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截止到期還款日已還款額)×0.05%
2014年,滯納金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0.05%計算,最低5元人民幣或1美元。
計算公式為: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截止到期還款日已還款額)×0.05%
如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另外《水資源費征收辦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
因為滯納金這一概念是屬行政法規的范疇,因此,在民商事裁判文書中涉及民事責任的承擔時是不應該使用的。
擴展資料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一、逾期貸款利息計算的方式主要包括兩種:
1、按合同期內利率約定計收。
借款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內,借款方支付利息的利率,只要不違反人民銀行有關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下限的規定,其中民間借貸不高于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便可按其利率約定計算逾期貸款的逾期利息。
2、按照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算利息。
對借款合同履行期內的貸款利率仍然遵照原約定,遇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對于逾期后的貸款利率則按人民銀行確定的不同時期所調整的利率,采取分段計息的辦法計算逾期利息,在收取逾期利息的同時,按一定比例加收罰息,或按人民銀行確定的逾期貸款罰息利率,隨罰息調整分段計算。
二、罰息利率:
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滯納金
一、什么是滯納金
滯納金(late payment penalty)是指當某一合同規定的支付期限到期后,由債務人未能按時支付款項而應向債權人支付的賠償金。滯納金通常以債務人拖欠的金額的一定比例計算。滯納金也可以在合同中作為賠償金支付給債權人,以補償債權人因債務人拖欠而造成的損失。
滯納金一般按照拖欠金額的百分比計算,如每日按拖欠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或按拖欠金額的千分之三計算。一般情況下,滯納金的計算方式為:拖欠金額滯納金率拖欠天數。滯納金率一般是每日拖欠金額的千分之一或千分之三,可以在合同中規定。
滯納金的法律效力是指滯納金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滯納金,滯納金具有法律約束力,可以強制執行。當債務人未能按時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支付滯納金。
盡管滯納金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它也有極限,不能超過債務人拖欠的金額,也不能超過債務人拖欠的金額的三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當滯納金超過上述規定的限度時,滯納金的約定將被視為無效。
滯納金可以分為日終滯納金和固定滯納金兩種類型。日終滯納金是指拖欠每日支付一定比例的滯納金,比如每日按拖欠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固定滯納金是指拖欠固定金額的滯納金,比如拖欠金額的千分之三。
為了避免滯納金,債務人應盡可能按時履行債務,及時支付款項。同時,債權人也應當盡可能寬限債務人的支付期限,降低債務人的違約成本。此外,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滯納金的金額和計算方式,使雙方都能清楚的知道滯納金的計算方式,以減少糾紛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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