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男, 年 月 日生, 族,住址: 市 區 路 號 室,聯系方式:
被告: ,男, 年 月 日生, 族,住址: 市 區 路 號 室。聯系方式:
請求事項: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幣x元。
2、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系商業合作關系。被告欠原告貨款,至 年 月 日止,累計欠款數額達人民幣 元。但是,還款期限屆滿,被告遲遲不還款。
原告認為,原被告之間的訂單合同關系合法有效,雙方都應當誠實信用地履行合同義務,但現被告無正當理由遲遲不歸還欠款,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據此,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請。
此致!
東莞市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 月 日
附:
一、本訴狀副本X份(按被告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一份(合同為證);
欠款起訴狀 篇2原告:張--,男,漢族,1979 年 5月5 日出生,住址: 泰安市泰山區--街8號,現住泰安市岱岳區--小區3號樓2單元402室。
被告:鄭--,男,漢族,1961 年8 月2 日出生,現住泰安市--宿舍樓東單元2層東戶,身份證號:3709021961080----
被告:鄭--,女,漢族,1967 年 8 月17 日出生,現住泰安市--宿舍樓東單元2層東戶,身份證號:37090219670817----
被告:鄭--,男,漢族,1985 年 9 月1日出生,現住泰安市--宿舍樓東單元2樓東戶,身份證號:37090219850901---- 電話:1361538-----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鄭--、鄭--立即償還原告借款 60萬元,被告鄭--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訴訟及保全費用由二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3月10日,被告鄭--、鄭--向原告借款60萬元,約定借款期限2個月,如到期不還,自愿將商場巷---宿舍南樓東單元2層東戶93.08平方米住宅一次性賠付給張永,擔保人為被告鄭--。有字據為證。到期后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種種不當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提起訴訟,請貴院依法從速判決。
此致
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欠款起訴狀 篇3原告:張xx,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泰安市泰山區xx街8號,現住泰安市岱岳區xx小區3號樓2單元402室。
被告:鄭xx,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現住 ,身份證號:
被告:鄭xx,女,漢族, 年 月 日出生,現住 ,身份證號:
被告:鄭xx,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現住 ,身份證號: 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鄭xx、鄭xx立即償還原告借款60萬元,被告鄭xx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訴訟及保全費用由二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3月10日,被告鄭xx、鄭xx向原告借款60萬元,約定借款期限2個月,如到期不還,自愿將商場巷xxx宿舍南樓東單元2層東戶93.08平方米住宅一次性賠付給張永,擔保人為被告鄭xx。有字據為證。到期后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種種不當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提起訴訟,請貴院依法從速判決。
此致
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xx年x月x日
欠款起訴狀 篇4原告: 男,漢族,現年 歲,身份證號碼 現住徐州市云龍區
原告電話:
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電話:
第一被告: ,男,漢族,現年 歲,身份證號碼320### 現住徐州市銅山區 聯系電話:
第二被告
第三被告
訴訟請求:
1、原告請求依法判令被告給付原告貨款 元
2、請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元
3、本案訴訟費用及其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20xx年12月15日簽訂了五金配件購銷合同,后又于20xx年2月18日簽訂了產品購銷合同(各種燈具)。雙方在每份合同中都約定了燈具的數量、單價、合同履行方式及貨款支付方式和期限,同時還約定了違約金。合同簽訂后,原告嚴格依據合同向被告履行了供貨安裝義務,合同履行完畢后,經雙方結算,五金配件實際總貨款是13838,合同簽訂時預付19620元,仍下欠1218元。產品購銷合同實際總價款為117184.2元,預付貨款12000元,合同履行過程中支付貨款56200元,現下欠48984.2元。即兩份合同總價款為224022.2,被告共計給原告支付了87820元,下欠136202。自雙方結算后,原告又多次要求被告按合同約定立即支付貨款,被告推脫不予支付,事實上已經構成違約,依合同約定被告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款的30﹪向原告支付違約金67206.6元。
綜上所述,原、被告簽訂的《購銷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達,合法有效。被告拖欠原告貨款共計 元,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清楚,合法有效,應受法律的保護。《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被告拖欠貨款不還的行為是嚴重的違約行為,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應承擔違約責任。被告應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及違約金共計 元。原告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實屬無奈,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依法判令被告給付原告拖欠的貨款及違約金,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徐州市人民法院
附:
1、本訴狀副本 1 份
2、《買賣合同》復印件 份
3、收貨單復印件 份
起訴人:電話: 年 月 日
欠款起訴狀 篇5原告:xxx,男,19××年××月×日生,×族,住址:xx××區××路××號××室,聯系方式:
被告:xxx,男,19××年××月×日生,×族,住址:xxx市××區××路××號××室。聯系方式:
請求事項: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幣x元。
2、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系商業合作關系。被告欠原告貨款,至20xx年xx月xx日止,累計欠款數額達人民幣x元。但是,還款期限屆滿,被告遲遲不還款。
