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債權人代位權】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jù)債權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轉讓時從權利一并變動】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xù)或者未轉移占有而受到影響。,第五百四十八條【債權轉讓時債務人抗辯權】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第五百四十九條【債權轉讓時債務人抵銷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一)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二)債務人的債權與轉讓的債權是基于同一合同產生。,第五百五十條【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的負擔】因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一)債權人代位權訴訟的注意事項有哪些,1、代位權僅限于以訴訟的方式行使;,2、債權人為原告、次債務人為被告,債務人可以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列明;,3、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為管轄法院;,4、債權人勝訴的,訴訟費用由次債務人承擔而非債務人,其他必要費用如差旅費、律師費由債務人承擔;,5、因仲裁條款的相對性,即使債務人、次債務人間的合同約定了仲裁協(xié)議,不妨礙債權人以訴訟的方式行使代位權;,6、代位權訴訟所涉及的主債權和次債權應均不超過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提起代位權訴訟的,均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二)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后,次債務人能否向債務人清償債務,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后,如允許次債務人擅自向債務人再予履行,將導致提起代位權訴訟的債權人無法優(yōu)先受償,無疑會使其利益受到損害,亦將使代位權制度喪失存身之本。,如債務人在代位權訴訟期間要求次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其應告知法院或債權人,法院亦可通過提存等方式保全該債權。在沒有征得法院或債權人同意其履行前,次債務人對此應負有忍受義務。,如其擅自向債務人履行債務,對由此而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是指債務人的債務人,即民法理論上通常所稱的“第三人”。,代位權訴訟涉及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的兩個法律關系,需要考慮債權人、債務人、次債務人三方當事人的利益保護問題。次債務人的債務清償能力具備與否,不影響債權人代位向次債務人行使清償債務的權利,只要債務人的債權已經到期即可。代位權制度的設立目的即在于拓展債權人債權實現(xiàn)的責任財產范圍,充實債權人一般擔保的實力,使得在債務人既不清償?shù)狡趥鶆斩值∮谛惺蛊涞狡趥鶛嘟o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情形下,債權人代位行使權利,使所受到的損害得以補救。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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