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蓋的是我的名字
土地承包合同沒我的名字是的情況是:(一)個人土地承包。應當與發包人進行協商、或者請村委會進行調解、仲裁,進行加名;(二)家庭聯產承包。承包人為戶主,如不屬于戶主身份則無名字。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條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六)違約責任。
土地確權沒有名字意味著什么
法律分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國家依法確認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所以,沒名字的話,一定要加上名字。不過,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加名字是要滿足一定條件的。如果戶口未遷出可要求加上名字,如果戶口遷出了那就不能加名字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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