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不交會產生滯納金嗎
法律主觀:物業費是我們日常生活中都需要向物業管理繳納的費用,它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如果物業費沒有繳納,有滯納-金嗎?希望對您能有幫助。滯納-金的含義和特點滯納-金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按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稅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它具有法定性、強制性和懲罰性的特點。所謂法定性,是指滯納-金是由國家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款項,個人和其他團體都無權私自設立;強制性,是指滯納-金的征收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懲罰性,指的是滯納-金是對超過規定的期限繳款而采取的懲罰性的措施。根據滯納-金的以上特點,滯納-金只能發生雙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國家行使公共權力的過程中,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滯納-金計算公式2014年,滯納-金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0.05%計算,最低5元人民幣或1美元。計算公式為: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截止到期還款日已還款額)×0.05%如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另外《水資源費征收辦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因為滯納-金這一概念是屬行政法規的范疇,因此,在民商事裁判文書中涉及民事責任的承擔時是不應該使用的。業主在入住小區時,都會與物業簽訂一個物業服務合同或者協議,一般規定了物業管理費的繳納標準、時間以及違約約定的滯納-金的標準和期限。法律客觀:《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物業費不交會有滯納金么
物業費滯納金是否收取和收取標準取決于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如果合同中含有加收滯納金的條款,則物業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比例收取滯納金。具體征收的數額根據各個物業公司的要求有所不同,一般短期拖欠都是沒有滯納金的。
法律對小區車位的規定是什么
1、公攤車位。公攤車位是已經納入公攤面積建設的車位,開發商在出售房屋時就已經將停車位的費用計算下去,屬于房屋的配套設施,因此這種車位無需在繳納費用即可使用,在簽訂合同時需要明確合同上的規定;
2、占用公用道路停車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在建筑區劃內的車位、車庫應當先滿足業主的需求,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出租等形式約定車位、車庫的歸屬問題。而占用業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車輛的車位,屬業主共有;
3、地下人防車位。人防工程內的車位就是人防車位,所有權歸國家享有。但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誰投資,誰受益”原則,在不妨礙防空功能和業主車位需求情況下,開發商只擁有人防車位的使用權,使用期限20年,業主可以租用人防車位,如國家戰時需要則無條件征用。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物業費拖欠三年后需要交滯納金嗎
法律主觀:
拖欠物業費一般不需要交滯納金,目前我國物業管理條例沒有明確規定物業是否有權收取,具體需要根據業主和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的條款判定。但在現有的部分司法判例中,法院支持物管按合同約定收取滯納金;不予支持的可以請求賠償違約金。
法律客觀: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逾期繳納物業費有滯納金嗎
拖欠物業費的情況下,我們一般會比較擔心是否被起訴、是否需要繳納違約金,或者說滯納金,這個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的。欠繳物業費有沒有滯納金,這主要取決于業主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嚴格來說,這里的滯納金本質上其實是違約金,因為欠繳物業費違反了雙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因此,如果合同中有關于滯納金的條款,按合同約定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物業管理單位不得擅自收取。因此,拖欠物業費是很可能需要支付滯納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需看物業管理合同的具體約定,一般是約定為千分之三。所以建議各位業主及時繳納物業費,如有拖欠請盡快補交。
業主延期繳納物業費物業收取滯納金合法。目前我國物業管理條例尚未明確規定物業是否有權收取滯納金,具體需要根據業主和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的條款判定。在現有的司法判例中,部分法院支持物管按合同約定收取滯納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法律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相關推薦:
變更合同需要什么條件(合同變更的條件是什么)
合同違約起訴期限(合同未到履行期限可以起訴嗎)
怎么補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丟了怎么辦)
最新行政許可監督制度(湖南省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規定)
合同違約金數額怎樣計算(合同不履行的違約金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