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給朋友的錢是可以直接憑借借條要回來的,假如沒有借條也沒有其他任何的證據就比較麻煩,因為當時自己沒有留下證據,就算是打官司的話也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因此,當初在借錢的時候,不管和朋友的關系多么好,都一定要留下欠條或者是借條,這樣哪怕是起訴也有一定的證據。
一、借給朋友的錢怎么要回來? 朋友之間借錢不還,又沒有借條或欠條,這是法律與道德之間存在的漏洞所造成的。 沒有借條或欠條,也就沒有任何證據,法律也沒有辦法。對方還是不還,只能憑借他的良心了。 因此,借錢一定要有借條或欠條,這不僅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也是為了防止發生變故和對方遺忘的好辦法。如果有欠條,對方不還錢,就可以起訴對方,即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了。 另外,在沒有借條或欠條的情況下,最好能跟對方達成還款協議。前提是,對方必須合作,能就還款事項簽一份協議書,如還款時間,是分期付還是一次支付;以及還款日期和對方簽名。對方到期不還,就有證據起訴了。二、追討債務時遇到困難怎么辦? 解玲還需系玲人。債權人對于自己的債權是要格外慎重處置的。一旦有了不利的情況,還是可以依法采取一些補救措施的。 若是超過了時效未要求債務人履行的債權,則可采取一些適當措施,如可以要求債務人補充一個還款協議,約定何時再還,若債務人不愿書寫,則可采取錄音的方式,將債務人同意繼續履行的講話錄音固定。曾有一個債權人因債務人未書寫書面欠條,只得采取電話聯系方式,將電話內容錄音。并以此為證據起訴,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贏了官司。 如果時效過后,債務人又同意還款一部分,則一定要接受,因為債務人同意還款的行為,視為同意履行,則債權人的時效,實際上又得到了保證,還可以繼續要求對方還款。 也有時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債務人可能為逃避債務,遠走他鄉,債權人無法法找到他,那怎么辦呢,其實債權人這時仍可以提出訴訟,按我國法律規定可以公告送達法律文書,由法院作出判決,債權人申請執行,待債務人出現后或是發現他有財產存在,是可以執行的。 有時債務人因為各種原因被囚禁或是出國,這時債權人還是可以提出訴訟的,債權人作為原告,在他的住所地起訴,并由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作出判決并申請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您把錢借給了所謂的朋友,但是其事后根本就沒有還錢的這種想法,那也不要感覺礙于朋友的面子不好意思要。這樣也就正應了當事人的想法,但像是開頭講到的沒有任何的欠條作為證據的話,那在要錢的時候就要講究一些技巧,但是,想要打官司要回借給朋友的錢,也得看借了多少錢,很可能打官司來要錢,付出的代價有些得不償失。
法律分析:別人借錢不還可以要求其分期還款或者起訴。如果起訴后法院判其強制執行,而被執行人沒有按照判決書上裁定的日期償還欠款,則逾期之后會債務的利息進行加倍的計算。法院會查封、扣押、拍賣或者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以供還之前的欠款。除此之外,法院會限制其高消費,限制其出境,是有權力搜查被執行人的隱匿財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有借條是可以起訴的,只要借條是合法的就行。有約定了還款日期的,這種情況下一般還款期限到了,對方仍不還款的,就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但需要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提出。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這種情況是可以隨時要求對方還款的,但是最長的時間是20年,超過20年再起訴到法院是無效的。
法律分析
債務已經到期的情況下,可以要求對方立即歸還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的,可以要求對方一并賠償。民間借貸利息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約定利息不得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4倍。沒有約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對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對方不同意,那么實踐中法院通常不會支持,對于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對方進行協商,要求支付,協商是做好的辦法.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師向對方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債務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對方及時還款,承擔違約責任等,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歸還,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有欠條的可以使用欠條作為證據,沒有欠條可以使用其他證據,如借款協議、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債權債務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