原告認為,原被告之間的訂單合同關系合法有效,雙方都應當誠實信用地履行合同義務,但現被告無正當理由遲遲不歸還欠款,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據此,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請。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訴人:
20xx年xx月xx日
欠款起訴狀 篇6原告:
住所地: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被告:
住所地: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一立即返還原告借款人民幣壹萬捌仟元及利息(從20xx年3月20日至法院判決日,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2、請求判令本案訴訟費由被告一承擔。
3、請求判令被告二承擔連帶職責。
事實與理由:
被告一于20xx年xx月20日因生意周轉向原告借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五仟元正,并寫下借條一份,被告一承諾于20xx年3月20日還清借款,后經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一只償還了借款參萬柒仟元,對尚欠的壹萬捌仟元拒絕償還。被告二是被告一的'親弟弟,于20xx年xx月20日與原告及被告一共同簽訂協議書一份,約定被告二為被告一借款的擔保人。
綜上所述,原告迫于無奈,為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原告特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據事實,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年_月_日
欠款起訴狀 篇7原告:楚玲,女,漢族,出生年月日,現住北京市朝陽區__東街__樓__號,電話:______
被告:韓茜,女,漢族,出生年月日,現住北京市朝陽區__東里__樓_門__號,電話:______
案由:欠款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返還欠款20萬元及利息2701元,共計202701元;
2、請求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告20xx年5月11日向原告借款二十萬元,并答應三天之內還清。還款期滿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被告均借口種種理由拒不償還。為保護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判決。
此致
朝陽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欠款起訴狀 篇8原告:xxx,女,xxxx年xx月xx日,漢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位,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xxx,男,xx年xx月xx日,漢族,中專,工作單位,職位,住址:_________。
請求事項:
1、判決被告償還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決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事實和理由:200*年*月*日,債務人***從原告處借走人民幣x萬元,并當場向原告寫下欠條一份。然而,到還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種理由和借口遲遲不肯償還債務,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現訴請法院判決被告XXX償還原告XXX人民幣x萬元,并支付利息,以維護原告合法權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XXXX年X月XX日
附:
一、本訴狀副本X份(按被告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一份(借條為證);
欠款起訴狀 篇9原告:____,男,漢族,____年____月出生,個體,住址:____市____路____號
被告:____,男,漢族,____年____月出生,個體,住____市____區____街____號
請求事項:1、判令被告依法償還____元欠款及相應的利息。
2、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原告與被告以前做____生意。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共欠原告人民幣____萬元貨款,被告出據欠條一張。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償還,被告曾答應還款,但是被告遲遲沒有行動。原告無奈,委托律師向被告催要欠款,被告陸陸續續歸還____元現金,以貨抵欠款____元,共計還款人民幣____元整,至今尚欠____元未歸還。
因此,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xx8條的規定,特具狀起訴,請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欠款起訴狀 篇10上訴人,男,43歲,漢族,烏海人,個體戶,現住查布石膏工業園區,聯系方式:13904737696
被上訴人:鄂爾多斯市創源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東勝區寶日陶亥東街6號街坊
法定代表人:蘇懷忠,職務總經理,聯系方式:13294899798上訴人不服內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20xx)鄂托法民初字第286號民事判決書,依法提起上訴
訴訟請求:
1.撤銷內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20xx)鄂托法民初字第286號民事判決書;
2.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3.本案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審判決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依法改判。
一、上訴人的行為屬于嚴重的侵權行為,原審判決對這一事實認定不清,理由如下:
第一、上訴人根據鄂托克旗人民政府辦公室20xx年3月6日發布的《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查布工業開發區的會議紀要》(【20xx】3號)和《中共鄂托克旗委員會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內蒙古鄂托克旗查布石膏工業開發區的決定》(鄂黨字【20xx】14號)兩個文件的精神,在鄂托克旗查布石膏工業開發區建立石膏加工
企業,進行石膏加工和銷售,并繳納了相關的土地使用費(土地與征收款等費用),也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反訴人在自己場內建有廠房兩間,并且整個場子有圍墻環繞。
對于這個事實,即使上訴人在庭審中反復提及,并且出示公證書、營業執照等證據加以證明,原審判決對公證書的效力也予以采信,但是為什么原審判決為什么不對上訴人的財產權屬進行審查?原審判決應當確認被破壞的財產屬于上訴人所有的事實沒有確認,屬于認定事實不清。
