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交多少錢合算社保養老保險的繳費都是繳費金額越高越好。2014年2月,在總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決定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該保險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適時調整,目前規定為70元/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本息合計/139。據此,繳費金額越高越有利于當事人今后的養老金。二、社保轉移有年齡要求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社保轉移對年齡是有要求的:男性滿50歲,女性滿40歲,換城市工作就不能建立新的社保賬戶了,只能建立臨時賬戶。這意味著原先交的社保也不能轉移到新的城市,待達到養老金領取條件時,臨時賬戶里的錢,會在退休后,自動歸結到原來的參保地。三、養老保險的特征有哪些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并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于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準,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系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于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攫B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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