴訟時效
1、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
與債務人協商,制定還款計劃或協議。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滿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延長即將過去的訴訟時效。
2、與債務人對賬
在對賬中有催收債權的意思表示,既便于訴訟又能延續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對賬之日起再開始計算。
3、起草與債務人清欠會談紀要
對于一時還不上債的單位,采用這種方法,既不傷和氣,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動權,也能引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4、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
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訴訟時效從還債期限屆滿之日起重新計算。
5、找第三者證明曾問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臼起重新計算。
6、保留證據
如請求清償債務時出行的車票、住宿發票、信函、電報等,證明一直在主張權利。
7、每次清欠,盡量要求債務人支付路費
支付的路費從欠款中扣除,這樣也可使債權人的訴訟時效得到延長。
8、提起訴訟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原訴訟時效中斷。
9、讓債務人同意履行
債務人對債權表示承認、請求延期履行、提供擔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視為同意履行義務。要求債務人立字據、簽訂清償債務的協議或制備忘錄。債務人不愿立字據的,可邀請無利害關系的第三方或有關單位見證,保存債務人同意履行的電話記錄、錄音磁帶、信件、電報和電傳等。
10、通過非訴訟方式主張權利
根據相關規定,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主張權利的請求,從提出請求時起,訴訟時效中斷。經調解達不成協議的,訴訟時效時間即重新計算;如調解達成協議,義務人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就從履行期限屆滿時重新計算。此外,債務人向仲裁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主張權利的,也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按照《民法典》規定,借款糾紛適用一般訴訟時效規定,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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