第二、20xx年10月2日,被上訴人在上訴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動用車輛強行把上訴人的圍墻推倒,并且把上訴人的廠房、財物全部損壞,造成了1497463.75元的經濟損失,上訴人當天就已經通過110報警,為了保護財產和人員不受繼續侵害,上訴人將被上訴人實施侵權的工具留在侵權地點,同時等待公安部門處理。
對于這一事實,原審判決應當依法查明被上訴人為什么推到上訴人的圍墻,拆除上訴人的庫房,被上訴人辯稱是因為有所謂的施工合同,那么原審法院也應當查明被上訴人的施工合同的方位、四至以及范圍,這些案件事實都不查明,原審判決如何就能夠確認被上訴人所謂的施工合同就包括上訴人的廠區?原審判決僅憑上訴人扣留被上訴人機械的事實就認定被上訴人侵犯上訴人財產的行為是合法的,這樣的認定實在與案件的客觀事實大相徑庭。
第三、原審判決對于上訴人的報案材料竟然以“未經鑒定、情況反映不明、原告不認可”為由,不予采信,首先,上訴人對于原審法
院這一認定有異議,該證據材料是否鑒定是由被上訴人提出,或者原審法院認為必要可以依職權提出鑒定,被上訴人不提出鑒定,原審法院又不依職權主動鑒定,難道由上訴人自己提出對自己提交的證據進行鑒定嗎?其次:該證據是在被上訴人破壞上訴人的財產的時候,上訴人報案的證據,難道上訴人膽敢報假案嗎?對于該證據有無證明力和證明力的大小,原審法院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證據規定)中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審判人員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的審核證據,并且對立的進行判斷,不應當以原告是否認可為由,確定是否采信證據,況且根據證據規定第七十條第(二、三)項之規定,原審判決應當認定該證據為具有完全證明力的證據。
二、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
第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破壞,原審法院認為占有人合法占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難道所有人合法所有的財產不受法律保護嗎,占有權屬于用益物權,而所有權屬于完全物權,當用益物權侵犯完全物權的時候,保護的是用益物權,這符合法律常識嗎?
第二、上訴人對于被上訴人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報警,并且扣留其不法侵害工具交由警察處理的私力救濟,屬于典型的正當防衛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之規定第三、四條的規定,警察部門是否立案,并不影響被上訴人對其侵權行為承擔責任。
第三原審判決把《物權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作為法律依據屬于嚴重的適用法律錯誤,因為原審判決并沒有明確列明適用的是該法律的那個條款,沒有明確詳細法律條文條、款、項的法律依據不應當作為判案的依據,另外,如果原審判決認為上訴人的行為屬于對于占有不動產或動產的侵占,那么這種情形顯然是不存在的,如果原審判決認為上訴人的行為是對占有人對占有的妨害,那么根據立法原意,上訴人認為對占有人的占有造成的侵權,進行正當防衛不屬于對占有行為的妨害,而是對占有行為侵害上訴人財產所有權的行為進行的正當防衛,是一種合法的救濟手段,是一種制止不法侵害繼續進行的正當行為,故,原審判決適用該法律是錯誤的。
綜上所述,原審法院判決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無視上訴人合法財產所有權被被上訴人違法侵害的客觀事實,無視被上訴人給上訴人造成的財產損失,從而作出錯誤的判決。為了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特依法向貴院提起上訴,望判如所請。
此呈
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20xx.x.x
欠款起訴狀 篇11原告:XXX、女、1978年02月18日、漢族、小學文化、個體、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XXX、男、1980年01月19日、漢族、中專、工作單位:__________、職業:_____、住址:_________。
請求事項:
1、判決被告償還欠款90,000元;
2、判決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200*年*月*日,原債務人***將欠原告的人民幣九萬元債務轉移給被告,被告同意承受,并當場向原告出具欠條一份。原告也表示同意。然而,被告以各種理由和借
口遲遲不肯償還債務,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XXXX年X月XX日
欠款起訴狀 篇12原告: (姓名), (性別), 年 月 日,漢族,文化程度 ,工作單位 ,職位 ,住址:
被告: (姓名), (性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漢族,文化程度 ,工作單位 ,職位 ,住址:
請求事項:
1、判決被告償還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決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20xx年x月x日,債務人xxx從原告處借走人民幣x萬元,并當場向原告寫下欠條一份。然而,到還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種理由和借口遲遲不肯償還債務,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現訴請法院判決被告xxx償還原告xxx人民幣x萬元,并支付利息,以維護原告合法權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20xx年x月xx日
欠款起訴狀 篇13原告:陳XX,男,漢族,X年4月11日出生,住所:xx省xx市東城區東城區東泰花園康怡居X座XX號。
代理人:曾xx律師,xxxx律師事務所。
被告:黃XX,系xx市企xxx紡織加工廠業主,地址:xx市xx鎮xx村xx路,電話:xxxxxxxxxxxxx
請求事項: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貨款人民幣9225.2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貨款的利息至全部還清貨款之日止,利息暫計至起訴之日為人民幣169元(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三、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xx年7月至8月期間,原告以xx市萬江XX紙管廠(該廠未經工商行政機關登記)的名義與被告開展業務活動,原告共向被告銷售了總價值9225.2元的紙筒,被告如數接收了原告所銷售的全部貨物,雙方口頭約定貸到付款。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及時付款,但時至今日,被告一直沒有付款義務。
原告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現起訴至貴院,懇請查明事實,判如所請。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原告:
代理人:曾xx律師,xxxx律師事務所
xxxx年月日
欠款起訴狀 篇14原告×××,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xx市××區××路××號××室。電話:139××××××××
