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集欠款證據?
第一招:萬事先協商!
先將就一個以理服人!
遇到欠錢不還,首先可以盡量心平氣和地與對方友好協商,適當放寬還款條件,及時清償。如果對方的確有困難無法及時還款,雙方可以簽署《還款協議》,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并約定如果對方到期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簽訂這樣的還款協議,要事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而還款協議一旦到期,債權人就可以依據協議條款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討債時間和金錢。
第二招:欠款催收函
向對方發出欠款催收函也是一種有效解決方法。
1、有效中斷訴訟時效:民事訴訟法規定,欠款的訴訟時效一般是兩年,即在還款期限屆滿兩年內,債權人沒有向債務人催款,法院不再保護。但按規定,欠款催收函作為催款通知,具有中止訴訟時效的法律效力的,這樣可以延長訴訟時效,讓債權人可以靈活決定起訴時間。
2、欠款催收函表明債權人已經履行了相應告知、給予合理期限的義務:按規定,債務人逾期沒有還款,債權人一般應該履行通知義務,并給予合理期限,之后債務人仍未還款,才可以起訴債務要求還款。
3、欠款催收函是一種快速、實惠的欠款催收方式:欠款催收函是很正式的欠款催收方式,如果聘請律師出具更加專業的欠款催收函,會讓債務人更慎重地處理,可以有效提高還款的可能性。
第三招:訴訟
法律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最后一道防線,如果已經嘗試了各種方式對方仍然拒絕還錢,那么只能選擇訴訟這條法律道路了。
但是提起訴訟之前,記得先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在提起訴訟的同時或事前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對方的財產,比如賬戶、房產、車子等,以防止對方轉移財產,保證當事人在訴訟獲勝后可以及時拿回錢款財物。
不過,這一步并非必要的流程,如果無法提供對方的財產證明,或者欠款金額不高對方有明確的償還能力,可以省去這一步。
之后就可以起訴立案了。
判決之后對方還是不還,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
判決下來后,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拘留對方。
其實很多人覺得對方都沒錢,你起訴根本沒用,但去法院起訴大部分案件是有用的,況且真的就有人能查到對方轉移了財產,所以還是要先查證!
同時起訴時還是需要了解的一點,那就是訴訟時效。因為一般情況下債權訴訟時效是三年,在通過法律訴訟可以在法律上確定你的債權,就算是找不到債務人,拖欠你多久,只要是沒有償還完,都是可以一直追討。
那么在這些招式都使出來之前,還要做一件事,那就是給自己增加底氣——證據,證據在手才好繼續往下走!
那么關于民間借貸的證據有哪些?
首先欠條是證明借錢最直接的證據,但多數時候僅有欠條無法構成有力證據。
如果借錢金額較低,一般憑借欠條即可申請起訴。
如果借錢金額較高,就需要提供當時已經把錢款借給對方的證據,如果是線上轉賬,需要提供銀行憑條、微信或支付寶等等轉賬記錄;
如果是線下以現金方式借錢,則可打印從銀行提取現金的憑條。
其次需要主張債權的證據。
即收集曾向對方要過錢的證據,主要是防止債權超出訴訟時效。具體形式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寫下的承諾還款時間或還款計劃,也可以是曾多次向對方要錢的電話錄音等證明。
最后還需要收集對方財產信息!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是為了達到最終能“要到錢”的目的。如果沒有對方的財產信息,那很有可能被對方以的確拿不出錢為由而無法拿回欠款,因此,收集對方的財產信息十分重要。
財產信息通常包括賬戶信息、房產、公司股權等等,但想調查這些信息對個人來說比較有難度,因此可以委托律師幫助出面調查。
公司欠款不還要提供哪些證據
證明公司欠款不還要有以下證據: 1、公司作為被告的主體資格證明; 2、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明,如借款合同、借條、欠條或者其它債權憑證; 3、能夠支撐訴訟請求的相關證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民間借貸案件 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間借貸訴訟 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 裁定駁回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如何收集證據要回貨款
一、我們應當努力搜集這些證據 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證明買賣關系存在的證據 1.《購銷合同》、《供貨協議》; 2.訂(定)貨單; 3.證明口頭協議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 證明協議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運單; 2.證明尚欠貨款的憑證: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其它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3.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證據: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書、客戶投訴、退貨及索償的證據。 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一般情況下,債務糾紛應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 1.身份證明; 2.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合同、收據、借據、欠據、協議、信件、電報等); 3.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 4.利息計算方法、起止時間、依據; 5.擔保或者抵押的證明材料、債務轉讓的證明材料; 6.請求訴前財產保全或者財產保全的,提供可財產保全財物的存放地點、數量價值,銀行存款開戶行、賬戶; 7.債務人家庭成員情況; 8.能證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實的證明材料; 9.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提交申請書。以上證據在法院開庭時必須出示原件; 10.因客觀原因對證明與本案有關的證據無法自行收集,可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二、搜集了證據怎么起訴 起訴債務糾紛的具體流程 1.搜集證據材料:準備好上面說的,能夠具體準備的證據。 2.起訴: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起訴,需要帶身份證、起訴書、證據材料等。 3.法院受理: (1)在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被告15日內提出答辯,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3)審閱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證據的范圍) (4)當事人的追加。 4.開庭審理: (1)時間:答辯期屆滿并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后進行。 (2)程序:開庭3日前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 (3)確定開庭日期:開庭前3日發布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5.判決生效執行 法院判決書生效后,時常需要面對一個問題:被告不履行判決書、不給錢怎么辦? 如果發生被告“耍賴”的情況,又沒有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就必須果斷帶齊材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避免被告隱匿、轉移、變賣財產,以致無法追償。三、起訴債務糾紛要講究訴訟時效 1.在訴訟時效屆滿前,向對方發出書面催款通知單,該催款通知單一定通過快遞方式進行,在填寫快遞單時一定注明催款通知,并保留催款通知的復印件(因原件已寄出)及快遞公司的送達回執。 2.在訴訟時效屆滿前,同對方對帳,雙方簽訂書面的帶有還款期限的對帳單。 3.公證送達。在訴訟時效屆滿前,同公證人員一起到對方單位送達催款通知,不論對方是否簽收,均可達到訴訟時效重新計算的目的。 4.在訴訟時效屆滿前,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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