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原因將會導致保險合同終止
主要包括期限屆滿、合同解除、合同違約失效、合同履行以及保險標的滅失或被保險人死亡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 第十三條 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采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保險合同在什么條件下解除
保險合同在什么條件下解除保險合同符合以下條件可以解除:1、投保人故意或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的;2、未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3、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4、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約定的年齡限制的。
一、保險合同在什么條件下解除
1、保險合同符合以下條件可以解除:
(1)投保人故意或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的;
(2)未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
(3)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
(4)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約定的年齡限制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五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二、保險合同有哪些
保險合同有以下幾種:
1、有償合同。保險合同一方享有一定的權利而必須償付一定對價的合同;
2、雙務合同。投保人和保險人都享有權利和義務;
3、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訂約時不能確定的合同,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給付義務,而只有當合同中約定的條件具備或合同約定的事件發生時才履行;
4、附和合同。內容不是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協商擬定,而是由一方當事人先擬就,另一方當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而不能就合同的條款內容與擬訂方進行協商的合同。
5、誠信合同。由于保險雙方信息的不對稱性,保險合同對誠信的要求遠遠高于其他合同。
人身保險合同終止的情況包括什么
以下情況下,人身保險合同效力終止:1、保險期限屆滿。2、保險事故發生,保險公司給付完保險金后,保險合同效力終止。3、被保險人非因保險事故導致死亡。因保險標的已不存在,故保險合同終止。4、投保人提出終止保險合同。根據《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原則上可隨時解除保險合同。
相關推薦:
保密合同范本(簡單的保密合同協議書2022模板五篇)
涉外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2020法考備考考點 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
營業執照注銷的流程(注銷營業執照怎么辦理注銷)
貸款合同中還款規定(貸款借新還舊規定)
傳真收到合同是否有效(傳真簽訂合同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