被告×××,女,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xx市××區××路××號××室。電話:136xxxxxxxx
請求事項: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幣xxxxxx元(大寫:xxxxxx);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上欠款的利息xxxxxx;
3、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系(朋友/同事/××)關系。截至××年××月××日止,被告累計向原告借款金額為人民幣xxxxxx元。現還款期限已屆滿,被告拒不還款。
原告認為,原被告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合法有效,雙方都應當誠實信用地履行合同義務,但現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歸還欠款,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據此,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請。
此致
xx市第xx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年××月××日
從欠條形成的原因來看,最普通的就是因為 債務人 向 債權人 借款而書寫的欠條,除此之外,還有大量合同關系產生的金錢往來,也可能形成欠條。而這兩種欠條的訴訟時效又各有不同。因 借貸 關系而形成的欠條。 上海 債權債務律師 對于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訴訟時效,可以適用《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的訴訟時效的起算方法,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在債權到期債務人未履行時,便可視為權利被侵害,訴訟時效便可以起算。 對于約定了還款日期的欠條,上述問題比較簡單。而未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訴訟時效如何起算,問題就稍顯復雜。就未定履行期限的債權來說,如果債權人行使請求權,向債務人要求履行債務,債務人拒絕履行,就符合《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第二款以及《 合同法 》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即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并給予適當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屆滿仍未履行時,訴訟時效才可以起算。 如果債權人一直未行使請求權向債務人要求履行債務,就不存在債務人拒絕履行的問題,因此訴訟時效并未起算。依照《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之規定,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 貸款 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當然,上述請求權都受到《 民事訴訟法 》關于20年長期時效的約束,以此平衡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利益。 舉例說明: 2004年8月16日,王先生向鄰居李先生出具欠條一份,言明欠李先生現金15()OO元。2009年E10月9日,原告王先生起訴要求鄰居歸還借款15000元。 對于上述未定履行期限的債權,如果債權人一直未行使請求權,向債務人要求履行債務,就不存在債務人拒絕履行債務的問題。當然,債權人的債權也未受到侵害,訴訟時效并未起算。 因此本案李先生起訴時,訴訟時效未過,他要求被告王先生歸還借款的訴訟請求可以得到 法院 的支持。其它法律關系產生的欠條,因為直接借貸以外的原因形成的欠條并非傳統欠條,但在實踐中也頗為常見,如工程款欠條、貨款欠條、 股權轉讓 款欠條、商標許可使用費欠條等。 如果該欠條當事入雙方的履行期限約定不明確,那么根據《最高院在關于買受人在交易時未支付價款向出賣人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問題的答復》,“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訴訟時效期間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乖U被侵害時起計算,即從債權人依據欠條向債務人主張權利之日起計算”。 如果當事人雙方約定了履行期限,而履行期限屆滿后,債務人未履行義務時,應債務人的要求,債務人出具的欠條沒有注明還款日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在1994年3月6日作出的批復(1994)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務人因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因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 訴訟時效中斷 。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款條之目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 那么,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查明欠條的基礎關系就顯得至關重要,不僅要分析基礎關系中合同約定的期限,還要分析是否存在法律規定的履行期限的問題,這在現實操作中實用性很強。 舉例說明: 2002年,某工程有限 公司 承包某集團的一項工程,該工程于2005年竣工驗收,雙方于2005年5月4日完成結算,確認某集團欠某工程公司工程款2000萬元,2007年7月4日,某集團向某工程公司出具欠條:承認欠工程款2000萬元。2009年7月17曰,工程公司就欠條向法院起訴要求某集團支付工程款。此時是否超過訴訟時效呢? 結互助對該案例分析可知,欠條的基礎關系為 建設工程 承包合同關系,對此雙方沒有異議。 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 施工合同 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應付款時間包括:工程交付之日、提前竣工結算文件之日、起訴之日。 因此在本案中,2005年5月4日完成結算,即應付款。該欠條屬于當事人雙方約定了履行期限的情形,2007年7月4日無款可付、寫下欠條,訴訟時效中斷,2009年9月1日起訴即超過訴訟時效。
