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公平原則,不損害公益。
1、平等原則
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對等。合同當事人必須就合同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自愿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當然,自愿也不是絕對的,不是想怎樣就怎樣,當事人訂立合同、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3、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要求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要公平合理,要大體上平衡,強調一方給付與對方給付之間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負擔和風險的合理分配。
4、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終止后的全過程中,都要誠實,講信用,相互協作。
5、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
《合同法》第7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p>
擴展資料
《合同法》第42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第43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該二條規定的是締約過失責任,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基本依據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
《合同法》第92條規定,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該條講的是后契約義務,履行后契約義務的基本依據也是誠實信用原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合同法基本原則
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主要作用:
1、加強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筑市場,順應了政府轉變職能,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的大趨勢。
2、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任何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建設目標。
3、加強合同管理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為正確處理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提供了法律依據。加強合同管理,能夠起到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我國的建筑市場起到了促進作用。
擴展資料:
特征:
1、針對工程項目的管理特點進行WBS工作分解結構
每個工程可以根據自己工程的實際WBS工作分解結構情況,運用“工程中標”、“項目評估”、“中期管理”等階段的程序在系統存儲的公共工程標準細目數據庫中指定屬于本工程所能用到的相關分布項目信息。將這些分布項目信息繼續分解為更細的細目、構造物并指定定額。
2、對于“材料”、“定額”數據的管理也是本系統的特色功能之一
系統中把材料分為兩種類型:原材料、配合比材料。其中,配合比材料是由某些原材料通過一定的配比量組合而成的一種特殊的材料。系統管理者可通過《材料信息維護》、《企業標準配合比信息維護》兩支程序分別對“原材料”、“配合比材料”的標準值(單位、單價等)進行管理。
3、定額的重要性
定額是計算構造物成本的關鍵依據。根據定額的類別系統中將定額細分為以下3種類型:人工、材料、機械。系統管理者可通過《企業定額信息維護》程序對定額的上述4個類型方面的數據的標準值進行維護。標準值作為企業基礎數據,為后期實際應用提供基準依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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