法律客觀:為正確適用法律關于訴訟時效制度的規定,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二)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三)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四)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第二條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第三條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第四條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除外。當事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或者提出再審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五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第六條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第七條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一方請求撤銷合同的,應適用合同法第五十五條關于一年除斥期間的規定。對方當事人對撤銷合同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被撤銷,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合同被撤銷之日起計算。第八條返還不當得利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當事人一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當得利事實及對方當事人之日起計算。第九條管理人因無因管理行為產生的給付必要管理費用、賠償損失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無因管理行為結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本人之日起計算。本人因不當無因管理行為產生的賠償損失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管理人及損害事實之日起計算。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二)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三)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前款第(一)項情形中,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負責收發信件的部門或者被授權主體;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簽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者被授權主體。第十一條權利人對同一債權中的部分債權主張權利,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及于剩余債權,但權利人明確表示放棄剩余債權的情形除外。第十二條當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的,訴訟時效從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之日起中斷。第十三條下列事項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一)申請仲裁;(二)申請支付令;(三)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四)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五)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六)申請強制執行;(七)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八)在訴訟中主張抵銷;(九)其他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項。第十四條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及其他依法有權解決相關民事糾紛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提出保護相應民事權利的請求,訴訟時效從提出請求之日起中斷。第十五條權利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從其報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斷。上述機關決定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之日起重新計算;刑事案件進入審理階段,訴訟時效期間從刑事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第十六條義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償債務計劃等承諾或者行為的,應當認定為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當事人一方“同意履行義務”。第十七條對于連帶債權人中的一人發生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由,應當認定對其他連帶債權人也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對于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發生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由,應當認定對其他連帶債務人也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第十八條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應當認定對債權人的債權和債務人的債權均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第十九條債權轉讓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之日起中斷。債務承擔情形下,構成原債務人對債務承認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從債務承擔意思表示到達債權人之日起中斷。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障礙”,訴訟時效中止:(一)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代理權、喪失行為能力;(二)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三)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無法主張權利;(四)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主張權利的客觀情形。第二十一條主債務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保證人享有主債務人的訴訟時效抗辯權。保證人未主張前述訴訟時效抗辯權,承擔保證責任后向主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債務人同意給付的情形除外。第二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義務后,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三條本規定施行后,案件尚在一審或者二審階段的,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施行前已經終審的案件,人民法院進行再審時,不適用本規定。第二十四條本規定施行前本院作出的有關司法解釋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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